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罗 [朱文光:学法律的“佐罗”]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颁奖辞: 朱文光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工作,已经成功救出170余名被拐卖妇女和“包身工”,帮助10余名农民工获得工伤、死亡赔偿,被誉为“中江佐罗”。2005年以来,他在解救过程中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逐步增强,正在努力完成由“侠客”到法律工作者的转变。朱文光的进步,使其行为成为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案例。
朱文光,1994年开始志愿进行解救工作。从那时起,他就备受关注和争议。在帮助了许多人,获得社会声誉的同时,自己仍然一贫如洗,甚至因此在1999年经历了27天的牢狱之灾,最后失去了正式工作。目前,他的主要工作包括“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帮助寻找走失的亲人,帮助民工讨要血汗钱,帮助处理民工伤亡事故”等。
2004年4月,他成立了“佐罗解救中心”,但因为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挂牌7天后被县公安部门叫停。
2005年,朱文光再赴山西、河南等地成功解救了7名被拐卖妇女,其中最小年龄为16岁,同时还在河南解救了一名52岁的“包身工”,另外在广东和山西等地帮助8名伤残、死亡民工成功争取到赔偿金,其中金额最高者为26.5万元。
多年的工作和斗争经历,使朱文光越来越意识到个人力量的单薄和英雄主义的无奈。他说:“事实上我在行动中使用法律知识和别人谈判、斗争,而且法律在每次行动成功因素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现在我经常提醒自己一定要按照法律办事,这也是我能够坚持下来的重要原因。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救人也不能违法。”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也为了避免自己再次蒙冤,他不但自己开始学习法律,准备参加2006年1月份的“法律工作者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也动员女儿学法律。他认为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只有依靠法律,才能真正解决个人的困难和社会的矛盾。这既是朱文光个人的进步,也是发展中中国社会的进步。
(尹鸿伟)
相关热词搜索:佐罗 法律 朱文光 朱文光:学法律的“佐罗” 朱文光 打拐佐罗 朱文光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