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暖亟需全球应对 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自20世纪80年代初全球气候变暖概念提出之后,到21世纪初,气候变暖正在演变成一个涉及全球生态环境、国际政治、世界经济等问题的重大议题。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应当把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提高到国家整体竞争力和保障气候安全的层面加以研究和部署。
气候安全问题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
工业化在带来财富的同时,其产生的二氧化碳等给全球气候带来了灾害性影响。科学家警告说,倘若全球气温继续上升,地球主要的物理学基础可能发生变化,并进入危险状态,将出现海平面大幅上升、灾害天气频发等现象。全球气候变暖已逐步从“幽灵般的威胁”转变为现实挑战。
近几年来,全球权威气候家认为,人类自身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至少跟核武器和生化武器一样危险。它可以以任何形式袭击任何地方。而且,气候变暖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联合国环境计划署报告,2003年由于气候变暖造成的自然灾害导致全球遭受600亿美元以上的经济损失,而到2050年,全球气候变暖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达3000多亿美元。气候变暖还使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许多科学家认为如果全球平均温度升高1.5至2.5摄氏度,25%~30%的动植物种可能濒临灭绝,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产生的频率与强度可能增加,湿地将加速萎缩,人类的健康也将遭到很大威胁。气候变暖加快将造成地球及生态系统对人类社会承载能力的降低,对人类生存的自然基础产生严重威胁,进而使国际安全形势日趋复杂。
面对气候风险挑战,欧美日等国的应对策略
一、欧盟积极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暖欧盟作为国际气候谈判的最初发动者,一直是全球减缓气候变暖最主要的推动力量。《京都议定书》为欧盟规定的目标是到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排8%,是所有缔约方中承诺减排最高的。为了实现京都承诺,欧盟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政策和行动计划,推动成员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应对气候变暖,欧盟加大开放可再生能源力度,减少对石化能源的依赖。计划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1990年至少减少20%。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欧盟以多种途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包括降低机器、建筑物和交通运输造成的能耗,提高能源生产领域的效率等70余项节能措施。积极倡导开发新技术提供能源利用效率,强调加快核聚变、燃料电池、碳捕集和储存、可再生能源、气体水合物等能源新技术开发。
二、美国在为减缓气候变暖积极行动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但由于上几届政府在气候变暖问题上的立场,其至今仍是未签署《京都议定书》唯一的发达国家。奥巴马上任不久,就将推动低碳经济和新能源计划提高到关乎美国未来的战略高度,把全球变暖当作世界面临的最紧迫的挑战。奥巴马计划在10年内投资1500亿美元,用于加快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就业化进程,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商业化规模、建立低排放燃煤发电厂、建设新一代生物燃料和燃料基础设施等,以达到刺激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安全的目的。2009年6月美国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该法案规定,美国在202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17%,到2020年减少83%。为此法案中制定了详细的碳排放总量管制与交易体系。
三、日本确立低碳发展道路应对气候变暖面对日益严重的气候变暖问题和日益加大的减排压力,日本把低碳发展作为未来数十年发展的首选道路,相继通过了《地球温暖法对策促进法》,制定了《建设低碳社会行动计划》和《环境能源技术创新计划》。2009年日本政府又推出了“日本版绿色新政”四大计划,以全力推进低碳社会建设。一是太阳能利用达到世界第一。具体目标是:一是到2020年,日本太阳能发电量达到目前的10倍,到2030年达到目标的40倍,重新夺回太阳能发电世界第一的宝座。二是在世界上最早实现普及环保汽车。即到2020年环保汽车销售比例占新车销售的50%。三是推进低碳交通革命。到2010年夏天完成“独立标准列车”实用化评估;2012年开发出电池式节能路面车实用技术;2012年开发出减排30%的高效率船舶技术;2013年开发出超导磁悬浮实用技术。四是实现资源大国目标。包括建立资源回收制度,三年回收1亿个手机,回收黄金约3吨,到2020年实现90%废弃塑料资源化。
中国努力应对气候变化
首先,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多重压力。然而中国政府始终以负责任的态度高度重视气候变暖问题,积极参与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活动,至今已与97个国家签署了103个环保方面的协议,广泛开展环保科研、技术、政策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政府坚持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战略,节能减排作为长期坚持的战略选择,继续以节能减排和调整能源结构作为减缓气候变暖的重要抓手。
其次,中国不断健全与减缓气候变暖相关的法规与政策体系。十多年来,中国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了多部与减缓气候变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对多项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初步形成了有利于减缓气候变暖法规体系、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监督管理考核体系。与此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政策措施,如严格控制高排放、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建立低能耗、抵排放、高效益的经济结构;加快节能环保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建立有利于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技术发展和创新体系;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创造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掘商业和民用部门的节能潜力,减缓二氧化碳排放;重视在交通运输发展中减缓二氧化碳排放;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增加碳汇的吸收。同时,中国政府还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减缓气候变暖的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激励政策。
再次,中国已为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等的综合作用,中国万元GDP能耗由1990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的1.43吨标准煤(以2000年可比价计算),年均降低4.1%。按环比法计算,1991~2005年的15年间,中国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18亿吨二氧化碳。二是由于发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05年使煤炭的比重下降到66.1,石油的比重上升到24.6%,水电、核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上升到6.8%。三是开展植树造林,使中国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12%增加到2005年的18.21%,这对缓解二氧化碳浓度上升发挥了巨大作用。四是自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来,到2005年中国累计少出生3亿多 人口,按照国际能源机构统计的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估算,仅2005年一年就相当于少排13亿吨二氧化碳(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降低气候风险:一场谋求共赢的较量
目前在推进国际气候制度谈判进程中,已经形成了欧盟、伞形集团(成员包括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冰岛、新西兰、挪威、俄罗斯和乌克兰等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三大集团,其间角逐决定国际气候制度谈判的基本格局和走向。
欧盟作为气候制度的领军者,一直是推动国际气候制度谈判最重要的政治力量。一方面,欧盟主要成员国相对重视自然生态、人文景观和环境保护,公众自觉参与意识较高,并担心全球变暖危及欧洲冬暖夏凉气候;另一方面,欧盟由于人口稳中有降,经济成熟而稳定,其工业化程度较高,已经走过了大规模温室气体排放的阶段,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在本区域能源构成中比例较大,技术和管理先进,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资金充足,因而欧盟坚决主张针对气候变暖采取行动,强烈要求订立时间表并规定了强制性的减排目标,同时,积极游说敦促美澳日及中印等发展中国家接受定量减排方案。
以美国为首的伞形集团是国际气候问题上另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美国对气候变暖的敏感性不及欧洲,虽然拥有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实力,技术和管理水平也很高,但美国人口增长较快,也不愿意改变奢侈浪费的生活方式,因而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呈现较快增长趋势。由于担心减排对本国经济造成过大负担,小布什政府反对设立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减排措施。美国为了抗衡欧盟主导的《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的谈判,更愿意在联合国框架之外通过大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以保持美国在气候制度上的影响力。有评论指出,以美国为首的伞形集团从拒绝承担任何强制性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现在愿意参与国际气候制度谈判,这种显著的转变,不仅是建立在气候变化科学之上,而且与本国的切身利益密不可分。这些发达国家不仅希望利用能源技术、发展新能源达到走向复苏、创造就业的短期目标,而且更赋予其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新主导产业的长远重任。
发展中国家主张未来气候制度应该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基础之上。然而,为了各自利益发展中国家也在产生新的分歧,内部的分化趋势日益明显。
研究表明,由于全球变暖问题超出了主权国家的地域范围,超出了不同政体的国度,从而极大地增加了解决的难度,需要主权国家超越意识形态与主权意识的篱藩,协调与平衡主权利益与国际共同利益的关系,需要国际社会及世界所有国家的沟通、谅解与合作,通过谈判磋商参与到集体行动之中,健全与完善气候变化的国际制度,推进公正有效的应对气候变暖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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