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摘 要:本文主要对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策略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引言: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投资规模也变得愈来愈大,因此,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变得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的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提高造价控制管理水平,为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做到有效的工程招投标的造价控制。
1.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或分布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
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既是设计阶段概算造价和预算控制的实现,还是对工程大小、投资规模的一种体现。招投标时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第一道程序,随着法律系统的完善,招投标方式的投标竞争方式可以有效的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期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还可以保证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工程招投标阶段也就意味着建设工程协议的签订,建设工程协议主要有规定工程范围和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物资、规定付款和结算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等作用,建设工程协议是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重要依据,与建设企业的根本利益是密切相关的。招标、投标和定标这一过程意味着合同的签订,施工企业的招标文件是由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并向投标企业提供的为了招标工作的重要文件。
施工招投标文件作为重要的条款,规定了材料的供应方式、计价标准、付款方法,这些都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的影响,招标文件下的合同条款和协议证明都是在投标单位中标以后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合同中的定价必须与工程的承发包价格相同,一旦双方在工程造价上出现争议,就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上的条文要求索赔。
3.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策略分析
3.1 做好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1)初勘、详勘、三通一平交付,详勘点数是否达到,尽量排除地质条件变化引起设计及造价变更;
2)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阶段主要在设计阶段,需要做好设计方案比选,从安全性、经济性、实用性进行比选,选定后尽量少变更,强化设计深度,推行设计图纸预审制度并及时做好图纸审查;
3)做好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争取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有条不紊地开展招投标;
4)合理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项目之间界限清楚,工作内容、工艺质量标准清楚,要方便于计量计价。
3.2 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的目的是排除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投标单位,从而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费用,如招标文件的数量等方面的花费等,此外,还可以缩短招投标的时间,尽早施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是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陪标”等现象的发生,对利用他人资质进行挂靠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堵在“门”外;二是在资格预审过程中,能量化的地方尽可能量化,尽可能减少因为人为对投标申请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
3.3 注重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项目计量与支付要界定清楚,一律以有效工程量为计价依据,力求全面了解工程有关资料和业主意图、技术规范,实地考察现场情况。工程项目的划分要尽可能的细化,避免不平衡报价;清单说明应准确表达、言简意赅,便于投标方与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对照,配套表格应设计合理、实用直观、具有可操作性。
工程量清单应尽可能涵盖所有的招标内容。对于不能确定的项目以暂估量的形式列入清单,投标人填入的单价中标后即作为结算单价,因此,应慎重考虑,或提前做好调查和沟通,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投标单位应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的复核,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后,经招标人确认,对有错误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所有投标人手中,以保证公平竞争。
3.4 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制度不折不扣地办事,坚决杜绝各种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投标人以贿赂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和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的现象发生。要打破特殊性行业垄断的局面,按照市场规律,公平竞争,由施工能力强、质量好、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任务。
3.5 弱化标底功能直至取消标底
目前,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都还没有健全的内部定额和价格信息管理网络,标底仍然可以按照计划经济计价模式进行计价,但要弱化标底功能,扩大衡量报价有效性的标底上下浮动范围;同时,鼓励已经具备内部定额和市场价格管理机制的企业,依据自身的定额和所掌握的价格信息来编制,但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是统一的。鼓励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不设标底,就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甚至出台相应的政策倾斜方式加以引导。这既有利于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又可降低建设单位造价。
3.6 标后管理抓落实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发包双方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严密的合同条款,及时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禁止中标后,双方再次签订与原合同相背离的黑合同,用以规避监管,使招标流于形式,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
3.6.1 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确需变更应尽早变更,以减少损失。重视事前控制,避免竣工决算时补签证。规范变更、签证程序。复制一套完整的计量、变更、支付管理办法。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工程量要进行现场抽样复核,保证签证内容的准确性。
3.6.2 工程索赔
工程招投标中标后的的另一个控制要点是工程索赔管理。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的正当权利,我们应当树立起索赔意识,重视索赔、善于索赔,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制度中结算常采用预算加设计变更加签证的做法,是一种事后算帐的做法,而招投标工程中价格要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设计变更、超合同范围的工作量、不可预见费、不可抗力以及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则要通过索赔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招投标工程的索赔有其独特的规律,是一种先算帐后干活,算好帐再干活或边算帐边干活的动态控制方法。
结束语:
总之,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因此要对招投标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这样就可以达到节约工程成本、降低工程造价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的目的。除此之外,对招投标阶段进行造价的控制是对工程施工以及竣工结算造价管理的保障。所以,我们应该采取合法、科学、有效的措施对招投标阶段进行造价控制,从而使得我国的工程造价领域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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