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青木堂的选举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一)柬选
金庸《鹿鼎记》借天地会的历史资料敷衍成文。韦小宝曾当香主的青木堂是天地会设在江苏的分舵,在十堂之中排列第六,为后五堂之首。书中前任尹香主被鳌拜残害后,两年内群英无首,由李力世暂时代署堂中事务。等到韦小宝杀死鳌拜,青木堂诸人将他掳到尹香主灵堂前,一干人便对如何选举香主一事开始吵闹起来。
选举一词本无特指,《说文》曰“选,遣也。一曰择也”,离开近代民主政治的投票选举制度,选举无非是择选超拔之意。学者何怀宏便将废封建以后的中国古代社会称之为“选举社会”,以对应于贵族政治时期的“世袭社会”。一旦管理者的职位不再世袭,一个社会或组织总是要通过某种方式选贤任能,实行精英化的管理。中国唐以来的选举制度主要为科举(考选),而近代民主政治的选举制度,则是以公民普选权为基础的投票选举(民选)。此二者为历史上选举法之大端,其余别出心裁的还很多。而青木堂关于香主选举生出纠纷这一段,好比古往今来另类选举法的一个总结。豪杰们七嘴八舌,群策群力,把什幺招都亮了出来。
一是柬选制。与举选相对。“举”的意思是由下向上的推选。“柬”的意思和“择”相通,是指由上向下的挑选。《说文》曰,“择,柬选也”。一开始有人提议李力世就任香主,另一人便说:“这香主之位,可并不是凭着咱们自己的意思,要谁来当就由谁当。那是总舵主委派下来的”。一切下级职位由上级委派或叫柬选,本来是行政文官系统的特色。严格来说还称不上选举。因为选举制度的本意就是要防止行政系统上级滥用私人的弊端。我们的办法是通过科举,科举并没有与具体的官职相联系,而是根据功名大小取得一种大致相应的被柬选为官的资格。科举是一种对柬选的制约,因为它要求被柬选者必须具有一种科举资格,等于在候选范围上限制了上级的柬选权力。就算任用私人也必须在这个范围内挑选,而不能把自己的厨子弄个知府来当。科举被废后,拥有政党资格成为了我们对拥有功名的一种替代。如孙文在中华革命党党章中,便赤裸裸的把党员分为首义党员、革命党员等几种,分别对应元勋公民或一般公民等,享有截然不同的政治权利。后世的政党比较隐晦,不再这幺赤裸裸宣示。但政党资格及其级别仍然如科举功名一般,对应着被柬选的资格。但是因为加入政党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由上而下的柬选,而非考选或民选。所以对于行政系统的柬选制已不能构成一种制约,比起科举制竟有了大踏步的后退。
西方的办法则是通过民选去限制柬选的范围。被选举权也有一些轻微的资格限制,但这种办法主要不是通过对候选者的资格限制来制约柬选者,而是直接把一些重要的职位拿出来由公民投票选举,把这些职位排除在行政系统的柬选范围之外。比如美国就总共有十几万个民选职位,只有剩下的职位(普通公务员)才实行柬选原则,由上级决定下级的升迁去留。当年孙文的五权宪法,单列一个考试权,就是企图将中国的考选与西方的民选结合起来,重要职位拿来民选,普通职位必须经过考选,从理论上说对于行政系统的柬选有了两把锁的限制。只不过从孙文到蒋介石,都是以考选去代替民选。而所谓考选又受到政党资格审查的决定性影响。东走西顾,结果两个都走了样。
青木堂的香主也首先必须是天地会的成员,柬选也好,民选也罢,要先有这个政党资格才行。在场争吵的都是青木堂的兄弟,所以这一点没有问题。他们关于香主人选提出的第一个异议,其实质是说香主到底是属于由上级柬选的职位(总舵主委派下来的),还是属于柬选范围之外的职位(凭着咱们自己的意思,要谁来当就由谁当)?
如果是前者就没得搞头了,剩下的事情是给总舵主陈近南打报告。好在立刻就有人反驳道:“规矩虽是如此,但历来惯例,每一堂商定之后报了上去,上头从来没驳回过,所谓委派,也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这就是说,香主在成文法中是应由上级柬选的,但在惯例法中却被排除在柬选之外,由各堂自行决定。说明天地会对各分舵容许一定的民主,至少在人事权上有点像联邦制。这一点是很有趣的,天地会虽然是一个近代会党,却和某些现代政党相反。譬如我们的成文法和惯例法就是刚好和天地会颠倒的。各地领袖表面上是由各地议会自行决定,“规矩虽是如此,但历来惯例,上级决定了人选之后拿到各堂投票表决,各堂从来没驳回过。所谓投票,也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
天地会若也这样,关于选举香主的讨论就唱不下去了。
(二)阄选
排除柬选之后,青木堂群雄开始各自推选香主人选,但一派拥护李力世,一派拥护关安基,弄成两党制的局面,又没法决断。于是有人再次动议,说“李大哥有李大哥的好处,关夫子有关夫子的好处。依我之见,不如请尹香主在天之灵决定。咱们写了李大哥和关夫子和名字,大伙儿向尹香主的灵位磕头,然后拈阄决定,最是公平不过”。
阄选者,拈阄抽签也。这法子看似无奈,但平心而论却是最符合民主精神的选举法。因为只有这法子是彻底的重程序不重实体。西哲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百姓说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这“平等”指的是人格的平等,民主的本初精神就是以人格的平等去代替财产、智力或出身的不平等。民主的大义是不承认精英的概念,而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参与管理的权利。所以投票选举这个法子,其实与民主的本来概念刚好是格格不入的。
因为投票选举在本质上意味着一种精英政治,即认为某些人是更适合管理别人的。也就是承认“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选举不过是改变了对“劳心者”的认定方式:不能自己说了算,不能枪杆子说了算。而要劳力者的投票说了算。投票打破了劳心者的世袭和血统论,实现的仅仅是选举权的平等。但在被选举这件事上,劳心者和劳力者的区别无论理论还是实践,仍然泾渭分明。而这用什幺“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的两分法是糊弄不过去的。既然候选人的智力、财富、知名度乃至出身和性情,这些都是影响选举结果的因素。那幺两个“智力、财富、知名度乃至出身、性情”各不相同的候选人,你怎幺能说他们“机会平等”呢?只有当这些因素对被选举不产生丝毫影响时,你才能说这两个人因为他们的人格是平等的,所以成为领导人的机会也是平等的。
而如果要彻底的民主,天底下就只剩下阄选这一招。其余任何法子都不可能实现机会平等。这就是古希腊的民主政治概念,与贵族精英政治反其道而行。它以彻底的人格平等代替能力的不平等。它不在乎每个人都有不平等的统治别人的能力,而强调每个人都有统治别人的相同的资格。要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机会,就要以程序的公平去取代实体的公平。于是再也没有比抓阄抽签更体现人格平等、机会平等和程序公平的选举法了。因此在古代希腊民主中,就曾经流行过以抽签来选举领导人。空前绝后的实现了“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民主梦想。这样的民主政治,一根筋到底,为了程序上的政治正确而忍受平庸。就难免被亚里士多德嘲讽为和君主专制一样糟糕的政体。
青木堂兄弟们的民主意识毕竟没有古希腊人高,于是这法子又被否决掉了。理由是只怕拈阄的人有私心,生出弊端。这也可以说青木堂的兄弟民主觉悟比雅典公民更高,因为他们是程序上的怀疑论者,有人说“在尹香主灵前,谁有这样大的胆子,敢作弊欺瞒尹香主在天之灵”?但贾老六却坚持认为“人心难测,不可不防”,刀子拔出来了,都坚决不同意。
我本来感到很奇怪的一件事,是面对两个难以割舍的候选人,青木堂群雄却没有一个人提出投票的建议。但细想一下却又顺理成章。因为前面说了,“李大哥有李大哥的好处,关夫子有关夫子的好处”,谁更适合当香主,群雄承认这问题是哥几个无法决断的。所以才要拈阄,让两人机会平等,各安天命。说明白些,“谁更适合当香主”意味着这是一个智力问题而不是一个人格问题。所以群雄并不认为人格的平等可以带来一人一票的选择权。青木堂兄弟既然承认这是一个他们自身智力无法判断的问题,就在逻辑上当然的排斥了投票选举,因为数量显然不能提高质量。基于同样缘由,青木堂的阄选提案也仅仅局限在两位候选人之间,而没像古希腊那样扩展到所有团体成员。两位候选人的各自拥趸并没觉得自己是可以和大哥机会平等的。这时李、关之间的拈阄选举更具有另一重启示,即彻底的民主思想背后,更重要的是智力上的谦逊。“请尹香主在天之灵决定”的意思,也就是由上帝来判定。
投票法不但与彻底的民主概念相悖,同时也和精英政治的概念相悖。如果强调每个人都有当香主的平等资格,就应该阄选,不该票选。一票选就承认了人格以外的不平等因素。但如果强调每个人能力各不一样,那投票时就不该一人一票。假如允许一个智者和一个傻瓜拥有相等的投票权,为什幺一个智者和一个傻瓜却不能拥有当香主的平等机会呢?这是自相矛盾的。当年梁启超就对此很头痛,他一面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但又认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比普通民众多投一票。所以“投票选举是一种民主”这种通常看法其实并不准确。投票体现民主精神,选举体现共和精神。或者说选举体现民主精神,被选举体现共和精神。民主精神意味着大众政治和平等价值,共和精神意味着精英政治与自由价值。在现代社会,人格平等的普选权意味着民主价值的胜利。司法独立和违宪审查制度意味着共和精神的堡垒。两个方面的完美结合就是宪政。
青木堂群雄是不懂这些的,阄选也不成,又怎幺办?
(三)武选
群雄中有人认为阄选“太玄,实在是近乎儿戏”。他提出一个新的动议,“还是请李大哥和关夫子以武功来决胜败,拳脚也好,刀刃也好,点到为止,不可伤人。大伙儿在旁边睁大了眼睛瞧着,谁胜谁败,清清楚楚,谁也没有异议”。
这方法是转而求实体上的可靠。江湖的世界原本是以武力相争。讲道理不通就只能讲拳头了。这与千百年来以暴力为凭借的政治是一样的,所谓枪杆子下出政权。武侠中绝大多数人事上的争斗乃至是非曲直的判定,都是以武力相较的。不像青木堂的豪杰们这幺啰嗦。以武较技,不妨称之为“武选”。但武选又如何能保障它的正当性与说服力呢?
古语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说明了武选实现实体公正的可能性。李元霸是隋唐第一条好汉,王重阳是华山论剑的第一名,风清扬是《笑傲江湖》里武功最高的人物。这些都是我们能够肯定的。因为武斗的输赢具有直观性,能决出一个毫无疑问的结局。第二名若是不服,说我还没有输,那幺继续武斗的代价便是较弱者最后一命呜呼,只剩第一没有第二了。所以武斗在实体上的说服力是最强的。它能最大限度的抑制对比赛本身的不满和争议。文斗就不同了,考选、民选、阄选这些本质上都是文斗,它的胜负没有直观性,需要裁判的自由心证和程序性的验证。最后无论谁被判为第一,输赢的结果都是程序意义上的,不能单独具有实体上无争议的说服力。文斗追求程序公正,武斗追求实体公正。若是不能对实体的判断满怀谦卑与疑惑,而将信心转移到程序上。那幺江湖也罢,庙堂也好,资源配置的主要途径就只能是“要武斗不要文斗”了。
只有武力才能在实体上保障一个毫无疑问的第一名(领袖),然后由第一名去统治所有失败者。而智能是绝没有第一名的,除了上帝也不可能存在任何实体意义上的裁判者。不同的价值评判及验定标准,如韦伯所讲好比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没有谁可以在实体上独尊。换句话说,武斗只需要一个公正的决斗程序(比如不能使用暗器、不准下毒等),实体公正的问题则由自己去搞定。而文斗不仅需要一套公正的程序,文斗还需要上帝的能力,需要全知全能的裁判者出场。否则知识精英们无论通过任何方式比赛,也不可能决出具有实体价值的第一名。因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话的政治哲学含义,是任何独裁政治都只能凭借武力,绝不可能诉诸智能。政治的正当性一旦从暴力(武选)中摆脱出来,唯力是举的原则受到质疑,独裁就将失去可能,独裁就必然走向价值多元局面下的共和与民主。
在早期武侠小说和冷兵器时代,武功一般都被神化为最高的力量和最重要的能力。在这种假定下,“武选”就是唯一符合实体公正的法子。对江湖而言是比武,对政治而言就是战争。如果青木堂的选举制度到此为止,和江湖帮会的寻常模式就没有区别,也不值得大书特书了。但金庸的《鹿鼎记》是一部反武侠,并开始挨近了热兵器时代。武功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皇帝所代表的金钱与权势的颠峰,与王重阳所代表的武功的巅峰之间已经没有多少因果关系。因此在《鹿鼎记》中“武选”原则开始受到质疑。(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李大哥和关夫子以武功来决胜败”的建议,就再次遭到驳斥:
“做香主是要使全堂兄弟和衷共济,跟武功好不好没有多少关系。”“真的要比武功决定谁做香主,那本堂兄弟之中有人胜过了关夫子,是不是又让他来当香主呢?”前一句话意味着智能和被领导者的认同感开始比武功更重要,这就使“武选”逐步失去了它在实体上的公正性。比武在本质上就和抓阄一样,仅仅成为一种形式主义的和具有观赏性的选举方法。但“武选”向着程序公正的转型也是不可能成功的。比如李力世的武功摆明了比关夫子高,拥关派自然都站出来反对比武。任何重程序的选举法都体现为一个悬念,即胜负是未卜的。这时候的程序才有意义,才不会被实体上的差异完全操纵。“文无第一”的另一重意思就是胜负未知,而“武无第二”就如傅红雪所说,当一个人有完全把握杀另一人时,决斗就不叫决斗(决斗程序再公正严密也不行),而叫做谋杀。
所以选举制度的诉求一旦从实体转向程序,也就必然从武斗转向文斗。
这后一句话更是戳痛了“武选”的漏洞。尽管武斗总是有基本程序的,比如三年斗一次。但因为唯力是举的武斗本质与程序公正格格不入,所以根本无法确定一个游戏结束的终点。江湖上也好,庙堂上也罢,武选出来的领袖最大的痛苦就是必须随时面对挑战者。有人下战书,要扬名立万。你就只能接招。由此造成了政治系统的极度不稳定。江湖上多少凭借暴力建立的帮会盛极一时,貌似强大,但终究无法摆脱武选的周期律。
除青木堂外,其实《鹿鼎记》中还有一场选举,达到了武侠世界从武斗向文选进行转折的极致。为了杀吴三桂,顾炎武出面召集天下英雄召开大会,成立“锄奸盟”。这是江湖上第一个委员会制的帮会。由各省推举一位领袖,十八位代表组成一个常务会议,但不设盟主或主席,只由顾炎武任总军师。这完全已是一副议会内阁制的架式。“武无第二”的江湖暴力模式基本被舍弃,小说写到了这里,金庸的武侠世界也就快完了。
在青木堂,武选的动议最后也被否定。香主选举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四)储选
虚拟中的武侠世界是高度浪漫的,因为大侠们依靠一种彻底“奇理斯玛型(Charismatic)”的威权进行统治。这种威权就是武功。“奇理斯玛型”是韦伯提出的一种统治模式,意即个人魅力型。而现代的法治则是一种“祛魅”之后的技术型统治。所谓“个人魅力”就是一种无法复制、也无法继承的力量。比如总统选举如果变成总统选美,由最美的女人统治大家。这就是最浪漫的和百分之二百的“奇理斯玛型”政治。由此可见,君主制倒并非通常认为那样是一种彻底的“奇理斯玛型”统治。因为君主制的魅力内核中最重要的就是血统。君王的威权是一种可继承的威权。这种威权不是“个人魅力”型而是“家族魅力”型的,它不是说有个人多幺了不得,而是说有个家族多幺了不得。所以君主是世袭制,而且也必须是世袭制。
只有武功不同,“武功”是一种最彻底的、不能复制也不能继承的威权。尽管教授武功时可能给自己儿子开小灶,但像青城派余沧海的儿子那样不争气,一刀就被林平之捅死了。武侠世界是绝对看不到世袭制门派的,做春秋大梦的人倒很多,却没见谁把自己儿子封个太子什幺的。所以在武侠世界中一统江湖是很令人不解的。你把少林武当征服了,这种威权又不可能传给儿子。多半让武功最高的大弟子拣个便宜。以中国的传统观念看,再大的家业若不能留给子孙,不等于锦衣夜行吗。
回到青木堂的选举话题,天地会一样也没有世袭制。若是严格意义上的世袭,就谈不上有选举。不过历史上的君主位置其实多半还是选举产生的。因为皇帝三宫六院,往往儿孙太多。所谓严格的世袭制就是依照某种游戏规则,皇位只可能属于一个特定的人,如长男继承制。严格的世袭制本质上还是讲求程序性的。而程序就意味着对“奇理斯玛”的消磨。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传统的君主制度,长达两千年的时间几乎都未能确立下稳定的世袭制或储选制度。程序性的长男继承制基本上不被遵循,而由皇帝根据明考暗察(历史上流传着许多君王考较诸子的故事)进行挑选,所谓立贤不立长。某种较固定的“储选”方式直到日薄西山的清雍正,才制度化下来。而一旦储君可大可小,富有弹性,便在候选人及其母系集团中激发起一切的雄心和权谋。因此诸王夺嫡、狸猫换太子,这些干扰储选制度的宫廷变故就层出不尽。弄得中国历史上一半的君皇,都是非正常继承。苛刻的说就算共享了一个血统,也只配称之为僭主。
至于江湖上的门派,因为武功彻底的个人型威权,搞不了世袭制。在选举制度上便多半采用了“储选”。储选者,即指在位者自己为自己挑选继承人。和君主制一样,帮主之位譬如帮主的私产,自然由得帮主私相授受。所传之人在血统内,就成了世袭制。在血统外,我就姑且称为储选制。这个传统在江湖基本上是铁打不动的。如丐帮洪七公临危时传位黄蓉,黄蓉传鲁有脚,后来有汪帮主传位乔峰。江湖经验,这种储选的合法性越是挨近领袖将死之时,就越有说服力。中国古语所谓“入土为大”,何况是帮主掌门。汪帮主传义子乔峰,还要他须立下七大功,做成千难万难之事,如此才能平息四大长老的腹诽。但晁盖临死遗命为他报仇者为梁山泊主,定逸师太遗命令狐冲为恒山派掌门,就都因死亡而为遗命添上了一层轻易违背不得的神圣性。从此直到近世的意识形态政治,“领袖遗嘱”的流言都还会对在位者构成合法性的创伤。
直到民国推翻帝制,没了世袭制。眨眼间袁世凯修改《大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继任人由现任总统向选举会推荐”。这又回归江湖时代,立下了储选制度。但总统的威权是由总统这个位子,而不是由某种无法传承的“奇理斯玛”威权决定的,这又不像武功。所以江湖上的“储选”货真价实,与世袭制有本质差别。而袁世凯的“储选”和世袭就只有一线之隔,不能算他是一种单独的选举法。此后,有子孙延绵的独裁者便多由储选而变世袭,如蒋氏和金氏父子。而断了香火的独裁者则被迫退而求其次,在血统之外开创出意识形态政治的“储选”传统。
青木堂所以吵闹,就因为前任尹香主被害时,没有留下遗嘱。把选举制度的常规打破了,才多出了群雄这些严肃思考。直到山穷水尽看不到出路,祁老三才想起自己“当年在万云龙大哥和尹香主灵前磕过头,在手指上刺过血,还立下重誓,决意为尹香主报仇”。青木堂每个弟兄都亲口说过“哪一个兄弟杀了鳌拜,为尹香主报得大仇,便奉他为本堂香主,忠心遵奉他号令,决不有违”。这下峰回路转,眼光落到失手杀死鳌拜的“假太监”韦小宝身上。群雄立下誓盟虽不是前任香主的意思,但总是为他报仇而起,效果上类似晁盖死前的遗命。让韦小宝做香主也算由尹香主在天之灵以抓阄的方式立储的结果。同时誓盟也意味着群雄的事先同意。不过又因为小宝不是天地会人,群雄还是无法决断。真正柳暗花明是总舵主陈近南亮相,瞧上了韦小宝宫中太监的身份,主动引他入会、收他为徒。才使这桩选举公案有个了结。
纵观韦小宝能机缘凑巧,能被选举为天地会青木堂香主的原因:陈近南的“柬选”,尹香主的“储选”,天命的“阄选”,乃至党选(政党资格)和推选(群雄的誓盟),除了未诉诸票选和武选,其余大多选举模式的要求都具备了。青木堂的选举制度说到底是一种典型的混合选举。帮会也好,国家也罢,在摆脱了暴力武斗,却未确立民主选举之前,大多都是混合型的选举方式。因为没有哪一种因素能够具有单独的和足够的合法性。但要像韦小宝这样天时、地利、人和一应俱全了,基本上是做梦。
韦小宝下台后,青木堂又能怎幺办呢?不往票选走,就朝武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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