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舒适的居家环境]为病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应除外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园灯,作为居住区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元素,不仅只具备为了满足人们生活需求的照明功能,同时也具备美化环境的装饰功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优质生活环境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园灯便犹如颗颗明珠闪耀在郁郁葱葱的庭院里,为其更添光辉,提高居住区的品位。
居住区,作为城市中的一个基本单位,是为了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要求,为他们提供一个舒适、方便、安静、优美和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对于居住区空间情况来说,居民在户外活动中接触最多的是由住宅包围的空间环境。要保障居民在这个空间环境中正常、安全的生活,就不可忽略园灯的设计。
1.光与人及居住区的关系
视觉是人识别外界事物的主要渠道之一,而光是提供视觉的基本条件。白天,居住区景观是在阳光照射下形成的。人们通过自然光欣赏居住区的优美环境。夜晚,除月色外,小区景观则要由精心布置的照明来呈现。月色如昼,夜色往往是美妙动人的。宋代诗人苏轼写到: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朦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有了自然的月光,再加上高烛闪烁,景致更为多情。居民便在这缕缕光线下,漫步于庭院中,欣赏着别有一翻风味的居住环境,舒缓一天的劳累。
对于人的视觉来说,光的基本作用就是提供光照度。光的质量,包括照度高低、冷暖、方向等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人的生理反应及人的心理感情。园灯可以使居住环境变幻莫测,比如说,明亮给人以兴奋、喜悦,黑暗使人恐惧、灰心丧气;冷色光给人以寒冷、凉爽的感觉,暖色光则常让人有炎热、温暖的体验。柔和的灯光给人温馨静谧的感受,热烈的光线则让人感觉生动、欣欣向荣。这些体验不仅仅是心理上的,有时会反应在生理上。所以园灯的布置应该牢牢的抓住人们的这一心理变化。它的合理布置,数量恰倒好处,可以使人们的行为与活动变的顺畅和有序;布置的过多或过少,都会影响和妨碍人们的正常活动。园灯位置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所选灯具的光学特性,观察点的相对位置,被照面与灯具的距离,被照物表面的特征,环境的照度情况以及预期的照明效果等。在居住区里,不同功能的园灯的应用,会产生出不同效果的灯光,能为空间带来生命力、创造环境气氛,让居民感受到与白天自然光下完全不同的生活空间,丰富庭院的欣赏性,使人陶醉其中,即使是孤独的人,他也能从会讲话的空间中得到享受。
2.园灯的分类
园灯是居住区环境中的闪光点,体现出“于细微处见精神”的设计。它具有两大功能――基本功能和装饰功能。
2.1基本功能――服务于居民的生活和娱乐、休闲
2.1.1 道路灯 道路灯实际上也包括装饰性灯和功能性灯,以功能性灯为主。功能性道路灯应该具有良好的配光,使光大部分比较均匀的照射到道路中央,可使居民天黑后散步更加安全。而且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快,白天都忙于工作,路灯良好的照明性能会使人们回到家后,增大户外活动的机会。
道路灯按其尺度又可分为低位置灯和主干道灯。低位置路灯的高度一般为0.3m~1m,主要设置在小路等照明不是十分充足的地段。这类路灯除了基本功能之外,还能起到绿化照明的作用。它的尺度很小,便于灵活应用,达到设计时想要的造景效果。主干道灯沿路连续布置(一般每隔25m~30m布置一盏),按照所在居住区的特点,交通的要求,选择造型富于特色、照明效果好的灯。主干道灯一般高为1m~4m,处于一般灌木之上、乔木之下的空间。相对于低位置灯来说,其照射范围广泛得多。由于它的尺度较大,对环境的立面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也起到一定的识别作用。
2.1.2 庭院灯 庭院灯安置在小径边或是在花坛旁(如右图与隐形坐凳相接),功能与低位置灯相似。这类灯具功率不大,发出幽幽的光线,使环境更显宁静舒适。一般庭院灯的造型别致、美观,所以它同时具有装饰性功能。有的庭院灯发出的灯光透过树冠向下照射,产生投影,赋给小区别样的风情。光与影灵动的对比,给人以的享受。不过要特别注意不要使用高功率的聚光灯,这样很容易形成耀眼的灯光,加强明与暗的对比,让行人难于前行。
2.1.3 踏步灯 踏步灯似乎是一种很容易被遗漏的灯,但它却是景观人性化的重要体现。不宜用强灯光的灯具,设置在踏步的踢面或是楼梯的栏杆柱上。用柔和的灯光照亮楼梯,为深夜回家的人照亮道路,保障其安全,使人感觉温暖。
2.2装饰性灯
2.2.1 水池灯 在朦胧月色或是漆黑无月光的夜晚,倘若水池没有布置任何照明工具,难免会引发安全问题。水池灯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工具。它可安置在水下、水池边上或是水面上,具有十分好的防水性、防漏电性。如果使用温和的灯光,照射在平静的水面上,朦胧中宛如一面明镜;倘若用较强的灯光照射在喷水柱上,能够突出水花的动感,水面则要反映灯光的倒影和水的动态。
2.2.2 草坪灯 草坪灯,为了保持草坪的宽广的气氛,一般都比较矮,30~40cm,间距为6~10m,具有强烈的导向性。外形尽可能艺术化、个性化,造型多样。有的草坪灯连续安置在草坪的边缘,具有一定的限制作用;有的草坪灯集播放音乐的功能于一身,创造出高雅的生活空间。淡淡的灯光射在广阔的绿地上,使人视野开阔,心情舒畅。为居民提供一个休闲、交往的场所。
2.2.3 树木绿化灯 此类灯安装在地面或靠近地面、有景可观的位置。将光线集中到景观上可增加景观的戏剧性变化。灯光通常用来强调平台、雕塑、标志性物体等的外轮廓,用得最经典的当然要数树池下的地埋灯。灯光向上照射,使树表现出与白天截然不同的风格,这也是表现冬季落叶树轮廓的极好方式。向上照射的灯光,环绕在区内空间,反射到墙上和栅栏上,使人产生空间扩大感。
2.2.4 门灯 门灯不是所有居住区都会有的灯具。少数的小区安装门灯,作夜间照明,相对明亮的光照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使居民获得一种归宿感。门灯分为门壁灯、门前座灯和门顶灯。使用门顶灯,塑造出气度非凡的大门,突显居住区的豪华、气派。
2.2.5 其他作用的园灯 有些园灯更注重装饰性。它通常与周边环境构成小品,展现居住区的特色,丰富景观,创造宜人的生活景观。如招商海月花园,园灯与花坛组成帆船。
3.园灯与环境
在白天,园灯是有装饰效果的建筑小品,在地形、道路、绿化的配合下,可以组成一幅非常优美动人的园景。夜晚,近处灯光照耀下的花卉、树丛、人影、地面纹样,和远处的建筑、林冠天际线,所形成可见空间的景观和范围,又是另外一种独特景色。景观照明设计中讲究“暗度”,对于居住区内一些休闲、散步场所,设置脚灯或导照明,让人看清前进的路,又避免刺眼的光线及物体的影子,使人产生不安全感;较为私密的场所或驻留地点,只需借助附近园灯微弱的光线照明即可。这样有暗有明,使整体环境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形成既安全又亲切、宁静的居住空间。设计园灯时应考虑白天如何与环境有机的结合形成整体,如材质上与环境的共性或对比,不可避免存在差异,但过大则难以协调。
4.结语
居住区环境中的园灯是欣赏与使用的完美结合,在使用和自然而然的欣赏中,升华到艺术境界的层面上,并且时时体现“以人为本”概念,围绕人们生活需求而运转,与其他元素共同打造美丽而令人满意的居住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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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1.重庆市大渡口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400084 2.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建设办公室重庆4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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