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未雨而绸缪【绸缪当在未雨时】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当地时间9月16日晚7点多(北京时间9月17日凌晨),“欧洲第一鞋城”――西班牙东部的埃尔切市发生了歹徒焚烧中国鞋的案件,华商在物质和心理上都遭受重创。目前中国政府和商人已经通过外交途径和法律程序来维护合法权益,但维护出口市场的道路依旧布满荆棘。
野火仍在暗燃
令人欣慰的是,国内各界人士对此次焚鞋事件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在痛斥西班牙歹徒践踏法律的恶劣行径的同时,又对事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进行了反思。然而,仅有反思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立即行动起来,因为各种迹象表明,包括西班牙在内的欧盟鞋业界仍在“行动”。
实际上,今年5月前后,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一些企业已经从各种途径获知了欧盟鞋业界可能对中国部分鞋类产品提起贸易救济调查的信息。为促使中国鞋业界足够重视此问题,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8月在中国鞋都――浙江温州召开了信息通报会议。会议向企业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即欧盟鞋业界可能会给中国鞋制造麻烦,中国企业宜早做准备。
但事情的发展比人们预料的还要糟糕,西班牙鞋业界少部分人采取了最为野蛮的对抗方式。毫无疑问,这种方式在道义上和法律上都行不通。在中国政府的强力交涉和中国企业的强烈抗争下,西班牙肇事者注定不能将中国鞋逐出埃尔切。但问题依然存在:西班牙鞋业界随后又进行游行示威,给西班牙政府施压,暴行之后还可以披上文明的外衣,利用贸易保护调查等手段再次向中国鞋发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2005年1月1日起,欧盟将取消从中国进口部分鞋类产品的配额,这或许会更刺激欧盟鞋业界;而欧盟反倾销法规经过修改后,立案门槛也有所降低。因此,野火依旧在暗燃。
应有序地逐渐进入
从目前来看,中国企业的海外竞争模式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原材料和劳动力资源上,中国具有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目前的情况是,国内厂家众多但规模普遍偏小,产品价格对欧盟产业有很大的竞争力。在观阶段,大部分中国制鞋企业没有内在动因去提升产品档次、从而在品牌和质量上而不是在价格上与欧盟制鞋业展开竞争。应当说,中国企业目前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这种粗放型竞争模式和出口战略从长远甚至从眼前来说,都面临着不小的风险。眼前来看,自今年5月份欧盟东扩以来,欧委会就已经对中国大陆产品发起了八起反倾销调查,还有其他案件处于酝酿之中,并且涉案金额也呈现出剧增的态势,这是近五年少有的现象。“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应诉反倾销面临歧视性待遇,如果企业不全力应对,所谓的“成本优势”将荡然无存。从长远来看,即使中国鞋占领了欧盟大部分市场,“低价竞销”的做法会继续在中国企业问展开,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无异于“饮鸩止渴”,中国制鞋业将会长期在低水平徘徊,中国制鞋企业难以产出世界名牌。
因此,中国制鞋企业应增强忧患意识。当务之急是增强预警能力,提高应警水平,对可能出现的贸易保护调查早做准备。从长远来看,中国企业在海外宜采取“渐进式”发展模式,不管在经营规模、产品价格上,还是市场集中度上,应以稳求进,尽量不给当地产业带来突如其来的恐慌。如果一味地追求“突飞猛进”,就容易引起当地企业的过激反应。这就需要中国企业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有关方面的情况,不能只是埋头苦干,还要抬头看天,创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环境。
团结产生力量
应该承认,中国大部分制鞋企业经营水平和发展规模还很有限,难以凭借自身的力量去完成预警和应警工作,而预警信息的来源又是广泛而专业的,这种矛盾向企业提出了挑战。从法经济学“交易成本”理论来看,企业的存在是为了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但企业又不可能包揽各种事务,因为企业自身的运作也需要成本。从这个角度说,真正产生于并服务于企业的行业组织应当担当起预警和应警工作的主要任务。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单个企业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整合企业的力量来壮大全行业。西班牙焚鞋事件后,中国制鞋企业迅速组成了相关专业行业组织,虽是“亡羊补牢”但也为时不晚。
行业组织应当代表行业经常与外国政府、母国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行业组织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同上海WTO事务中心这些具备专业预警能力的学术和研究机构保持密切接触,广泛收集信息;应当以行业名义聘请国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建议;应当及时发现进口国市场上出现的各种迹象,发挥国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四体联动”应对机制的作用,综合分析后反馈给政府和企业,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制定相关应对策略提供指导。
经济的最高境界是合作和共享
即使中国企业没有采取目前的竞争模式,即使中国鞋经过升级换代后物美价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仍然会面临更高层次的竞争和磨擦,只不过表现形式和强度会有不同而已,因为出口就意味着进口国产业在本国市场份额的减少,磨擦在所难免,中国企业应当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
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经济的最高境界是合作和共享,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任何企业都难以取得绝对的优势,获得绝对的胜利,“零和博弈”应该被合作共赢所取代。中国企业在经过焚鞋事件的抗争以后,要考虑如何长久地在欧盟市场乃至世界市场发展。贸易只有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对方政府才不会或者说难以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国外企业也会因为利益共沾而与中国企业荣辱与共,才会为中国企业奔走游说。因此,我们要善于用“利益”纽带来维系和发展同盟军。实际上,许多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向更高层次迈进
从企业自身来讲,合作的前提是自身的实力,中国鞋应当有自己的品牌,这是我们与国外厂商合作的资本,否则我们将长期处于为国外企业“打工”的阶段,著名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认同感和美誉度能给合作伙伴带来利润,也会形成威压。因此,在这种条件下的合作才是平等的合作,因而会是有回报的长期合作。
在国际上,中国企业要在“入乡随俗”后再逐渐显现自身特色,要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贸易上、政治上、文化上去适应进而影响进口国的同类产业,通过投资、合作、收购等各种方式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公关、游说等方式与当地主流社会保持密切接触,增强政治影响能力;通过文化交流和沟通来营造中国企业正面积极的形象,增强当地居民对中国企业的认同感。这是一个长期甚至会有痛苦的过程,但却是必需和有益的。
在国内,中国企业要正视“成本优势”的背后原因,要负起社会责任,在利益上与员工共享,在环境和资源上与社会共享,这种努力一方面能赢得国外的理解和信任,另一方面能提升国内需求,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促进社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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