草本三题

发布时间:2018-06-20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金荞麦
  野莱蓁蓁的小院,终于被拾掇得清清爽爽。
  经霜后的红叶李更加艳红,宛若乡野里醉酒的村妇,妩媚中飘逸出阵阵妖气。一场声势浩大的雪并未摧残它们的容颜。在洁白的雪的掩映下,它们格外娇媚。大约是地气的温度尚未升到一定的地步,红梅和白梅似乎一若往常。经过它们的身旁,我总要瞟上几眼,留意一番。不过雪下过之后,它们的肌肤似乎涂抹了春天的色晕,白雪覆盖下的节枝处,隐隐地显现出骨朵的嫩芽,看来春节前后必定是要盛开的。当然,小院里也还有其它的树木,譬如桂树、桃树、水杉、香樟、春秋竹等。不过,它们似乎在春天里都不是我心目中的主角。
  主角究竟是谁呢?其实,它已经对你吟吟地笑了——一种微笑,一种淡雅的微笑。这微笑多么像春天水面上细微的涟漪,一圈一圈地向外扩散,笑个不停。它就是被抛弃的金荞麦。每次看到它们,我既欣喜又内疚。欣喜的是我每天还可以看到它们的容颜,心里便有了一种慰藉,而内疚是因为我带它们来到小院,最终又被我不明不白地抛弃,成了流浪的孩子。
  我必须先说说它们的到来。
  那是2010年的秋天,我发现岳母家厨房外面的空地上有两丛旺盛的植物,一丛是墨绿的薄荷,一丛是绿中泛出丝絲缕缕红晕的金荞麦。两种植物对我来说,曾经司空见惯,可在城市里实属少见。吃过薄荷糖的人,自然对薄荷的气味不会陌生,但金荞麦是许多人不认识的,也少有感知的,但它是我童年记忆中最重要的植物之一。我家老屋西垛的墙角处有一棵高大挺拔的柿子树,径直高度超过了屋脊。每当柿子成熟时,柿树便成为鸟儿的乐园。它们毫无畏惧地抢先(鲜)在我们之前,将一些即将成熟的柿子啄得十分狼藉,不堪入目。闲着没事时,我就呆在树下,端详鸟雀如何糟蹋红彤彤的柿子。祖母见我如此没心没肺就持着竹梢子恐吓我——你看到鸟雀吃柿子,怎么不赶走它们呢?可祖母的竹梢子,每次只是蜻蜓点水似地落在我身上,不像母亲打人没轻没重的,恨不得一下子把你送到阎王爷那儿。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确实错了,为了将功补过,便搬来竹椅子放到柿子树下的金荞麦旁。我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竹夹板,闭上眼睛,晃悠着二郎腿,通过听觉来判断柿树上的情形。鸟雀一来,我突然打响竹夹板……看那鸟雀仓皇遁去的情景真是令人痛快!可金荞麦被我糟蹋尽了。有一天,村头的黄家媳妇问祖母要点金荞麦,说是做什么妇科病的偏方。祖母便领着她进了我家的菜园子。到了墙角处,看到狼藉一片的金荞麦,祖母真的是好生气哟,却又舍不得惩罚我,只是自己使劲地跺着小脚,就像碓石在石臼里捣着糍粑一样。
  我从小就是一个好奇的人,一看到黄家媳妇低眉顺眼,一副羞涩的样子,我就觉得这金荞麦一定跟女人有关系。于是,我跑到村东头的麒麟溪旁找到袁开成,他是我心目中的大能人,只要有什么不懂的东西问他,一准有正确答案的。即便一时困惑,他还可以翻看那本破破烂烂的厚厚实实的《药科植物大典》。
  袁开成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你们家的金荞麦是一种红茎品种,块状根茎更是宝物,尤其是它们生长在百年瓦砾中,沾有阴柔之气,再加上你们家的金荞麦与艾叶生长在一起,互为作用,其药效更加显著……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家的金荞麦与艾叶生长在一起呢?他笑吟吟地摸着我的头说,一个村子的人,谁不晓得你们家有金荞麦啊——我还为你治过脱肛呢。
  什么是脱肛?我好奇地问。
  袁开成便一五一十地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羞得我当时无地自容——你才脱肛呢!
  你别站在那里发呆傻笑了,赶快挖吧。岳母递给我一个铲子,示意我用铲子掘取一些薄荷和金荞麦。当天,我即将它们带回了校园,就手种植在办公室前面的小院里。没想到金荞麦的生命力特别顽强,生长也特别旺盛。一个春秋下来,它们便疯狂地生出郁郁葱葱的一大片,尤其是红色的茎干翻越路牙,在水泥地上匍匐前行。燠热的夏天,它们正好吸收了地表的炎炎之热,减少了大量的太阳辐射。这样一来,办公室里确实感到凉爽多了。
  后来有一天,总务主任打电话给我,说学校要拾掇拾掇这个可以演《聊斋》的小院了,希望我尽快处理掉那些金荞麦。我当时几乎没什么犹豫地就告诉他,处理掉吧,我不要了。事实上,我也确实没地方移植。你想想,偌大的城市有什么地方可以让我做主呢?就连我老家百余年的老宅下面的土地也不属于我。我的天空我做主,我的土地我做主,那只不过是一个梦想而已。拥有土地,是中国人遥远的梦想。
  经过两个星期的土地平整,小院旧貌换新颜。刚翻耕过的土地,呈现出大量的虫子和微生物,新鲜的泥土散发出草木根须的芬芳,连小院上方的空气都甜滋滋的,更应该是鸟雀们争先恐后的乐园。果不其然,鸟雀闻讯,奔走相告,呼啦啦地来了几十只。有黑鸟,有黄鸟,也有灰白相间的“畚箕”鸟。它们不惧人色,只顾埋头啄食,大快朵颐,个个是大腹便便,摇摇摆摆地飞走了。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几个月之后,播洒的三叶草种子便绽出了嫩芽,遇雨更是蓬蓬勃勃地生长起来。小院终于有了都市的气息。尽管我个人挺喜欢草莱参差、野性十足的原来小院,但毕竟不适合都市学校。我啧啧称赞,逢人便夸。正好某杂志社编辑要我一张近照,我便毫不犹豫地将新垦的小院作为背景了。
  我很快适应了这个拾掇得十分精致的小院,也从心理上接受了这个小院。一段时间后,我突然发现三叶草丛中又生出了多棵的金荞麦。一开始,它们探头探脑,从三叶草里举起紫红色的嫩苗儿,像星星之火。然后它们一天天地变化起来,一天天地生长起来,大有燎原之势。我担心它们过于露脸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果不其然,学校领导终于看到它们显赫的身影了,好像要安排工人将它们彻底清除。
  我怀着一颗歉疚的心,走到它们的身旁,不无责怪地说,为什么不低调一点呢?它们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像犯了错误的学生,羞愧难当地低下了头。为了保障它们的安全,不至于在三叶草中过于招摇,我在午休时分悄然地潜入圃中,用锋利的刀片将它们抹蔸儿割去了。果然,这之后没人再提起它们了。它们终于得到了暂时的安全,我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也算是对我当初负心的一种忏悔与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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