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笔为戈”赢百度不是最佳结局_主角叫赢子戈的小说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近日,中国50多位作家联名发表了一篇《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抗议百度文库侵权行为。26日韩寒连续发表博文对百度的强硬态度“回击”。当晚百度发出“致歉信”,称三天内彻查文学类作品版权,双方对抗暂告段落。
百度文库涉嫌侵权被诟病和声讨非今日始,但一直以来置之不理,泰然处之。百度如此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
表面上,百度文库由用户自行上传,与百度无关,似乎“文责自负”。可以说正是互联网的共享性,让百度文库的权责界限模糊,百度也才能如此“有理有据”的强硬对待作家谈判方。但是我们稍作分析不难看出,侵权事实是在网民使用百度提供的平台,在网民的上传和点击下载中产生的,百度作为平台提供商是网民点击的受益者,而且也是百度开发文库的商业目的所在。权责相当,百度的侵权责任是如何也赖不掉的。
此外,网民的拥趸也成为百度傲慢的本钱。当50名作家联合声讨百度文库,要求其删除作品或通过收费补偿版权损失时,很多网友坚决的站在了百度一边。网民有信息获取的权利和需求,但同时应约束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知识产权保护是大趋势,如果大家都能零成本的获得别人的辛勤劳动成果,这不仅是对原创者的损害,也是对创新意识的抹杀。
随着我国创作者版权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及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需要,我国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的决心有目共睹,曾经横跨互联网世界的BT王国也在一夜之间被坚决取缔,就是明证。对依然以潜规则横行,基于搜索引擎抓取和用户贡献技术的各种网络侵权,也将会无一漏网的受到法律约束。
现在对类百度文库的各种网络侵权存在各种法律认定不清晰,但法律不应有丝毫的退缩和妥协。作家以笔为戈赢回一局,但不应是结局,这正是用法律手段厘清互联网权责关系,规范和约束互联网企业以及网民行为,保护原创,保护中国创新源动力的最佳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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