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背景下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研究分析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摘要: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治国”四个字包涵的是一个国家法律程序各方面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当代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建设的中坚力量,在保持前沿性与开拓性的同时,更加需要对用法、守法、护法有坚定的自我立场,并且要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其具备的法律意识的相关情况,对于我国法律程序不断发展完善,逐渐成为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国家,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法律意识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一)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当前许多大学生都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的问题,而法律知识又是作为检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许多学生对法律常识仅是略知一二,一知半解,比较模糊,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缺少清晰明确的认识,显示出大学生中法律知识是比较欠缺的,这些问题具体体现在: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对于这个问题,仅有37.2%的学生回答正确;我国法定的节假日工资不低于平时的几倍?仅有41.2%的学生回答正确。作为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的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然而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情况却不太乐观。
(二)在法律观念上,认知很模糊
首先法律观念与法律知识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联,法律观念也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更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度的另一依据。由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不足,也进而影响到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与发展,具体就表现在其法律观念模糊,对法律的真正实现存有怀疑。我们在调查中就发现,对于是否能区分犯罪与违法两者的概念?这个问题只有28%的同学给出了肯定答案。并且还发现当自己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学生也很少会去利用法律武器: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你会怎么做?在这个问题中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大学生仅占19.5%。这些都从侧面反应出当前大学生的法律观念相对薄弱,认知很模糊。
(三)缺乏法律實践,实际运用法律能力弱
法律实践就是学生用所学到的法律理论知识,在社会生活中进行实际运用,是大学生巩固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所谓的法律能力主要就是遵守法律的能力、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展现大学生法律能力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调查显示,我们可以发现当代大学生在自觉遵守法律和运用法律的能力这两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欠缺。首先就体现在大学生的守法自觉性不太理想。例如:是否会购买盗版的产品?有44.5%的同学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会去购买;在餐馆用餐是否会索要发票?49.7%的同学不会索要发票。并且,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这样的状况令人堪忧。
其次,大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的能力比较弱,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部分大学生不善于运用法律。例如:在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你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想法吗?具有这个想法并且实行的人数占比为40.6%;
(四)对于法律的信任度偏低,法律遵从度低
我国法律建设起步较晚,法律体系需要逐步完善,不可否认,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对于我国法律的公信力存有质疑,而这方面的工作确实有着不足,大学因其独特性,并不是与世隔绝的存在,相反,大学与社会联系紧密,我国在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如司法腐败、冤假错案、执法不公等现象对于法律的权威性有着极大的损害,必然地也会影响到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在问卷调查中,关于“你认为我国法律教育工作做得好吗?”的调查,选择“好”的占14.2%,而选择“一般”的占72%,另有13.8%的大学生则认为“不好”。更有部分学生指出我国社会存在着:道德滑坡,社会风气不好,没有法制氛围,社会环境普遍法律概念不强。法律执行体系还不完善,实施起来效果很差等现象。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由于大学生对于法律信任度偏低,进而影响了他们对法律的遵从度。
二、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
任何社会都是由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大系统所构建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于是我们可以这样来说,促进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的重大动力就来自于我国社会内部不断变化发展这的经济基础,也就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所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结构的不断转型,势必也会影响并且是决定着法律意识的变迁。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我国大学生在思想与行动方面必然会受到影响,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中出现的收入差距大、贫富分化大、分配不公平、利益冲突明显等问题,就造成了大学生心理出现失衡,价值观念出现偏差,产生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观念。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生就容易迷失自我丧失理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法律意识的约束。
(二)我国传统文化思想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在中国,礼治秩序与制度的解构过程同时也是现代化法治秩序与制度的建构过程……而制度变迁最为关键的当是孕育于制度中的法权利观念与文化因子”。我国曾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统治中,自古就有着“人治”高于“法治”的传统观念,这些观念在人们的社会意识结构中不断地积淀,而今仍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在这样的传统文化氛围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表现为虽然今天强调依法治国,但长期不信任仍然的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观念,一部分的大学生对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及司法公正性持怀疑态度;由于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面对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多主张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不与官斗”等的行为准则,于是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大学生在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多就被动的接受,很少有人主动运用法律保护权益。
而法律作为国家统治的工具,在过去长期的封建统治中,则是带有浓重的儒家思想烙印,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这也就导致至今仍有一些陈旧的法律观念根深蒂固的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中,例如人治大于法治,特权等级观念、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人们从内心就很难做到真正地信服法律。这些都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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