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人事管理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前身为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于1995年10月经福建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具体承担福建省企业职工的养老、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的经办和管理工作。成立20多年来,在部和省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部社保中心的指导下,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工作,始终坚持以规范管理为主线,以“三化”建设为目标,以实名制管理为抓手,在信息化服务平台上,持续创新省级统筹体制的运行机制,着力增强省级统筹体制的内在活力,在念好人事管理“稳、严、精、实、效”五字经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并获得部、省级多项荣誉称号。2006年被国家劳动保障部授予2004~2005年度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称号,自2005年起共4次被部社保中心评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先进单位,自2000年起连续两届获得省直文明单位称号,今年还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福建省社保局在人事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是:紧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社保经办管理中心工作,突出念好“稳、严、精、实、效”五字经,着眼“五个着力点”,着力打造一支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工作上形成合力、在制度上形成统一、在文化上形成风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干部职工队伍。
一、突出一个“稳”字,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妥善解决社保事业飞速发展中省定编制严重不足、地方自行增加编制和临时人员长期顶岗等历史遗留问题,2007年,在福建省领导的关心、重视下,福建省编委联合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费管理问题的通知》,重申了省、市、县三级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工作经费统一纳入省级财政核拨,并对原各地自行下达的地方编制以及省局下达的临时人员控制数予以核定确认,重新核定全系统编制为929名。同时对全省各级社保机构进人的标准和人员结构进行了规范。这次编制的重新核定,尽管只是对原有编制进行清理、认定,但实质上相当于在1989年下达编制623名的基础上确认追加了306名省级编制,这在当前严格控制、压缩事业编制的大环境下,尤其不易。这次重新定编,不仅一次性妥善解决了人事编制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对促进全系统骨干人员队伍的稳定及机构、事业的长远发展起到重要的固本护基作用。
二、突出一个“严”字,着力优化机构人员结构。
福建是较早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省份,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经费均由省里统一核定安排,除人事仍为块块管理外,在业务、经费等方面实行的是条条管理。由于管理体制的条、块并存,客观上造成了一些地方机构编制及人员的管理失控,存在进人随意、标准不高等问题,进而影响经办队伍素质的有效提升。为了严把进人关,福建省社保局以福建省人社厅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劳动保险系统人员工作的通知》,明确新进人员资格条件,建立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报备制度,严格把握进人标准,逐步调整和优化系统人员结构。同时不断规范各地进人报批制度,逐步理顺用人机制,福建省尤其重视信息技术等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目前全省计算机人员达到76人。经过近三年的努力,福建省在经办队伍建设方面成效初显,相关举措得到了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机构的理解、支持和欢迎。目前,各级经办机构新进人员全部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往那种“急需人才进不来,非必配之人随意塞”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再过若干年,福建省社保经办队伍人员结构必将得到根本性的优化。
三、突出一个“精”字,着力提升经办机构人员素质。
在严把新进人员入口关的同时,福建省高度重视现有人员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人员培训上下功夫。紧抓个人账户按月分解和金保工程养老保险子系统上线的有利时机,举办了15期共有800余人次参加的培训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部社保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学习教育,形成了省、市两级为主参加部中心培训,市、县两级由省级集中、系统培训的体制机制,为提升现有工作人员的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在行风建设上下功夫。以创建全国、全省优质服务窗口和省、市、县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切实将“我把群众当亲人、我用微笑来服务”行业口号转化为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服务的自觉行动,不断转变政风行风,着力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省各级经办机构能认认真真抓好规定动作,扎扎实实开展自选动作,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到实处,把学习、调研、大讨论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动力。四是在形成社保文化上下功夫。以开展迎国庆、度重阳等重大节庆假日退管服务活动为载体,突出融入“忠诚、实干、创新、两手抓”社保文化,大力倡导“社保情、和谐美”社保精神,不断增强干部队伍作为“社保人”的凝聚力和自豪感。
四、突出一个“实”字,着力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福建省社保局自2000年开始,积极探索业务经办管理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2008年1月,福建省社保局在搭建社保业务网络平台和财务管理信息全省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同步推进系统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发了“福建社保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项目较为完备的人员数据库。同时,还结合部社保中心部署的机构调查工作,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全省人员摸底工作及人员实时变动登记工作,建立了较完备的人员情况调查机制,不仅做到每年部社保中心布置的调查工作准确无误,而且形成了全系统工作人员动态“实名制”管理。全省人员信息系统建立后,凡是增加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社保机构均要事先向省局申报,并严格做到经费与人员挂钩,人员与工作岗位挂钩,各地上报人员情况与实际在岗人员姓名做到完全吻合,避免了“吃空饷、见钱不见人”的现象,达到了“实”的管理。
五、突出一个“效”字,着力提升经办机构整体执行力。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整体执行力强不强,不仅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社会保险大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也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能否得到高水平、高效率的社会保险服务,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稳定。福建省在提升社保经办机构整体执行力方面,主要抓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始终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由于福建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省级统筹的管理体制,因此,在全省上下始终强调全省一盘棋思想,高度重视全省步调的一致,灵活运用经费分配杠杆,积极探索和实践确保省局部署的各项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二是重视提升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密切跟踪中心工作的节奏,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事工作的开展,有效运用各种人事管理的新技术、新手段,不断创新人事管理的新方式、新方法,努力破解基层人事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着力提高人事管理服务于中心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三是不断健全人事及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在不断总结完善各项业务经办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同时,也高度重视规范并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相关基础管理制度,先后出台和修订完善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信访接待、人员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10多个相关制度和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人事及内部管理的运行机制。并于2009年年初着手标准化课题研究,近期将在福建省三明市社保中心开展包括人事工作在内的各项经办工作的标准化试点工作,全力推进福建省社保经办工作“三化”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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