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保险

发布时间:2017-01-19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人生保险篇一: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险规划

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险规划

一说到理财,人们总会说出股票、基金、黄金等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理财产品,人们利用这些理财产品创造自己的财富,但大家是否考虑到人才是这层财富金字塔的根基,规避生命和身体风险的保障就是保险。每个人和家庭都会面临很多财产和人身方面的风险,谁也不能保证一生一帆风顺,永远风平浪静,而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一些额外费用的产生,此外,很多保险产品具有投资功能,还可以满足人们的投资需求。人生可分为单身期、家庭形成期、家庭成长期、家庭成熟期几个阶段,不同阶段的风险特点和财务特征,决定着不同的保险规划。

一、单身期(从参加工作至结婚时期,一般为2-5年)

年轻,有一定的收入,可能不高或不稳定,在消费方面往往因为无计划而很少有积蓄,健康状况良好,无家庭负担,喜欢参加旅游、运动等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保险意识较弱。

保险需求不高,主要可以考虑意外风险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以减少意外或疾病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也可以考虑储蓄投资型保险,以便获得保障的同时变相获得一份“储蓄投资”,以达到积累财富组建家庭的理财目标。考虑到尽责尽孝的问题,购买定期寿险,确保一旦发生不测,可用保险金支持父母的生活。

二、家庭形成期(从结婚到新生儿诞生时期,一般为1-5年)家庭的主要消费期,夫妇双方年纪较轻,健康状况良好,有一定生活经验,收入稳定并相对提高,但要面对更多的家庭责任,家庭消费也开始攀升,保险意识和需求有所增强。

应均衡考虑四方面的保障,一是为健康保障安排保险,应该多考虑投保短期、中期的健康保险和疾病身故保险;二是为家人经济安排保险,为自己和家人投保意外险,以使家庭获得经济上的保障;三是为投资理财安排保险,可购买投资型保险产品,规避风险的同时,又使资金增值;四是为子女的教育安排储蓄投资型保险,如不打算生儿育女,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经济上会比较宽裕,由于年老后无儿女养老,因此可以购买一些养老保险,为自己老年生活做准备。

三、家庭成长期(从孩子出生到参加工作以前的时期,一般为20-25年)

家庭责任最重时期,夫妇双方年纪渐长,收入稳定增长,家庭和子女教育的负担加重,保健医疗、子女教育费用成为家庭的最大开支,保险意识持续增强。

购买保险的重点阶段,在未来几年里面临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经济压力,通过保险可以为子女提供经济保证,使子女能在任何情况下可接受良好的教育;父母本身的安全和健康也是必须考虑的,除了意外和基本的医疗保障外,应考虑防御重大疾病险;购车买房对财产险、

车险也有需求;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投保一定的养老险,对自己的晚年生活早作规划。

四、家庭成熟期(子女参加工作到家长退休为止时期,一般为15年左右)

夫妇双方年纪较大,健康状况有所下降,子女已完全自立,家庭负担较轻,收入稳定在较高水平,开始需要安稳的生活,保险意识和需求增强。

为将来老年生活做好安排,可以考虑投保或转换保险契约,修正为具有储蓄理财功能的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定期缴费还本型终身寿险或是年金保险,保障退休后的老年生活;还可附加一些医疗费用保险,以达到老年医疗费用或长期看护支出的需求;此外,可考虑终身死亡保险,以获得“保值的遗产”。

人生保险篇二:人身保险的产生

人身保险的产生

人身保险的起源是与海上保险相伴而行的。15世纪末期,在欧洲的奴隶买卖活动中,奴隶作为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保险。这实际上就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作为了海上保险的保险标的。因此,人身保险应从此算起。在16世纪中叶,德国的纽伦堡市长创立了儿童强制保险,强制儿童的父母必须在子女出生后,每年缴存一塔来尔,作为子女婚嫁金,婚嫁金三倍于本金。此后,在意大利的乔治·奥布雷特设计了一种子女保险方案,因未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而未能成功。直至17世纪中叶,意大利的洛伦佐·佟蒂设计的联合养老保险法(简称佟蒂法),在30年后,为法国的路易十四用于筹措战争费用而取得成功。因此,人身保险的创始人应首推洛伦佐·佟蒂。

言及人身保险的起源,必然提到英国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埃德蒙·哈雷。他制定了人身保险的第一张生命表。他于1693年以德国布勒斯市的市民死亡统计资料为基础,运用数理统计方法,精确地计算出了每年的死亡率。这一成果,为人寿保险业务的开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后来,于1762年,英国人辛浦逊和道森 将生命表首次运用于测算人寿保险的费率,从而标志着现代人寿保险业的开始。

人身保险二百多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在现在的保险业中,人身保险业务的比重已经超过50%,人身保险最为发达的国家日本,其人身保险业务已达70%。人身保险的险种也极其繁多,有近千余种。

人生保险篇三:人生的7张保险单

人一生中需要的7张保单

保险就是用我们收入的10%来保障另外的90%不受任何影响, 安全与保障,是每个人生命中最大的需求。在人一生中不同的阶段,面临不同的财务需要和风险,这种财务需求可以通过保险来安排。保险的功能不仅在于提供生命的保障,也可以转移风险,规划财务需要,因此成为一种理财的方式。从单身贵族到有房有车的中产,从养育小孩到面临养老与遗产问题,这是每一个人必经的人生历程。在这个历程中,有7张保单不可或缺:年轻时,给自己买张意外险保单;等到有点经济能力时,可以买份大病健康险和定期寿险;有小孩时,要给孩子储备点教育金和买份意外险;到中年时,就该考虑养老的问题了,这时买份养老险,未雨绸缪;而真正到晚年时,还可考虑一份遗产险来传承财富。

第1张保单:意外险 25岁

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而言,买份高额的寿险是不现实的。而身处25岁的我们,经济能力有限,还在创业或打拼,还要为买房、买车做准备,我们没有家庭所累,没必要、也不乐意把所有的钱都放进保险公司。

这个阶段,意外险是最佳选择。买一份意外险是对生命的保障,也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偿。尽管意外险没有理财功能,在不出险的情况下,不能获得返还与收益,但与其高达10万元的赔付金额相比,每年几百元的投入显得微不足道。这是任何其他一个险种都不可相比的。

挑选此类型保险的原则主要是看保险公司的实力、信誉、口碑以及产品是不是100%覆盖意外范围,最后再看看价格因素。

第2张保单:大病医疗险 30岁

临近30岁了,我们已经开始害怕体检。领着微薄的薪资,呼吸着越来越糟糕的空气,就担心大病一来,倾家荡产。虽然我们也有一份社会医疗保险,但一年的医疗费用上限是2万元,现在患一次重感冒的费用就要上千元,如果碰上大病,钱从何来呢?大病医疗保险刚好是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的最佳方式。将平时积攒的一部分钱存入大病医疗,出险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抵掉大病开销,不出险时,最终也能收回本金。

大病医疗保险只赔付保单上所列的大病,如果得了其他病,需要住院手术,想获得赔付,就要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附加险种,如防癌险、女性保险、生育健康保险。附加险可以赔偿门诊的手术、疾病或意外造成的费用。

对20岁到30岁的投保人而言,储蓄型大病险和消费型大病险的价格相差非常大,投保人可以选择储蓄型+消费型的组合重疾保障。而在35岁至45岁阶段时,消费型大病险在保费方面相对于储蓄型大病险,已经不占很大优势,可以逐渐降低消费型大病保险的比例,同时增加储蓄型大病保险的投入。第3张保单:定期寿险 购房时

当我们工作几年之后,手里已有了一笔不大不小的存款,再贷款一笔能承受的金额来买房、买车,生活水准会得到立竿见影的改善。但都市里的“负翁”越来越多,背着贷款过日子的压力实在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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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自己出了问题,谁来还那几十万甚至更多的银行贷款呢?

没有人担得起这个风险,因此要把风险转移出去。算算贷款金额总共多少,再买一份同等金额的人寿保险。比如贷款总额是60万元,就买一份60万元的寿险。万一出问题,有保险公司替还房贷,为家庭提供财富保障。

第4张保单:养老保险 35岁

几十年后谁来养你?这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当我们的口袋越来越充实,薪水逐年上升,越来越习惯了高质量的生活方式,没多少人会去想未来的生活水准会不会一落千丈。我们努力地工作、攒钱,但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银行也是靠不住的。养育小孩的花费越来越高,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孩,当未来出现两个孩子负担4个老人的局面时,指望孩子,那对孩子无疑也是一种巨大的压力。规划自己的养老问题,是对自己和儿女的责任。

虽然我们在社会保险里也有一份养老金,但这种养老金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指望靠它拥有有质量的老年生活是不行的。所以,从30岁开始,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开始考虑买一份养老保险。养老资金首先要保证安全,投资股市或者房产来养老,风险显然难以预测。而养老保险兼具保障与理财功能,可以抵御一部分通货膨胀的影响。养老保险应当尽早购买,买得越早,获得的优惠越大。

第5张保单:少儿教育金 生小孩

结婚后,昔日的单身贵族开始面临对家庭的责任;生育小孩之后,子女的教育问题更是提上了主要日程。而教育费用的支出是一项刚性支出,有固定的时间限制,孩子18岁要上大学,一般我们会提前准备好教育基金,而不会对孩子说:“对不起,你可不可以晚两年再读?”

准备教育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教育费用预留基金。另一种方式是买一份万能寿险,存取灵活,可以做大额的教育储备金。

第6张保单:子女意外险 养小孩

儿童意外险是孩子的另一张必备保单。儿童更爱动,更好奇,比成人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儿童意外险可以为出险的孩子提供医疗帮助。

第7张保单:遗产保险 50岁

50岁以后,有了房子与车,孩子长大了,我们也开始面临养老与遗产的问题。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要全面完善自己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规划好退休后的生活,安享晚年。此时,对遗产的安排也要提上日程。

保险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避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律的不断完善,遗产税的征收势在必行。遗产税率一般在40%以上,德国的遗产税率甚至高达50%。面对如此高比例的税收,我们理当未雨绸缪。按照我国法律,保险金所得是免税的。子女作为保险金受益人,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选择适当的保险品种,有意识地用巨资投入保险,身后就能留下一大笔不用缴税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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