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学术共同体”
发布时间:2018-06-28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学术共同体”一词,是由英国哲学家托马斯·布朗率先提出的,并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同。他给出的定义是:“学术共同体”是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内在精神和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为了共同的价值理念、目标或兴趣,并遵循一定规范而构成的群体。大学中的教师与学生,以及校外的学者,通过学术而连接在一起,于是就组成了“学术共同体”。大学是知识分子最集中的地方,是从事学术研究与传播的主要场所,也是学术真理诞生的苑地,因而最能够体现“学术共同体”的特征。
“学术共同体”的核心是学术,因而透彻地了解学术、学术任务和学术精神是非常必要的。在我国古籍文献中,学术一词早已有之,只是古今的含义却相去甚远。近现代意义的学术,是自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才开始使用的,这与西学东渐是有密切联系的。尤其是在明末清初和清末民初这两个时期,欧美国家的各学科的知识,诸如哲学、天文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医学、美学和应用科技等大量传入中国,对我国学术思想、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一、学与术之别
学术一词是由学与术二字组成的,它们在字义上是有区别的。我国近代的思想启蒙家、翻译家严复对学、术二字注疏说:“盖学与术异,学者考自然之理,立必然之例;术者据已知之理,求可成之功。学主知,术主行。”梁启超先生也认为:“学者术之体,术者学之用。”他们的意思是非常明确的,学是指科学理论,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基础学科;而术就是应用技术。
可是,现在实际上并没有把学与术分开使用,而是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来使用的,其意义更接近于西方的学术概念,是指系统的学问。英国高级牛津词典的解释是:学校的、学院的;学者式的;仅仅注重理论兴趣,而非技术或实用的学问(of school,college etc,scholarlynot technical or practical,of theoretical interestonly)。在这里,学问与学术可以视为同义词。学问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是指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包括已知的、未知的、首创的和系统知识。学术一词应用十分广泛,由它又衍生出许多专有名词,如学者、学术职称、学术刊物、学术界、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观点、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学术争鸣等。
从本质上说,学术是没有国界的,这正如“夫学术者,天下之公器”所言明的精神。这句话都认为是由清末启蒙代表人物梁启超提出,但实际上最早是出自于明朝《李氏焚书》一书黄节的跋语。“公器说”的观点,历来被我国古时学者所推崇,古人做学问的态度是:“求学问道,贵在乐我乐及人之乐。”宋朝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鼎盛时期,那是做学问就是秉持“为天下之公器”的精神,不垄断、不自私、不掠人之美。在欧洲中世纪,大学诞生之初,一个学者如果做出了一个新的发明,他立即到大街或广场发表演说,将自己的发明与公众分享。那时,既没有保密的限制,也没有专利法的保护,所以古时候的科学发展与传播得很快。世界最早的专利法是于十五世纪初诞生于威尼斯,随后逐渐传播到世界各个国家。专利法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起到了保护发明人的权益,但在某种程度上也不利于学术的交流与发展。
二、无条件地追求真理
学者是学术的主体,学者们的任务就是无条件地追求真理,那么什么样的人堪称学者呢?这里不妨引用德国现代社会学创始人马克斯·韦伯的话予以说明,他认为:“没有这种被外人所嘲讽的独特的迷狂,没有这份热情,坚信‘你生前悠悠千载已逝,未来还会有千年沉寂的期待’——这全靠你能否判断成功,没有这些东西,这个人便不会有科学的志向,他也不该再做下去了。”这就说明,学术研究就是一场冒险,如果没有为学术而活着的人,是没有人能够忍受这种寂寞和清苦的。
现在,一般是把学术研究当作纯科学(purescience)。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回忆美国著名物理学家亨利·罗兰的《为纯科学呼吁》一文。这是他于1883年8月15日在美国科学促进会上的演讲,在美国曾经引起了强烈的震撼。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了应用科学,纯科学必须存在。假如我们停止了科学的进步,而只留意科学的应用,我们很快就会退化成中国那样。”这并非他对中国的不恭敬,而是说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國不重视纯科学研究的事实。正是这个原因,才导致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诞生,也致使我国科学理论长期落后于发达国家。
什么是纯科学?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只要看一看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学会与夫琅禾费协会的分工就一目了然了。按照马克斯·普朗克学会主席彼得·格鲁斯的说法:“前者是在已有的知识平台上进行研究,而后者是创造作为研究平台的知识。”换句通俗的话说,那就是纯科学研究是回答这是什么,或这是为什么?而应用科学研究则是回答这有什么用处?
纯科学也常常称为基础科学,它的研究目的是为了人类长远的福祉,也就是为了追求永恒的真理。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学者,既要能忍耐在“象牙塔”的孤独,又要有“十年磨一剑”的耐心,安贫乐道地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踽踽独行。格里戈里·佩雷尔曼就是这样一位数学家,他是俄罗斯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十六岁获得了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金奖,毕业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获得数学博士学位,后在圣彼得堡科学院斯提克罗夫数学研究所工作。从2002年开始,他先后写出了三篇文章,从而证明了困惑世界数学家近百年“庞加莱猜想”,因而他也就实至名归地获得了有数学诺贝尔奖之称的“菲尔兹奖”。
但是,对于这个人们梦寐以求的荣耀,他表现出冷漠的态度。为了说服他前往西班牙马德里参加授奖的大会,甚至世界数学家联合会主席约翰爵士亲自飞到圣彼得堡,用了两天时间说服他赴马德里接受颁奖,但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不需要。”其实,在这之前,他还拒绝了多个奖项,包括奖金一百万美元的“克莱数学奖”。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些天才或学痴们的怪异特点,他们淡泊名利,而只关注他们的学术兴趣,追求学术真理才是他们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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