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君主制【摩洛哥:独特的君主制国家】

发布时间:2020-03-15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摩洛哥国王不仅是国家元首,还是宗教领袖,拥有特殊的宗教头衔――埃米尔?穆阿民。      在北非国家中,惟有摩洛哥实行君主制,它长期以来一直平静、稳定,其一脉相承的历史发展进程、独特的政治体制,特别是国王的“特殊身份”和“约定俗成”的王位继承方式,勾画出其与众不同的立国之本和发展道路。
  
  国王直接管制
  
  摩洛哥的历史是一部王朝统治的历史。从1664年开始,阿拉维王室统治摩洛哥至今已近350年,是除日本王室之外延续时间最长的王朝。
  摩洛哥1956年独立以来,先后颁布了五部宪法。历部宪法均规定,摩洛哥王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伊斯兰国家,王位及其宪法权利是世袭的,从父亲到儿子,传交给直系男性后代。据此,独立后的摩洛哥先后两次王位继承都得以顺利进行:第一次是1961年3月,哈桑二世继承其父穆罕默德五世的王位,统治摩洛哥长达38年之久,直到1999年去世为止;第二次王位继承发生在1999年7月,穆罕默德六世继位,成为摩洛哥独立后的第三任国王。
  摩洛哥独立后,特别是在哈桑二世和穆罕默德六世统治下,走出了一条“强人之路”。执政初期,为了应对反对党阵营对王权的挑战,哈桑二世于1965年解散议会,实行国王直接管治。在上世纪70年代初两度遭到军方组织的刺杀而幸免于难后,哈桑二世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压制手段,逮捕或流放大批持不同政见者。因此,哈桑二世统治初期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被反对党阵营称为“沉重的岁月”。上世纪90年代初,为适应冷战结束后的国际形势变化,哈桑二世适时调整政策,着手实施政治体制改革,先是释放数以百计的政治犯,使反对党活动合法化,后又于1997年恢复议会,并责令政府采取与工会组织对话等方式,缓解社会矛盾。
  穆罕默德六世1999年7月继位后,以“民主、法治和公正”为口号,进一步推进政治改革。2004年1月,他下令成立“平等与和解委员会”,负责调查在“沉重的岁月”期间侵犯人权问题,以期与“受害者”实现和解。同年2月,他不顾现代伊斯兰主义者的强烈反对,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家庭法》,给予妇女更多权利。2005年10月,他推动议会通过《政党法》,进一步整合各党派力量,加强国王的控制力。
  
  国王有“双重身份”
  
  摩洛哥宪法规定,国王是国家元首、宗教领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作为世俗性的国家元首,摩洛哥国王在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领域均享受最高权力,但在名义上要受到宪法一定程度的约束。摩洛哥国王还是宗教领袖,拥有一个特殊的宗教头衔――埃米尔?穆阿民(意为“信士的长官”)。在正式场合,官方媒体对国王的称呼是“摩洛哥王国国王、穆斯林的首领穆罕默德六世陛下”。由于摩洛哥绝大多数国民是穆斯林,国王这一特殊宗教身份发挥着特殊的功能,即使之有可能超越宪法,通过诉诸于教法而免受宪法约束。每当面临包括宪法在内的各种世俗法律无法处理的事务时,国王就会利用其宗教身份来解决。例如哈桑二世执政期间,曾要求所有议员在列席时必须穿上带有风帽的白色阿拉伯大袍,却遭到一些议员的拒绝。于是,哈桑二世就以其“信士长官”的宗教头衔勒令这些议员必须服从,否则就将其开除出“穆斯林共同体”(指议会),从而使之就范。
  同时,国王作为“信仰捍卫者”的宗教身份也有利于其垄断伊斯兰教教权,特别是宗教领域的话语权和解释权。穆罕默德六世继位后,规定“政教合一”原则只适用于国王,且“教令”只能由国王控制下的“乌莱玛高等委员会”发布。这样,国王就可能有效地防止反对派政治势力利用宗教达到政治目的。
  摩洛哥实行多党制和议会“两院制”,相对于海湾阿拉伯君主制国家,民主化程度较高。1962年,刚登基不久的哈桑二世政权颁布了王国第一部宪法,确认了多党制为国家基本政治体制,使摩洛哥成为北非马格里布地区第一个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但同时,根据宪法规定,国王有权任命首相和内阁成员,有权主动或根据政府辞呈解散政府和议会。显然,“国王控制下的多党君主立宪制”成为摩洛哥君主政体的显著特征。
  与约旦相似,摩洛哥议会由众议院(代表院)和参议院组成。众议院议员由全体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参议院3/5的议员则由地方行政单位组成的选民团在该地区选举产生;另外2/5的议员由每个地区行业和工薪人员代表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任期九年,每三年轮换1/3。周期短的轮换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议会的“新陈代谢”,避免对王权构成威胁的政治集团产生。
  
  存在着问题与隐患
  
  自独立以来,摩洛哥王国总体上保持了高度稳定。然而步入2011年后,在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等北非国家接二连三的“革命浪潮”冲击下,一向稳定的摩洛哥也史无前例地发生了动乱。2月20日,摩洛哥爆发全国性街头抗议活动,示威者呼吁议会进行改革以限制国王权力,并要求政府就减少贫富差距、失业等民生问题拿出解决方案。
  摩洛哥的民怨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源于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等领域的痼疾。摩洛哥虽为阿拉伯世界仅次于埃及的第二大农业国,但农业很大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产值随着降雨量多少而起伏不定。农村日益被边缘化,造成贫困人口增多;工业基础薄弱,国企效率低下,偷税漏税现象严重。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摩洛哥经济增长率下降,外资减少,贸易赤字持续扩大,皮革、纺织、服装和汽车制造业成为“重灾区”,旅游业亦遭受重创,占国民生产总值9.6%的侨民收入大幅减少。摩洛哥失业问题突出,失业率高达19%,其中多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此外,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王室等特权阶层占有大量社会财富。政府官员不仅工资高,还享受各种补贴,不少官员滥用手中权力中饱私囊,贪污、腐败盛行。严重的贫富差距造成民众的不满情绪长期积压。
  此外,穆罕默德六世执政后逐渐暴露出的自身弱点,也引起摩洛哥人的失望和不满。与年轻的叙利亚总统巴沙尔早期从医的经历相似,穆罕默德六世原本酷爱艺术,而且很有天赋,只因“注定要当国王”,才被迫从政。因此,他越来越表现出“厌倦政务”的倾向,甚至被媒体称为“不想当国王的人”和“享乐主义者”。2001年3月第13次阿盟首脑会议召开之际,当时身为“耶路撒冷委员会”主席的穆罕默德六世却声称由于“日程安排原因”不能与会。其实,他的所谓日程安排竟然是到瑞士滑雪。同时,他过于追求奢华、讲排场的生活方式也受到广泛诟病。显然,上述种种问题和弊端成为摩洛哥社会动荡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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