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 入党申请 点击:
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和分工责任制。女职工委员会定期召开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女职工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遇重大问题召开委员会或常委会,民主讨论后集体做出决定。
二、定期请示报告制度。女职工委员会在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和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年向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同级工会全面报告一次工作,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随时通过主管领导向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和同级工会委员会请示报告。
三、为基层服务制度。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为基层女职工组织和广大女职工服务。
四、经费保障制度。各级工会要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经费,女职工委员会的经费在各级工会预算中列支。
五、女职工工作主要任务:
1、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动员组织女职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代表和组织女职工参政议政,加强女职工工作的组织建设。
2、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方针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确定同级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规划,指导、协调所属女职工工作,总结推广女职工工作经验; 3、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和家庭财产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4、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政策、规定、制度的制订,并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5、对女职工进行爱国、集体、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女职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6、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和培训女职工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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