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病先防治病防变 [“治病”于“未病”之先]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今年8月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的讲话中,引用了中国古代“扁鹊三兄弟”的故事,希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鉴其中的经验。   据史书记载,扁鹊三兄弟都精于医术,但扁鹊自己却认为长兄医术最好、中兄次之、自己最差。扁鹊言:“长兄治病,是治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名气只及于乡里;而自己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所以群众以为自己的医术最高明,名气因此响誉天下。”
  古人云,“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扁鹊三兄弟行医的故事告诉我们,“治病”要于“未病”之先,要把工作做在前面,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联系到我们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当前,要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我们也应该增强预见性,像扁鹊的大哥那样,治病于未发之前。当一些同志有苗头性问题时,要像扁鹊的二哥那样,治病于初起之时,与人为善,早打招呼,改了就好;而对腐败分子,要像扁鹊那样,动手术,下猛药,严肃查处。
  “治病”于“未病”之先,要求我们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有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事前约束规范体系的不健全。其实对于官员来说,他们的职业角色决定了必须处于全民严格监督之下,因为他们是人民选举或被任命出来为百姓做事的,不监督就有可能干坏事。然而,几乎每个贪官在自己受到法律制裁时,大都反省自己平时接受的监督太少,有的甚至说,平时根本没接受什么监督。基于此,我们在党员干部“未病”之先,必须加强定期“体检”,把监督管理的功夫下在平时,及早“诊治”,“补牢”于“亡羊”之前。
  “治病”于“未病”之先,要求我们要切实发挥制度的防火墙作用。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项政策制度的实行,其实施过程是否按程序和规定行事,无疑是极其重要的。当前我国腐败行为的泛滥,与制度的贯彻实施不力有着无法分割的紧密联系。许多既定的法律规章在官场潜规则面前全都靠边站。不按既定规则办事,无形中便是给当权者松了绑,使其为所欲为,这就为腐败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当务之急,我们固然要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的制定,更重要的是在于采取立法、司法和行政相结合的手段,切实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于“重症病号”,发现一个“重治”一个,绝不轻易放过。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发挥制度的防火墙作用,让见者望而却步,闻者听之心悸。惟此,才能在“未病”之前及时“治病”,确保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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