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11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摘 要]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管理十分重要,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档案管理,有助于实现各类资源的系统性整合,从而能够有效提升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特别是在新常态背景下,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是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落实,是对不动产权人合法权利的有效保护。本文将重点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业务;人才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8.12.074
[中图分类号]F299.23;G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8)12-0-02
我国在2015年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条例对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以及登记信息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有助于保护产权人的切身利益,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不动产登记档案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1 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不动产登记是我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物权制度,它是指由权利人申请,并由国家专属部门将不动产物权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目前,不动产登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集体土地所有权;②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③森林、林木所有权;④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⑤建设用地使用权;⑥宅基地使用权;⑦海域使用权;⑧地役权;⑨抵押权;
⑩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不动产登记是一个系统性而又分散化的过程,其所包括的范围也十分广泛,比如国土、海洋、农业、林业和住建等。由于这些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所以在对其进行统一化管理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为了更好地对这些不动产登记进行管理,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来实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即时性、整合性特征,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进行整合,有助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档案建设的有效性。
2 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现状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缺乏集中化、统一化的档案管理路径;档案数据与业务系统无法进行有效对接;缺乏专业化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人才等。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有效性,导致整个档案体系无法进行有效整合,下面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2.1 缺乏集中化、统一化的档案管理路径
对于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而言,不动产登记档案包括国土、住建、海洋和森林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不同的内容都归属于不同的国家部门,实行分开化管理。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不同的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标准不同,管理方式具有较大差异,特别是在信息化管理的认知上也存在很大的不同,这就增加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难度。因此,要想有效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管理,就必须构建集中化和统一性的档案管理路径,从而实现档案信息的梳理和汇总。
2.2 档案数据与业务系统无法进行有效对接
档案数据与业务系统无法进行有效对接,是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较大问题。一般来说,不动产登记档案应该和具体的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一致性,从而来有效推动具体业务的开展。但从目前来看,档案数据和相对应的业务本身缺乏关联性,从而导致档案信息无法为正常开展业务提供有力的材料支持;在某些业务进行改变或变更的时候,也不能及时更新档案信息。总之,目前我国很多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和业务系统无法进行有效对接,从而降低了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
2.3 缺乏专业化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人才
缺乏专业化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人才,是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较大问题。对于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来说,它要求工作人员具有多方面的能力,比如掌握足够的档案学的专业知识、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知识以及具备较高的信息化素质等。而随着人们对于不动产登记的越发重视,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服务、咨询等相关内容也越来越多,这也对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来看,专业化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人才比较稀缺,成为制约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因素。
3 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路径
积极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管理,需要从信息资源、信息系统、信息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积极展开,从而达成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①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与迁徙;②积极促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集成;③有效强化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服务功能;④培养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人才等,以此来推动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3.1 對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与迁徙
对现有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系统化的整合与迁徙,是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步骤。首先,应该积极地对不同部门的档案信息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和收集,按照房屋、国土、海洋等不同部门的不动产档案进行统一登记,可以按照时间、空间、面积等多个因子进行合理排序和归类,以此来保证档案信息资源的精细化梳理。其次,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有序迁徙。这就需要相关技术开发人员,对相关部门的数据库进行合理化地分析和讨论,并找到其内在的映射关系,然后来实现全部档案信息的有效迁徙。只有如此,才能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有效的资源支持。
3.2 积极促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的集成
进行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必须要实现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效集成,从而保证这两者的有效对接。首先,积极推动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将档案数字化工作前置到业务受理环节,在完成业务受理之后工作人员就可以将档案扫描件上传至档案信息系统。此时档案管理系统已经与登记业务系统之间建立了数据接口,从而方便了后续开展类似业务。其次,积极促进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自动归档,保证这两个系统能够独立运行、互不干扰。这就需要从技术层面进行革新,通过建立相应的技术接口服务,来保证不动产登记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传递,然后实现业务信息的自动归档,为后续的档案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最后,积极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档案信息的双向互通。这样就能够保证相关登记业务人员能够在业务系统中快速查找相关数据信息,提升了信息获取的速度和准确性。因此,必须积极地进行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的集成,加大技术投入设置两个系统的双向接口,从而促使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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