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人与信息生态因子的相互作用规律]生态因子的相互作用规律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摘要]在具体阐述信息人与各个信息生态因子相互作用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信息人与信息生态因子的相互作用规律,认为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遵循综合性规律、非等价性规律和木桶效应,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的适应方式主要是学习,适应范围遵循耐性定律,信息人对信息生态因子的改造必须连锁进行,且根本在于改造信息本体。
  [关键词]信息生态系统信息人信息生态环境信息生态因子
  [分类号]G201
  
  信息生态系统是信息人与信息生态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信息人是指一切需要信息并参与信息活动的单个人或由多个人组成的社会组织,包括信息生产者、信息传递者、信息消费者和信息监管者4种类型。信息生态环境是指对信息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信息因素的总和,主要由信息本体、信息技术、信息时空、信息制度等信息生态因子组成。本文仅就信息人与信息生态因子的相互作用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旨在使信息人清楚地认识到其与信息生态因子的作用规律,充分发挥其能动性,与信息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协同进化,维护信息生态系统平衡。
  
  1、信息人与各信息生态因子的相互作用
  
  信息人与信息生态因子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一方面,信息人作为信息生态系统中具有能动性的要素可以改造信息生态因子;另一方面,信息生态因子可以影响信息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
  1.1 信息人与信息本体的相互作用
  信息本体是由信息内容和信息载体构成的实体,或者说信息本体就是指信息本身。一方面,信息本体是信息人的工作对象。具体表现在:信息人可以生产、处理、传递信息。如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技术开发机构与技术人员、管理决策机构与管理人员、作家、记者等信息生产者创造和生产新信息,发现新现象、探索新规律、开发新产品、创造新方法、创作新作品,进行知识创新活动。信息咨询机构、图书情报单位、科技信息中心等信息传递者进行信息搜集、信息组织、信息分析、信息存储等信息活动。另一方面,信息本体是信息人的工作养料。具体表现在:信息可以改变信息人的知识结构,指导和优化信息人的决策;减少企业物质资源的消耗,提高生产力;信息是信息人之间沟通的纽带,可以丰富信息人的生活等。信息生产者如科研人员在做学术研究时往往需要以现有的理论为基础,参考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已有的学术成果。具有一定信息需求的信息消费者获取信息的目的往往是将该信息运用到工作或生活中,为所要从事或处理的事务提供决策上的指导。
  1.2 信息人与信息技术的相互作用
  信息技术是用于管理、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技术设备及其相应的使用方法与操作技能。一方面,信息人能够研发、改进信息技术。信息生产者生产各种电子信息设备,开发出各种信息管理系统,如信息存储与检索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进行各种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信息技术的发展,扩大信息技术应用的广度与深度;另一方面,信息技术能够提高信息人的信息能力。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大大提高信息人生产、加工、存储和检索信息的能力,拓展信息人获取和传递信息的途径,改变信息载体的形式,同时极大地活跃社会信息交流。
  1.3 信息人与信息时空的相互作用
  信息时空包括信息人的信息活动占用的时间以及信息人的生存空间(信息人所在地)和活动空间(即信息人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和提供信息服务的空间)。一方面,信息人不仅能适应自然时空环境及其遵循自然时空的规律,而且能根据其目的和需要对时间和空间加以利用、限制和改善,使之更好地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信息时空制约着信息人信息活动的时空范围,影响到信息人信息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比如某信息人想要获取信息,如果他所处的信息时空范围较大,那么他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向多方求助,可以从个人资料库中获取,可以通过正式渠道利用信息机构的外借、阅览、定题、检索、咨询服务等多种服务项目获取,可以通过非正式渠道向同行、同事、同学或其他熟人处获取,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运用电子邮件、文件传输、远程髓录、网络新闻组及电子公告牌等方式获取。
  1.4 信息人与信息制度的相互作用
  信息制度是被制定出来约束信息人行为的规则,包括信息政策、信息法律、信息标准、信息伦理等。一方面,信息人能够制定、调整和完善信息制度。信息监管者可以根据当前信息生态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如信息侵权问题、信息市场的恶意竞争问题、计算机和网络犯罪问题、信息安全问题等制定与完善信息政策及法律,促进信息制度的发展。另一方面,信息制度可以协调和规范信息人的行为。信息政策和法律通过确定不同信息人在信息生态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规定不同信息人在信息活动中的权利和法律责任,鼓励不同信息人在信息活动中互相合作,从而协调信息人之间的关系。信息政策和法律是调整信息人的行为与关系的准则,指导、规范及调整信息人的信息行为和活动,使积极参加并正当进行信息活动成为信息人的自觉行为。
  
  2、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规律
  
  前文阐述了信息人与单个信息生态因子相互作用的方式和内容,事实上,信息人总是处于包含了多个信息生态因子的信息生态环境中,这些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体现出如下规律。
  2.1 综合性规律
  信息生态环境中包含着许多种信息生态因子,各种信息生态因子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与制约的。一个因子的变化,能够不同程度地引起其他因子发生相应的变化。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综合作用是指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个相互联系的因子相互影响,交互、综合作用于信息人。信息生态系统中的信息人同时处于信息、信息技术、信息空间、信息制度等信息生态因子中,所以其信息行为和活动同时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对于科研人员来说,在其搜集信息的过程中,信息技术会影响其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效率,在其创作过程中参考其他专家学者已有的成果,其所处的生存空间和活动空间也会对其信息生产活动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信息伦理和信息政策与法律会对其进行道德自律,约束其创作行为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2 非等价性规律
  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的非等价性规律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2.1 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有主次之分在一定条件下对信息人起综合作用的诸多信息生态因子中,有一个或少数几个是起主要的、决定性作用的因子,称为主导因子;其他的因子则为次要因子。主导因子和次要因子不是绝对的,不能简单地说某个信息生态因子是主导因子或次要因子,例如,信息技术的发展能够对信息人的信息收集、加工、存储、检索等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但不能据此简单地认为,信息技术是主导因子。某个信息生态因子是主导因子或次要因子是根据其在一定时期和条件下对某一特定的信息人产生 作用与影响而定的。
  对于不同的信息人而言,主导信息生态因子往往是不同的。不同信息人的任务和职能是不同的,因此在其工作或运作过程中,对其产生主要作用和影响的信息生态因子也是不同的。比如,对于科研人员、作家等信息生产者来说,其主要工作是创造和生产新信息,需要以相关领域的信息作为基础,在其创作阶段,对其起主要作用的信息生态因子便是信息本体。信息传递者在收集信息并将其提供给信息消费者的过程中,其提供信息服务的手段和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信息技术运用能够变革信息服务手段,显著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所以此时信息技术对信息传递者来说是主导因素。信息监管者在对信息人的信息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时,需要依据相关的信息制度,那么信息制度便是其主导信息生态因子。
  信息生态因子的主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转化。处于不同时期和条件下的信息人对信息生态因子的要求和反应不同,某特定条件下的主导信息生态因子在另一条件下会变为次要因子。比如,信息消费者产生信息需求之后,需要从外界获取信息,他可以通过信息服务机构、互联网等途径获取,在获取信息的这一时期,信息活动空间和信息技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获取信息的效率,是其主导因子,而信息本体、信息制度、信息生存空间是次要因子,当信息消费者获取到信息之后,将其运用在工作或生活中处理相关的事务时,该信息的运用给其工作和生活产生较大的作用与影响,那么该信息便是主导因子,其他的影响因素就成了次要因子。
  2.2.2 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有直接和间接之分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有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种类型。
  信息本体对信息人起直接作用。在信息生态系统中,对信息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产生直接作用的信息生态因子就是信息本身。有的学者认为信息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包括信息人、信息和信息环境,认为信息生态是关于信息人一信息一信息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可见信息在信息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同一般环境因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进步,信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信息是信息人及其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是不同信息人之间沟通的纽带,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生态环境因子与信息人直接关联。
  其他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起问接作用。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等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够提高信息人获取、加工、传递、利用信息效率,信息人所处的生存空间和活动空间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人的信息活动效率,信息制度则规范信息人的获取、加工、传递、利用信息的行为必须合法进行。由此可以看出,信息人作为主体在与信息客体发生作用时,信息技术、信息时空和信息制度等因子都只是不同程度地影响信息人获取、加工、传递、利用信息的方式和效率,进而对信息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产生影响,所以这些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起间接作用。
  2.3 木桶效应
  根据木桶原理,一个由若干木板构成的木桶,其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构成信息生态环境的各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也遵循此原理。假设共同参与影响信息人的各信息生态因子组成一个桶状结构,每一因子的作用相当于这个桶的一部分,缺一不可,那么这些信息生态因子对信息人的作用效果取决于其中的最小因子。比如在信息空间、信息技术、信息制度等信息生态因子都适当的情况下,如果满足信息人的信息需求的信息匮乏,那么信息人所要进行的工作将无法完成。在有些欠发达地区,电脑普及率较低,信息基础设施薄弱,这些地区的信息人无法享受到互联网上浩瀚如海的信息给予其工作和生活的便利。目前,由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而导致的数字鸿沟正呈现扩大化的趋势,信息贫瘠和信息孤岛日益突出,产生“马太效应”。信息技术的匮乏直接导致有用的信息不能被信息人获取和利用,将影响信息人的生活与发展。
  
  3、信息人对信息生态因子的作用规律
  
  在信息生态系统中,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的作用方式有两种,即适应和改造。信息人在适应和改造信息生态环境的过程中也体现出一些规律,从这些规律的表现来看,这些规律依然是针对构成信息生态环境的信息生态因子而言的。
  3.1 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的适应规律
  随着信息生态环境的变化,信息人在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行为、信息活动方式等方面作出有利于其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改变即是信息生态适应。比如,当信息技术发展时,人们用计算机检索代替了以前的手工检索方式,从而大大提高了检索效率。信息人的生态适应性是信息人与信息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信息生态系统中的各种信息人,通过适应性的长期积累,越来越有效地利用信息环境中的资源,从信息环境中获取所需的信息、物质和能量,以确保其生存与发展。
  3.1.1 信息人适应信息生态环境的主要方式是学习
  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方式包括:①进化适应,物种通过漫长的过程,调整遗传成分以适合于改变的环境条件;②生理适应,生物个体通过生理过程的调整以适合于气候条件、食物质量等环境条件的改变;③感觉适应,感觉器官对它们所能够感觉到的环境刺激改变的调整;④学习适应,动物通过学习以适合于多种多样的环境改变。从适应方式上看,信息人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有所不同,信息人适应信息生态环境的主要方式是学习。当信息生态环境发生变化时,信息人需要学习信息生态环境中变化了的信息、信息技术、信息制度等,并将学习的成果运用到所从事的信息活动中,使单个信息人在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行为、信息活动方式等方面做出改变,也使信息组织改变传统的操作方式,改变原有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来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和综合效益,以适应新的信息生态环境。例如,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信息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信息人为了适应变化了的信息生态环境,就要通过学习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信息活动中利用这些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将计算机作为搜集、组织、分析信息的必需工具,将信息网络作为组织内部人员沟通的平台,改变组织内部管理模式,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流程重组,使重组后的业务流程自动化与网络化。
  3.1.2 信息人适应信息生态环境遵循耐性定律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对其生存环境的适应有一个生态学最小量和最大量的界限,生物只有处于这两个限度范围之间才能生存,这个最小到最大的限度称为生物的耐性范围。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存在耐性限度的法则称为耐性定律。信息人对其信息生态环境的适应也在一个耐性范围内。某种信息生态因子不足或过量都会影响信息人的生活和发展。比如,就信息本体而言,信息缺口和信息超载都会对信息人产生负面影响。信息缺口使信息人找不到相关的信息,无法满足其信息需求;信息超载是系统或个人所接收的信息超过其自身的处理能力或信息未能有效应用的状况。从信息 消费的角度看,信息占有如果远远大于信息需求也会产生负效应,引起信息不被吸收和信息疲劳,降低信息人的工作效率。
  信息人对某一信息生态因子的耐性是长期生态适应和进化的结果,随着信息生态环境条件的变化,信息人的耐性也不断变化。信息人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多种生态因子的耐性范围不同,适应可以使信息人对信息生态因子的耐性范围发生改变。不同信息人对同一生态因子的耐性限度也不相同,不同的信息生态环境会导致信息人产生不同的耐性范围。在某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由于信息技术的缺乏,信息渠道的不通畅,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的适应主要表现在利用书本、杂志等纸质版材料;在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先进的信息网络环境使得信息人可以运用丰富的网络资源。但每个地区的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适应的耐性范围永远只是暂时的,当这个地区的信息人自身的意识和能力、当地的经济等主要因素不再与信息生态环境相适应时,信息人将会主动去改造信息生态环境。
  3.2 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的改造规律
  信息人在适应信息生态环境的过程中,也对信息生态环境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使信息生态环境不同程度地得到改造。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的改造作用使得信息生态环境变得更有利于信息人生存和发展,也可对环境资源和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所处的环境是自然环境,所以生物对环境的改造能力是有限的。与自然环境不同,信息生态环境是一个社会系统,其中的信息本体、信息技术、信息时空、信息制度等都是由信息人生产、研发、创造和制定,可见信息人所处的信息生态环境主要由信息人创建,所以,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有很强的改造能力。
  3.2.1 信息人改造信息生态环境的根本在于改造信息本体信息生态环境主要由信息本体、信息技术、信息时空、信息制度等信息生态因子组成。信息人对这些信息生态因子改造的根本在于改造信息,进行知识创新。知识创新为信息人认识和改造信息环境提供新理论与新方法,是信息生态环境进化的源泉。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是新技术及新发明的源泉。任何信息技术的变革都要以理论知识为基础。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人的信息行为和信息活动方式会有新的变化,那么信息时空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信息制度也需要做相应地调整和完善。所以说,在所有的信息生态因子中,信息本体的变化是信息生态环境发生变化的根源,信息人对信息生态环境进行改造的根本是对信息本体的改造。
  3.2.2 信息人对各信息生态因子的改造必须连锁进行信息人对信息生态因子的改造必须相继进行,当对其中某个因子进行改造之后,其他因子也需要得到相应地改造。如果某个生态因子得到改造,而其他的生态因子没有或者没有及时得到改造,那么便有可能导致信息生态失衡。比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创新、开发、引进和应用,信息人的信息活动内容和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信息领域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开始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这些关系常常因人力的不正当作用而被扭曲,产生矛盾和冲突。不法分子的作品侵权、计算机和网络犯罪等活动变得越来越容易,信息污染、信息侵略、信息壁垒等活动越来越猖獗,这时就需要有相应的信息政策和法律来规范和约束信息人的行为,如果相关信息制度没有及时地制定,那么这些不合理的行为将无法得到控制,相关人员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信息生态失衡问题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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