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初《服色肩舆永例》看清代服制对汉族纹饰的继承和发展|服色肩舆条例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清代《钦定服色肩舆永例》是由顺治帝在1652年钦定并颁行天下的服饰车舆制度。其中相关条列涉及到对于汉族传统服制中补服制度的继承和发扬,可以说是满族服装形式与汉族服饰纹样的融合。对于一个极为重视本民族习性以及服饰传统的民族而言,“润色章身,即取其文”这种融合有一定的政治含义,用以显示自己的正统地位,以巩固自身的政权。
清朝定鼎中原后,在服饰上强调全国穿衣戴帽需完全沿袭祖制,也就是满族传统服饰制式。但统治者也深知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仅凭军事、政治优势,远远不能长久统治这个国家,必须在文化及其他各个领域占有优势。因此。在对待汉族传统服饰和清入关之前的本族服饰如何取舍时,提出可以取其内在的文化特色,如纹饰可以继承下来。曰:“不过云衮冕、备章、文物足观耳。殊不知润色章身,即取其文,亦何必仅沿其式。如本朝所定朝祀之服,山、龙、藻、火,粲然具列皆义本礼经,而又何通天、绛纱之足云耶?”如此变通,就不必非要沿袭其款式不可了。清代在纹饰方面,主张“润色章身,即取其文”。保留了明代的补子,图案在沿用明代补子的基础上,也有自己的创新,而且朝祀之服依旧采用汉礼服的十二章。这可能就是清代统治层所谓坚持“未可轻革旧俗”的权宜之法,把对汉族传统服制中认为可代表“大统”的部分全部继承下来,以示自己的正统地位。
从史料记载,清代在服装上很早就是用龙纹、五爪团龙,尤其是对明代的官服制度中补服纹样的借鉴,满足了清朝政府入关之后统治管理文武官员的要求。《清稗类钞》记载:“补服,俗称补子,文武官吏之徽识也”,其形制特点为“缀于章服之前后心”,皆以石青色的绸、缎、纱、缂丝等为面料,上面织或绣符合其身份的“补子”,这是清代重要的礼仪服装,是清代文武官员的章服和公服。补服早在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时期,便决定效仿明朝补服之制,使后金的官员们也着补服以辨等级。因此,天命六年(1621年) 七月,努尔哈赤为了健全礼制,巩固统治,议定后金官员的官服制度,决定借鉴明朝的补服制度,以辨等级:“贝子穿四爪蟒子之补服,督堂、总兵官、副将穿麒麟补服,参将、游击穿狮补服,备御、千总穿带彪之补服。 ”这是清代补服的前身。
清朝定鼎北京后,顺治年间补服的纹饰使用进一步完善。顺治九年(1652年),顺治帝对于补服规定更加严谨详细,钦定的《服色肩舆永例》中规定:“公、侯、伯……镶领袖袍及长短外套俱钉麒麟补子。在院部等衙门,一品官钉仙鹤补子,二品官钉锦鸡补子;不在院部等衙门,一品官、二品官钉狮子补子,外任文武一、二品官同。在院部等衙门三品官钉孔雀补子,四品官钉云雁补子,不在院部等衙门,三品官钉虎补子,四品官钉豹补子,三等?钉熊补子,外任文武三四品官同其一等?。在部院等衙门,五品官用白鹇补,六品官用鹭鸶补,七品官用??补;不在部院等衙门,五品官用熊补,六品七品官用彪补,外任文武五六七品官同。在院部等衙门,八品官用鹌鹑补,九品官用练雀补,不在部院等衙门,八品官用犀牛补,九品官用海马补。外任文武八九品官同。都察院按察使司官不论品级俱穿獬豸补。”同时对于官员的家属使用补子也有明确的规定:“公、侯、伯、一品官以下,满汉有顶带官以上,其妻俱从夫服,父母俱照子服,其未分家子未出嫁女俱照父服,但不许用顶带补子。 ”公、侯、伯、一品、二品、三品、四品等官,凡五爪、三爪蟒苏缎,圆补子俱不许穿,如上赐许穿。除了各级官员服制规定之外,还对举人、官生、贡生、监生生员做出了规定,不许用补子。并对服饰违禁现象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条例:“凡违禁衣物如五爪、三爪蟒苏缎,圆补子……存留在家,四品以上官穿蟒缎、?缎等物长短外套上若不缀补子□□□□,五品以下官必照品级缀补子,以定服色。若穿下品之服无罪,以上议定逐一申饬禁约,不许越分,穿用如有违错治罪,各宜通行遵守。 ”在《钦定大清会典例》中也对亲王、郡王等之服制要求作了具体规定:亲王、世子、郡王冠服“补用五爪团龙文四,服用满翠五爪四团龙段(缎) ”;贝勒、贝子冠服“补服用四爪团龙文二及蟒文妆花等段”;镇国公、辅国公“服用四爪方蟒”余与贝勒同;镇国将军补服用麒麟;辅国将军补服用狮;奉国将军补服用豹;奉恩将军补服用虎;民公、候、伯补服或用麒麟或用四爪蟒。 ” 顺治九年服制的规定是比较详尽的,各品级官员服用补纹、面料品种各不相同,官员家属依据亲疏关系穿着服饰有所差别,品服上可以兼下,而下不可以兼上,违例将受到处罚;品官是否在部院等衙门,长短褂上的补子纹样有所差别,在部院等衙门补纹用禽,不在,则补纹用兽。除了第四点之外,其他的三点在清朝始终使用。这与后来的补服纹饰的规定已经颇为接近。
虽然清代补子承袭明制,但也有所发展和变化,这里的图案布局、动物种类及绣法与明代略有差异,实际上已经形成为清代官服的特色了。首先,清代官服对襟,前胸开片,所以前胸的补子被分成两个半块,单独织绣好后再缀补到补褂上,而明代官服前胸的补子是完整的一块,有单独织好后缝缀到补服上去的,也有事先直接织绣在衣料上再制成衣的。其次,补子的大小纹饰也不一样。明代的补子较大,近40 厘米见方,均作方形,而清代的补子较小,约30 厘米见方,镇国公以下用方形,贝子以上的皇亲贵族用圆形。最后,从颜色、数量上看,明代补子多以红色等素色为底,金线织绣,清代的补子基本只用石青深色作底,五彩织绣,色彩艳丽。而且方形补子四周多用花边装饰,明代补子的四周多为光边。中间纹饰清代补子上的禽兽全部绣成单只,而明代文官四品以下的补子多绣有一对飞禽。
清代补服除了在其底色、图纹上有着严格的规定,在使用上也有严格的规定:“凡朝会祭祀,俱服朝衣补服。筵燕、迎銮、及一应嘉礼,俱服蟒袍补服。每月朔日,及初五、初十、十五、二十、二十五(常朝之期),俱服补服……文武官上朝及坐班,如非下雨戴雨帽者外,迎送谒见止用补服,不得泛用朝服。 ” 衣服在这里被政治化、道德化,衣冠之制明显的受到政治的制约和限制,这也正是封建社会“尊卑有序,上下有别”的等级制度的体现。
清代对补服制度、十二章文的继承和发扬,可以说是满族服装形式与汉族服饰纹样的融合。对于一个极为重视本民族习性以及服饰传统的民族而言,“润色章身,即取其文”这种融合有一定的政治含义,清代的统治者不是汉民族,但是要“继大统”,就不能否定“大统”的权威性,因为汉文化太博大精深,否定汉文化,就等于否定了一切统治者自身,清王朝也不例外。历史上,中国改朝换代,都要“改正朔,易服色”。但中国服饰在中国文化中占据特殊地位和极深内涵,统治者都愿意以“继大统”者自居。而中国服饰正是这“大统”组成部分之一,服饰上哪些可改,哪些不可变易,哪些可部分改动,哪些必须保留,这都需要权衡利害、轻重,所以清王朝对汉族传统服制中认为可代表“大统”的部分全部继承下来,如明代的补服制度、及汉族的十二章文,用以示自己的正统地位,同时还用以麻痹被统治者,以巩固自身的政权。
参考文献
[1] 《清入关前史料选辑》[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2] 于浩辑.《明清史料八种》[M].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3] 华梅.《服饰与中国文化》[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天津师范大学青年基金资助52WU1007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天津3000387)
相关热词搜索:汉族 服色 纹饰 从清初《服色肩舆永例》看清代服制对汉族纹饰的继承和发展 清代钦定服色肩舆永例略考 服色肩舆永例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