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与南方少数民族女神形象的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8-07-01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内容摘要:本文以女娲与南方少数民族女神形象为比较研究的对象,对女娲与南方少数民族女神之间的相同点、不同点以及相互影响的关系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各民族女神之间“相互渗透,交相辉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首先介绍了女娲对少数民族女神形象的影响,揭示了女娲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程度之深,以及少数民族女神对女娲的接受。其次探讨了少数民族女神的独特性,在对女娲进行直接改造、移植以及发展女娲神话后形成了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的女神形象。
  关键词:女娲 南方少数民族女神 比较
  女娲,是中国神话史上一位显赫的创世女神,没有任何一位女神的地位可以与女娲相提并论。有关她的神话,例如:补天、造人、置神禖、置笙簧等等,流传至今天,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直至今天,女娲这一古老的神话人物仍然受到青睐,她不仅仅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出现,而且还以文化的方式渗透到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标识。在中国的神话体系中,既有黄帝、炎帝、颛顼等男性神灵,还包括大量的女性神灵,诸如女娲、妈祖、嫦娥等等,这些男性神灵和女性神灵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神话世界。本文所关注的女神——女娲,是中国神话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从整体来看,我国南方少数民族的神灵中存在了一系列形象鲜明的女神形象,她们长久的活在人们的心中。这些女神她们产生于不同的时期,体现出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通过对汉族和南方少数民族文化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的比较,对漫女娲神话对少数民族女神神话的影响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从中发现女娲和少数民族女神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及内在原因。通过对女娲与南方少数民族女神的比较研究,进一步体现了“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格局”的特点,有助于各民族之间关系的和谐与持续发展。从女娲与南方少数民族女神的比较中我们发现不仅汉族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有影响,南方各民族也以自己丰富的文化,对汉族的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丰富了祖国文化。
  一.女娲对南方少数民族女神形象的影响
  史料告诉我们,在几千年的岁月里,我国各族人民始终不断地进行着文化上的交流。“以部落战争、结盟、部族迁徙、融合以及以后的遣使派官、人口流动等作为媒介”[1],汉族和南方少数民族之间有了越来越多的交往。早在秦汉时期,汉族的文化就输送到了少数民族地区,到了唐代,是我国各民族文化交流达到了空前的繁荣,中原地区的科学技术、宗教、文学、艺术等等流传进入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先进的技术文化给南方少数民族地区以巨大的影响,同时在交流互动中,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也给中原地区汉族的文化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使汉族的文化更加丰富多彩。在古代南方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一个方面,一些汉族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后,使少数民族渐渐的融入汉族;另一个方面,一些汉族人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后,受到少数民族各方面的的影响,就变成少数民族。这样经历了成千上百年的发展,形成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女娲神话与南方少数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至今还在瑶、苗、白、彝、布依、壮、土家等南方少数民族中以各种各样的活态的形式流传着,女娲造人、补天、置笙簧等等的神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中流传甚广。例如在云南迪庆藏族流传着《女娲娘娘补天》的神话,“古籍中曾有的女娲用黄土造人、炼石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与平洪水、始作笙簧和高媒之神等情节,在《女娲娘娘补天》这篇两千字左右的神话里几乎都讲到了”[2],其情节大致与古籍有关记载吻合,只有个别地名人名作了改变,很明显,这是汉文典籍所记载的女娲神话流传过去的。苗族有谷佛用青石补天的神话,根据袁珂考证,“谷”是“女”的苗音,“谷佛”就是“女娲”的音转[3],这可能也是汉文典籍中女娲神话的翻版。
  在傣族创世神话中,天地创造出来后没有人类,是布桑该亚桑该用泥捏成的人类,繁衍下来,这与汉族“女娲”的神话联系在一起。还有流传于渝东南酉水上游的土家族造人女神“依罗娘娘”,其情节如下:“世上原本无人,依罗娘娘用竹子做骨架,荷叶做肝肺,豇豆做肠子,葫芦做脑袋,在葫芦上钻了七个孔,出了一口仙气就变成人了。”[4]
  除了直接传播到南方地区以外,女娲还对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已有的女神也产生另外影响。例如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成为“布努”的瑶族人,把“密洛陀”作为普通的崇拜对象。在瑶族的语言中,“密”为母的意思,“洛陀”是神的意思。布努瑶的神话说:密洛陀是顶天立地的始祖神,她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是创造世界的母神。她用手在天空划了一大一小的两个圆圈,遂形成日月,又抓起一把泥沙撒向天空就成了星辰。密洛陀派花神把百花种遍大地,派树神播下树种,派“卡亭”神挑土造按场,派“罗班”神开河治水。她把糯米粑粑捏成十二种飞禽走兽,又用同样的方法造就了人类。这个女始祖神创造万物、主宰世界、支配众神,与女娲很相似。
  《山海经·大荒西经》载:“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粟广之野,横道而处。”就是在宇宙和人类起源之时,女娲的肠子化成了十个神人。在少数民族女神中也有“用肢体化生”的。珞巴族的创世神话中写到“斯金地母”怀孕流产及其后来生下万物的经过。地母斯金流出来的血水上溅天杯,变成了满天星斗和倾泻的大雨,血流大地,变成了江河湖海,血水润泽,长出了树木百草。地母斯金流产作疼,翻来滚去,从此大地出现了地震和山崩,地母斯金痛苦悲号,化作狂風、雷鸣。
  “据考,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原来曾经是中原一带的住民,后来受到汉族的驱赶,才迁徙到南方居住,汉族女娲神话虽然以中原神话为中心,但是由于与相邻和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迁徙、战争等引起的民族大移动,必然是文化的交融带来神话的融合。所以,西南地区流传的女娲神话传说,是中原文化向南方播迁的结果。”[5]这一情况也证明了女娲是中华各个民族的共同母亲。
  二.南方少数民族女神形象的独特性
  南方少数民族女神既具有中华民族的共性,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中国南方少数民族所处的这片独特的文化土壤,也孕育滋养出了各个女神,并赋予了她们许多独特性的民族文化特征。“任何一个民族文化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体,民族神话的民族性主要表现在个性方面。这些个性体现出一个民族与生俱来的思维方式、心理素质、文化传统包括民族意识、民族感情、民族心理、民族审美等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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