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退市”的退市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5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近日,证监会、交易所再次启动退市制度改革。在业内人士看来,新的方案对退市制度进行了“查缺补漏”,细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实施标准和程序。
可以预见,一场覆盖整个资本市场的“祛腐排毒”行动将加速展开。
经历了怎样的演变
一直以来,A股市场退市制度不完善,指标相对单一、退市率整体较低饱受诟病。
早在1993年,我国第一部《公司法》就对上市公司基本退市情形做出了规定,并授权中国证监会行使对股票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决定权。1998年颁布的《证券法》首次明确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至此,我国证券市场退市机制基本形成。2001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同年4月,随着PT水仙因连续4年亏损被依法退市,A股退市机制正式开启。
Wind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7年,累计62家上市公司(含B股)被依法退市。退市机制初登场便发挥“排污祛毒”的效用。
但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原有退市制度暴露出标准单一、易于规避、程序冗长等诸多问题,未能充分发挥优胜劣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功能。在此背景下, 2012年4月,深沪交易所就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6月正式发布实施。这标志着深沪两市主板、深市中小板退市新政正式实施,A股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初步确立。新政的影响也是立竿见效,这其中,由于连续3年亏损,央企*ST长油成为2012年退市新政后首只退市个股,便是这一轮改革标志性事件。
2014年7月,退市制度再度迎来改革。在坚持市场化的导向下,确立了“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大体系。其中,“主动退市”,赋予上市公司更大的自主决策权,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强制退市”中,规定了因触发交易类、财务类在内的退市指标、因欺诈上市、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强制退市的情形。
这一调整,意味着A股退市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2016年,博元投资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依法依规终止上市,成为首家因重大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2017年,深交所依法对欣泰电气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并顺利实施先行赔付工作,欣泰电气成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然而,趋势并未延续,目前IPO已经常态化,但退市没有常态化。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1月2日,共有78只股票“披星戴帽”,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25%。2017年退市的上市公司仅欣泰电气与新都酒店两家。与欧美等成熟资本市场6%-8%的年均退市率相比,目前我国资本市场退市率还比较低。
“退市”是为了治市
长期以来,A股从来都不缺“乌鸦变凤凰”的故事,更有不少长期亏损的上市公司以壳股的形式活跃于市场。“退市制度不完善阻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部分上市公司业绩堪忧,退市难影响到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英大证券李大霄表示。
众所周知,退市制度改革,是证券市场各项改革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两会期间的种种信号表明,监管部门对退市制度改革已经“动真格”。
值得留意的是,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谈到退市规则时表示,将会“逐步加强,所有的事都要水到渠成”。他还表示,把市场运行秩序安排好了,就是增加投资者获得感的最大举措。
本次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情形和相关程序。对其他触发退市的情形的执行力度强化,也在监管部门的考虑之中。
证监会3月2日就修改《退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指出,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内在可持续发展基础,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改调整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强调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工作主体责任,加大退市执行力度。
“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监管来看,普遍是交易所优先落实主体责任,其次才是证监会的介入。”中阅资本总经理孙建波说,此次的改革将推动监管的权责归属更加清晰。
上交所称,这次监管部门启动退市制度改革,就是要夯实基础制度建设,规范市场出口,着力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这些制度安排,与证监会近年来在首发上市、并购重组等基础制度方面的改革一脉相承,其主旨是持续改良市场生态秩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目前市场上有一种误解,即认为管理层推出退市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让大量绩差公司退市。其实这种理解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该制度的推行确实会让一部分公司退市,但管理层的最终目的并不在此,管理层旨在 通过退市促进创业板向更为健康的方向发展,即退市是手段,治市才是目的。
当前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高质量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资源是有限的,必须配置到最有效率的地方。因此,要推动优胜劣汰,培育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既需要把已上市的公司做优做强,也需要推动劣质公司退市常态化。
清和泉资本策略分析师赵宇亮认为,过去中小创疯狂炒作,是市场建设和投资者教育不匹配的结果,是一种投资者行为的极端情况体现。近日,受到小米拟IPO和富士康火速过会等消息的影响,二级市场迎来了一陣“暖风”,多家投资机构表示,鼓励四新经济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有良好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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