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干部的“豪宅”|贫困县脱贫后还要继续派扶贫干部吗

发布时间:2020-03-28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河南一个贫困县处处可见官员们的豪华别墅      “一个县的科级干部,住房超过3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600平方米,这是什么风气?这是奢靡之风!”4月2日,河南省召开的“讲正气、树新风”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话讲的有些狠。
  这一天,河南省濮阳县的部分领导干部也观看了徐光春的讲话,因为省领导没有点明是哪个地方科级干部住如此豪宅,他们感到很庆幸。
  
  “徐书记的讲话,我仔细看了,没有点明是我们县!”濮阳县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说。
  事实是,徐光春批评的干部建“豪宅”,就发生在濮阳县。
  
  贫困县的“豪宅”
  
  濮阳县位于河南省的东北部、黄河的北岸,归濮阳市管辖,是河南省的一个省级贫困县――全县22个乡镇中,有7个乡镇30余万人地处黄河滩涂区,生活条件落后。
  统计显示,2005年,濮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422元,在河南省108个县市中居第75位。全县1035个行政村,仅有251个村能看上有线电视。
  这样一个人均财政收入仅200余元、尚有数十万人未解决温饱的穷县,进入县城,却处处可见豪华办公楼,尤其以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为甚,其造价高达3000多万元,当地民众戏称“小天安门”。
  与豪华气派办公楼相对应的,是该县一些领导干部建造的豪华别墅,而且别墅大小与权力、职位直接相关。
  2004年8月,濮阳县纪委,一个负责党风、党纪的纪律检查部门,未经建设和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将一部分国家划拨的土地改变用途,在办公楼后面建起了职工住宅。其中,包含了10套2层别墅,每套面积达287.64平方米,居住者均为县纪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10月,因为“一些县领导从外地调来没有房子住,县里也没有招待所”,经濮阳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开发建设一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该住宅区占地50多亩,户型为二层连体楼,设计61户,每户280平方米。后因户型面积过大、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动用警力强行占地等问题,该项目被上级有关部门叫停。
  2005年6月,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办公楼前不能建高层建筑为由,在楼南建起9套高档别墅,其中7套每套面积为434平方米,最大的一套面积达538.65平方米,这些别墅都被分给了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主管房地产的濮阳县房产局,以改善城镇困难职工居住条件为理由,向县政府申请划拨经济适用房用地35亩,实际却用于建设本单位干部职工住宅。其中别墅8套,4套建筑面积达到了600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豪宅的居住者大都是濮阳县在任或者退休的领导干部,最为阔气的一套600平米别墅居住着该县人大某领导,下面稍微小一点的别墅住的则是房管局局长,为正科级干部。
  
  风暴式解决
  
  豪宅与民居差距过大引发了人们的不满,一些人通过正式渠道向上级反映,有的人则干脆用相机将豪宅拍下来发在网上了事。
  2007年初,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等媒体相继披露濮阳县“干部建豪宅”问题,引发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温家宝总理专门做出批示,中纪委派出以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为首的调查组奔赴濮阳县。
  压力之下,一场风暴式的处理得以展开。
  濮阳市纪委先是成立了调查组,不过,随着中纪委调查组的到来,河南省相应成立了以省纪委副书记为首,抽调房产、土地等各方面专业人士组成的调查组,于是“市纪委成了配合”。
  为了向上级表明态度,濮阳县委县政府迅速做出回应,“对违规建设高档低层住宅问题比较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县劳动局局长李殿选、房管局局长时跃进、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停职检查,听候组织调查处理”。
  此外,自己违规建别墅的濮阳县纪委将部分干部别墅查封,委托财政局寻找拍卖行对这些“问题别墅”进行拍卖。
  濮阳县委县政府2007年2月4日的一份文件显示,“县纪委(10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套)、房管局(8套)、建工局(2套)、老干部住宅(28套)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住宅向社会公开拍卖,对个人出资予以适当补偿……”
  于是,在别墅内居住的领导干部们,在春节前腊月二十五那天统统被强制搬了出来。濮阳县原人大副主任闫伍群告诉本刊,那时,他和老伴刚刚住进别墅三个多月。
  这位1994年已经退休的老同志说,他的这套别墅是买房地局的地皮,然后自己掏钱盖的,“全部算下来,花了将近40万元”,于2006年国庆节前入住。不曾想,现任干部出问题,殃及了他这个退休多年的老干部。
  “谁让咱这土地有问题呢?”闫伍群说,政府下令让全部搬走,尽管自己和老伴很不情愿,但面对最后期限,还是搬了。
  对此,新华社的一位记者质疑,建别墅的钱都是私人掏的,在物权法即将实施的今天,政府如何有权力来拍卖属于私人的建筑物呢?
  
  遍及全国的“另类腐败”
  
  在本刊记者采访过程中,濮阳县的一些干部除了表达别墅被拍卖的不满和委屈外,另外一层怨言在于,“干部豪宅”问题绝非濮阳县独有。
  2006年6月,河南《大河报》报道,一个有着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小区,拥有40%的绿化面积,房屋面积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然而购买者却都是郑州市的市直机关人员。
  2007年1月,《上海证券报》报道,江苏南通市新区行政中心大楼数百米外,正在建造一个面积达260亩的住宅小区,内部面积从100至200平方米不等,而该小区27幢小高层只销售给特定对象――新区行政中心大楼内的公务员。
  最为关键的是,“购买小区住房每平方米只需花3500元,而转手卖出每平方米的价格可翻至5780元,每平方米净赚2000元以上,总计一套住房可赚30万元左右。”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也报道,开发商在山东济南建起了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最小的160平方米,最大的295平方米,这些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一共是8栋楼,“全部销售给省直机关职工,任何单位无权销售该住宅”。
  
  高房价下的权力异化
  
  记者在濮阳县采访时,许多群众认为,像那种300-600平方米的豪华别墅,每套造价至少在20万元,多者可达40多万。而濮阳县正科级干部每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千元左右,要想住这样的房子,至少得不吃不喝20年,或者更长。
  于是,为了降低用地成本,在为县级干部建豪宅时,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竟然在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出动警察和保安,强行拆迁。新华社报道说,这致使民营企业金凌花园价值200余万元的花木被毁、盗一空。
  濮阳市纪委办公室的赵建国主任告诉本刊,濮阳县豪华别墅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上,大都是国有土地违规出让,变成个人住宅用地。
  如此操作,房价自然被拉低。
  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随钦告诉媒体,当时也知道单位建的别墅有些大,面积超标,但想着机会难得。濮阳县同样的商品房每平方米都达到1500元了,这房才卖620元一平方米。
  “其他局委和县领导都弄了,自己不弄,说不定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当领导的,谁不想住大点,住排场点?最后,我们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都要了一套。”董随钦说。
  濮阳县毕竟只是一个县,利用权力之手弄来土地相对容易,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许多干部的豪华别墅就建在耕地上,住宅旁边就是绿油油的麦田。
  许多大城市,由于土地的取得相对较难,必须经过公开拍卖,干部豪宅获取也变通为“单位自建房”、违规购买“超标经济适用房”等。
  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山东省直机关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却在160平方米到295平方米之间。
  此外,权力单位购买房屋的价格也远远低于市场价:濮阳县干部建的别墅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1000元,而江苏南通市政府建的房屋卖给公务员低了将近2000元。
  曾参与当初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立的原国家房改办主任张中俊一针见血地指出,无论是集资建房还是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其玄机均在于可以以划拨形式,取得零地价国有土地,其中往往包含了不合理的特权。
  这种赤裸裸的公权私用,濮阳县委书记张建国告诉这样本刊,濮阳县之所以出现这种干部建豪宅的现象,在于“一些干部公仆意识薄弱,艰苦奋斗的精神太少”,“县委要坚决刹住这股风”。
  事实是,这种“奢糜之风”日盛一日,在房价高涨的今天,公权力得不到制约,为个人、单位谋私利的通道便得不到遏制,“干部豪宅”也就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
  本刊在濮阳县采访了解到,对违规别墅部分没收后,进行了两次拍卖,但竞买者寥寥,至今仍有6套没有拍出,而且卖出的20多套别墅中,有一部分还是原住户自己买的。
  “你想想,都是一些还在职的干部,谁敢去买他们的房子啊?!”濮阳县房管局的一位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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