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法学教育中的诊所法律教育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摘要:诊所法律教育引入我国10年的历程,这种新的法学教育模式为中国的实践性法学教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着亟需解决的问题。在我国法学教育中许多高校实施情况却并不理想,高校应当从法律教育的定位出发,树立培养法科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伦理的双重价值目标,积极创造诊所法律教育的运行条件,通过构建多元化诊所法律教育的运作模式,实现应用型高级法科人才的培养目标。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 职业能力 传统法律教育 问题
一、诊所教育传入中国的背景
与中国其他高等教育模式相同,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学教育,长期以来也采用传统的教育方法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老师站在三尺讲台上口若悬河地“传道”于学生;而学生,基本上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灌输。这种单一的教学方式下,教学双方缺乏互动性,知识本身的传递过程显得没有趣味性和生动性,最致命的缺点是,它并没有突出法学的专业性和实践性,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无疑是一个误区。
这种传统教育方式的形成主要有如下的原因:一是中国传统教育哲学理念的影响。中国传统的儒家教育哲学非常强调师道尊严,强调教师以传道、授业、解惑的方式教导学生,强调师生之间的“指导—服从”关系。因此,这种教育哲学孕育下的师生关系突出了师生间的等级性和教师的权威性,最终形成的是单向的、决定型指导关系,缺少平等对话、相互交融和心理沟通的前提和氛围。在教学上一切以教师为主,学生的学习活动围绕着教师预先拟定的思维方向和教学模式进行,学生的任务就是理解和记忆老师讲授的内容,并不强调学生自我的表现,甚至在潜移默化中泯灭着学生作为个体的独立意志。二是受大陆法系及前苏联模式的影响。
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拥有悠久历史的教学方法,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诊所式,即学徒制,是一种让未来的律师在执业律师的办公室“阅读法律”的学习方法。它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被引入中国高校的法学教育,目前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的很多高校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
“诊所法律教育”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学方法,随即世界各国的法律院校也相继成功地应用了这种教学模式和方法。我国于2000年开始在北大、清华、人大、武大等十所重点大学法学院进行尝试,现已取得显著效果。2000年9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7所高校的法学院引进开设了最初的诊所式法律课程。2002年7月28日,由11个所院系发起成立了隶属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的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截至今年6月18日,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已达134个,其中82个院系设了法律诊所课程,共计开设不同主题诊所课程130个,内容涉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谈判和调解、公益诉讼、消费者保护、弱者权益保护、农民工法律服务、农村法律服务、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青少年违法行为矫正、地方立法、社区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刑事诉讼、艾滋病患者权益保护等领域。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该校法律诊所课程面向本科3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为实践性必修课。每年选修的学生总数已达500多人,至今累计参加法律诊所学习的学生超过2000人。学生共接待法律咨询4000多人次,受理案件900多件。
诊所法律教育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相当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引用了“诊所”的称号,产生了“法律诊所”。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在教师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并为他们的供法律服务。这一做法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法律诊所把个体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工作的中心,将法学教育转换为一种走出法学院围墙之外的服务于社区的法学实践教学形式。
二、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律教育方法的区别
1.它与案例教学不同:案例教学一般是要求教师把某一部门法的内容用案例形式在课堂上传授给学生;而诊所法律教育的内容相当广泛,它不仅涉及实体法,还涉及程序法,甚至涉及整个法律学科,它没有固定模式,教学主要在课堂之外来完成。因此,案例教学只是可以作为诊所法律教育的手段之一。
2.它与模拟教学不同:模拟教学(含模拟法庭)是指为了说明某个案例,采取把案例中的当事人分角色由学生扮演,模拟开庭或谈判等办法,模拟人具有表演性,内容事先都排练好。这种方法也只能是作为诊所法律教育的重要方法之一。诊所教育中的学生接触的案例是活生生的正在进行中的案例,学生本人就是诉讼参与人,学生面对的是更复杂的、不断变化中的法律事务。
三、诊所法律教育的意义
诊所教育给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与我们以前接受的法学教育有很大不同。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往往采用老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坐在下面听的讲座方式,老师和同学很少展开讨论或者任何形式的交流,而且随着学生扩招人数的增加,老师上课往往是面对几十甚至上百名学生,这就导致了一方面学生在诺大的教室内很难集中精力,另一方面老师也不能顾及到每一位同学,及时开展课堂互动,取得的效果也不是很好。通过植入诊所法律教育模式能为我国培养健全的法律职业者。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是建立在法律诊所基础上的一种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它把学生放在教学的主要地位,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动性。诊所式教育模式变被动性的接受为主动性的实践、变学习他人经验为亲力亲为的参与式学习、变分门别类的知识传授为综合素质培养。更为重要的是,它把法学院的培养目标直接定位于“培养健全的法律职业者”。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一项创新举措,诊所法律教育为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不仅促进了高校法学教育的改革,而且通过代理真实案例,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实现诊所法律教育另一个目标,即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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