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高官和他的亲人们】 2018年查处的中央高官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这批在2010年内被治罪的前高官,和自己的妻子、儿女、兄弟姐妹或情人一道落入法网或同台受审。为了追逐金钱和美女,他们在失去了官位、党籍和公职的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由甚至生命。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他们在接受主刑罚的同时,还领取了“没收全部财产”的附加刑。这意味着,他们已经一无所有。
乔洪:落马亲兄弟
2010年3月26日,一只与乔洪有关的“靴子”终于落地。关于这位贵州茅台前任总经理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指控的案件,二审判决下达。这份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死缓”的判决结果。与乔洪案一道被宣判的,还有他的弟弟乔建华――因犯受贿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对乔洪来说,这意味着,从著名企业的老总到“死囚”,这一巨大的反差成了不得不承受的命运。对乔洪的父亲来说,两个儿子一道获刑,那是一个难以承受的人生之重。
据报道,乔洪的父亲是一个从山西南下到达贵州的军人。这位因革命需要在异乡落地生根的老人,有4个儿女,其中乔洪是他的长子,也是最令他骄傲的后代。出生于1953年的乔洪,靠出众的能力,在30岁出头的时候,便当上了贵州毕节地区纳雍县的县长。在1996年的一场公开招考中,他一路过关斩将,当上了贵州省轻工厅主管糖酒行业的副厅长。4年之后的2000年,乔洪的人生又一次经历重大变迁。因轻工厅撤销,47岁的乔洪来到茅台公司,出任“第三把手”总经理――由政府官员变身企业高管。
赤水河畔的茅台镇,却成了乔洪的滑铁卢。在茅台的净利润接近30亿元的2007年4月30日,他被贵州省纪委“双规”。2010年1月15日,乔洪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的弟弟乔建华,作为“共同受贿”人获刑11年。有报道说,乔洪在家中颇有大哥风范。他的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中,妹妹和大弟弟有不错的固定职业,唯独最小的弟弟乔建华没有正式职业。靠山吃山的乔建华,后来也介入了茅台酒的批销业务。
法院最终认定,乔洪在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担任茅台酒股份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100余次收受22人合计人民币1323万余元的贿赂;他还伙同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此外,乔洪还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当年岁末,他被评为“2007财经十大悲情人物”之一。由于他的妻子、弟弟及独子乔木都曾被调查,他入选的原因为“罪累同族”。
陈绍基:搭上儿子和情人
生于1945年的陈绍基,在广东省第十届政协主席的高位跌入法网。2009年4月16日,陈绍基被中纪委调查的消息发布。到当年的8月27日,被以“收受巨额钱款,生活腐化”10个字高度概括的陈绍基一案进入司法程序。至此,这位曾经在广东省政法系统举足轻重的高官,失去了官位、公职和党籍。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和其他高官的案件一样,陈案按照法律规定,在重庆市异地审理。
2010年6月25日,陈绍基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中,旁听者得知两个震撼不已的信息:在陈长达17年的犯罪生涯中,他的儿子陈子翊和情人李泳作为受贿的共同犯罪人牵涉其中;他索贿和受贿的金额高达2959万元。
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一中院对陈绍基受贿案一审判决下达:“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意味着,除了官位、公职和党籍,陈还失去了所有财产,从此一无所有。据报道,“公海赌王”连超因卷入黄光裕案被抓,随后牵出郑少东和陈绍基。在后来的调查中,有关部门发现了陈绍基家族的“巨额资产来源不明问题”,他的儿子和最喜欢的女人也牵涉其中。
检举陈绍基的人,是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叶因放掉一名大毒贩而落马。据叶树养供认,他曾送给陈绍基数百万元资金,在陈绍基指示下打入其儿子陈子翊的账户。33岁的陈子翊是广州兴悦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该餐厅毗邻广东省公安厅,是政法机关迎来送往的重要场所。
除了儿子,陈绍基还“赔”了情人。生于1976年的广东电视台美女主播李泳,2010年9月30日在重庆一中院受审。现年34岁的李泳,与65岁的陈绍基交往已近7年。在陈绍基和儿子、情人被一道关进高墙后,在广东省某机关的宿舍大院里,邻居们看到了悲情的一幕:陈绍基的家中,他重病在身的夫人深陷煎熬之中。
相怀珠:夫妻同台受审
2008年6月,李善娟调至公安部审计局。一对警察夫妻开创新天地的故事展开,一个外地家庭在北京团圆。但是,故事结局在两年零1个月后改写:2010年7月23日,李善娟因受贿罪领刑1年7个月,而她的丈夫,原公安部经侦副局长相怀珠也因受贿罪在同一天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这意味着,他们这个刚刚落户北京的三口之家,从巅峰到谷底――他们女儿心中的骄傲与欢欣,也画上了句号。
据李善娟的辩护律师李贵方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相与李早年均出生自农村,两人既是同乡,也是大学同学,他们的多数亲戚至今还在农村生活。“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两人在工作上都非常努力,生活中互相依靠,一些观念也较为朴实与传统”。
尤其是相怀珠,1984年从山东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在山东省临沂地区公安处,工作之初即连续三年获得当地公安处嘉奖;调至山东省公安厅后,又连续三年获得省公安厅嘉奖,通过多年努力和奋斗,相怀珠年纪轻轻就成为厅级干部,2003年还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严打整治先进个人,记一等功。因为办理证券犯罪案件方面的优异表现,相怀珠于2006年被调至公安部,直至案发前担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
在法院认定的相怀珠的229万元受贿款中,最大的一笔(106万余元)即是来自于将其牵出的黄光裕。有关细节耐人寻味:2008年3月,相怀珠为新房购置家电,打电话给黄光裕的朋友,后者受黄的指示,让相从电器城免费带走价值61771元的全套电器,此时距离李善娟调入公安部仅3个月――相怀珠选择此种方式庆祝新家落成、夫妻团圆,令人唏嘘。相怀珠的从警生涯如同硬币的两面,正面是“功”,背面是“利”。为了自己的警察事业,相怀珠付出了超乎常人的努力及与妻女家人聚少离多的代价;而另一方面,地位的升迁与手中权力的增大也令其欲念日益膨胀。
与黄光裕妻子杜鹃的高调、文强妻子周晓亚的傲慢不同的是,李善娟似乎很甘于隐藏在丈夫相怀珠的身后。在丈夫与黄光裕等商人周旋的若干场合中,李善娟的身影均是一闪而过。她通过媒体进入公众视野仅有两次,一是导致其被认定受贿成立的收受了黄俊钦以未能帮其女儿升学为由而送的20万元港币“补偿费”,后告知相怀珠;另一次则是2008年9月21日至25日,李善娟使用其个人股票账户分7笔买入黄光裕故意透露给其重组内幕信息的“中关村”股票12万余股,成交额共计181万余元,后被高位套牢。2009年1月12日,在相怀珠被羁押后,李善娟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同期被羁押。
文强:永不再来的“10秒”
人世间已无文强。2010年7月7日,文强被执行死刑。在一出悲剧曲终人散之时,悲剧的主角都显出了人性的本真。文强的妻子周晓亚说:“如果有来世,下辈子还会嫁给文强。”2010年4月14日,在案件一审第二次开庭时,出庭为周晓亚辩护的倪泽仁律师看到:依旧穿着上一次开庭时的黑色夹克衫的文强,“在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走向被告席,精神大不如上次开庭。”就在这天下午,周晓亚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文强则因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四项罪名被判处死刑。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文强显得“很平静”。周晓亚则情绪激动,失声痛哭着瘫软在地。
案件宣判的第二天,倪泽仁在看守所见到了周晓亚。她拿着厚厚的判决书,边走边哭进入会见室时,倪泽仁吃惊地发现,周晓亚“已经从我第一次会见时的傲慢、怀疑,第二次的惊恐、侥幸,迅即转化为宣判之后的痛悔和彻悟”。在会见过程中,周晓亚作为一个妻子和母亲,向律师探听情况,“不时流露出对丈夫、儿子的牵挂”。
一个月之后的5月13日,案件二审开庭。文强和周晓亚夫妇,再一次一道站在审判席上。这一次,他们的表现和一审时完全不同,两人的回答“很默契”。特别是周晓亚,她将一些受贿行为大包大揽,称她“收受的很多财物及房产文强不知情,属她一人所为,极力为文强开脱罪行”。虽然,周晓亚的包揽行为做了无用功。但是,一家人的感情在这样的时候,回归到了人性的本质。在临刑之前,文强留给儿子一个拥抱。
文强被执行死刑那天,他的大姐和儿子文伽昊被获准来见他最后一面。在与两位至亲抱头痛哭了一场之后,文强把儿子拥过来紧紧抱进了怀里,持续10秒钟。几个小时之后,文强化作了文伽昊怀里的一盒骨灰。
在人生中和儿子共处的最后10分钟里,文强劝儿子“好好做人,不要恨社会,少上网玩游戏”,他还让儿子“以后自己去找个工作,自己做点事情,早点结婚生子,把妈妈照顾好”。不管文强曾经有多嚣张,这一刻,他是一个真实的父亲和丈夫。
(据《民主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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