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铁水:实行基层党内民主选举是防止腐败的根本举措——兼论权力的分化和私人占有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人类社会不管何种社会形态,都存在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行使统治的权力。如何做到权力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而不被滥用,一直是人类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夺取政权以后,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更是关系到社会主义能否巩固与发展的重大课题。
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虽然使我国无论是在经济建设还是在政治体制上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和发展,但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深化,反对权力腐败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强烈的呼声。
现在人们已普遍认识到,现行政治体制在权力配置和权力实施中存在种种弊端,可以说这是腐败得以产生的根本原因。其一,权力过分集中。早在改革开发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必然要犯各种错误”。权力不受限制,专横跋扈,违法乱纪,最终滑入腐败的深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堕落固然有其个人品质的问题,但体制因素确实也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过分集权的体制,提供了自由用权不受约束的可能。
其二,对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如果制约机制健全有效,可能会对权力过分集中起到制约。虽然我们的党政体制中有专职监察监督各级权力的机关,但实际上这些机构的职能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按权力运行的规律,权力越大越应受到强有力的制约,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
其三,权力的实施缺乏社会及公众的监督和监控。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职人员只是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和公共事物,权力的实施理应受到全社会的监控和监督。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方面体制运作缺乏公开及透明度,公众难以监控,另一方面公民对权力实施的监督和监控缺乏制度保障。
但这些认识还仅仅是停留在问题的表象,也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症结的方法,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继续进行深入分析和探索。
纵观历史,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食物(猎物、野果)衣服(动物皮毛)都由公推的酋长或首领按需平均分配,那时只有公权(管理公共事物的权力),但随着慢慢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有了农业,分配回来的食物、衣服有了剩余,开始有了私人财产,也就开始有了私权。所以说权力的产生来源于经济中对生产资料和财产的所有。但也从那天起反对公权为谋私利的斗争就没有停止过。如反对分配不公,反对侵占私人财产等等,而酋长或首领为了永久持有氏族部落的管理权,便制定了权力只能由有血缘关系的子系世袭的制度,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权私人占有。到了封建社会“天授皇权”,“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使皇帝有了支配天下财产和统治万民的权力,公权私人占有从此便从理论和制度上固化下来。
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社会不管何种形态都反对公权私化,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实行的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追求私权的不断扩大,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一切权力归人民属有。
但权力与财产还是有着性质上的不同,财产可以共享,权力却只能由少数人行使,即使是在现代最民主的国家里也是如此。一个人在行使权力期间,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权力可以任意使用,这就容易把公权变为私人占有。公共权力的私人占有,这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反对这种占有并不断发生斗争,使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将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当今西方发达的民主国家也远未做到消除权力私有的现象。
如何保证由个人行使的公共权力最大限度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私人占有权力的可能,限制到最小限度,是我们党能否彻底消除腐败现象,深化改革,顺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所在。
不可否认,由于长期革命战争的残酷性和特殊性,使我党领导职务终身制和任命制在建国后还得以延续,这就容易造成权力私有,终身制的弊端已不用赘言,现在我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采取了任期制,这无疑是一大历史性的进步。但对任命制容易将权力私化却认识不足。被任命的干部往往只对任命自己的上级负责,而漠视公众利益,因此,要解决这个症结的路径就是首先实行党内民主选举制。目前党内也实行民主选举,常常是基层干部推选中层干部,中层干部推选高级干部,反过来高级干部再任命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再任命基层干部。这种选举的弊病显而易见。要扩大广大普通党员的选举权和选举范围,普选基层干部、中层干部,条件成熟时甚至高级干部。现在我们高兴地看到在一些省市,已经开始在试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乡镇一级政府的干部由普通党员和村民民主选举产生。这样产生的干部将只对选民负责,同时也将干部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使私人占有权力的可能得到最大限制。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无论如何职权最后总是必须由个人来行使,在职权范围内是自由的,虽然也是一种权力私有,但应受到法律保护和承认。实行党内民主选举制就是防止权力私人行使时妨碍公共权力。当然,这不是说每一级干部产生都要民主选举,这样既不科学也不现实,应对那些有任命权的干部的产生扩大民主选举的范围。
公共权力的私人占有无可避免地导致腐败,其主要形式就是权力寻租,即权钱交易,拥有庞大国有经济的政府及各种由政府掌握的资源,一再成为各利益群体寻租的目标,而政府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则将其权力所辖范围视之为其“索贡”的“领地”。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危及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因此,必须首先实行和扩大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止权力的私人占有。
权力是制度的体现,制度是权力的基础,尤其是权力的公有、私有只能由制度来体现,什么样的制度就会出现什么样的权力。权力公有私用是目前腐败的主要根源,它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权力私有制,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反对这种制度的斗争,并将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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