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光:开放性、分配性冲突和社会保障:中国加入WTO的社会和政治意义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 提要] 本文着重讨论中国加入WTO 的社会和政治影响。本文认为,即使加入WTO 可以在未来对中国的生产效率起到促进作用,其成本和收益的分配也将是不平衡的。除非采取一种机制,能够让受益者对受损者进行补偿,否则,利益分配上的冲突将是不可避免的。一些冲突可能会削弱甚至侵蚀对全球化进程的政治支持。因此,为了维持原先的全球化承诺,一个开放经济中的政府必须在收益和成本的再分配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
本文第一部分首先阐明总体分析框架。第二部分讨论中国的改革已经由原来的“双赢”博弈转变为一个“零和” 博弈。其结果是,中国已经由一个相对平均主义的社会转变为不平等程度不断扩大的社会。第三部分分析中国加入 WTO 之后的具体受益和受损情况。本文认为,那些在近期改革中遭受沉重成本负担的阶层所受到的打击将是最大的。更为重要的是,那些受损者恰恰是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曾经作为政治支持力量而长期服务的群体。因此,加入WTO 就给中国政府的合法性带来了挑战。本文最后一部分讨论中国加入WTO 的政治意义。能否有效应对这一挑战的关键在于政府是否能够通过对全球化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再分配从而降低这些与更高开放程度相关的风险。为了发挥一个再分配者的作用,中国政府必须加强其“汲取能力”,尽管这绝非易事。本文的分析表明,只有引进参与或意见表达机制,政府才能够有希望汲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从而更好地适应一个全球化的世界。
一 分析框架
1.更大的开放性与分配性冲突
通过加入WTO ,中国承诺将逐步降低关税税率,消除非贸易壁垒,开放国内市场,并允许资本的跨国流动。根据理论和政策界的一个流行见解,如果一个国家实现了自由贸易政策,则该国终将实现高经济增长率(OECD,1998 ;
IMF ,1997;
Kruger,1998)。然而,近期的一项研究系统地考察了现有理论文献和实证证据后发现,开放的贸易政策与经济增长之间并不是显著相关的(Rodriguez and Rodrik,1999)。实际上,即使我们接受开放度的增大会导致经济增长这一理论主张,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从全球化中获益,至少在短期内如此。这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更大的开放度意味着生产分工的扩大。因此,一国根据经济比较优势进行结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第二,由于一个开放度较高的经济所拥有的生产结构的多样化程度较低,因此,就很容易承担由于世界市场波动所引发的风险。外部风险的增大意味着国内收入和消费的易变性,而这将对一些社会集团产生较大的危害。
全球化收益的不平衡分配可能会产生两大后果。一方面,全球化所产生的一些困境可能使全球化进程中的“输家”(losers)在经济和社会体制中处于隔离状态。随着经济不安全的增大,这些社会群体可能会拒绝继续支持现行的自由化改革。如果他们认为全球化发展将趋于恶化,则他们可能会公开反对这种自由化改革。另一方面,全球化中的不公平和其他两极化现象可能会激发全球化过程中的“赢家”和“输家”之间的分配性冲突。这种冲突会通过好几个途径妨碍未来经济增长趋势。第一,分配性冲突可能会将注意力、资源和能源从生产性领域转移到关于全球化成本负担和租金分配的谈判过程中去(Rodrik,1998)。第二,通过在经济中造成一些不确定性,这种分配性冲突可能会导致低于最优水平的投资率(Alesina and Perotti ,1996)。第三,分配性冲突可能会使得应对外部冲击的一致意见的达成或构造富有凝聚力的发展目标变得非常困难。
2.分配性冲突和政府的汲取能力
当然,分配性冲突并非不可避免。如果全球化进程中的获益者愿意对受损者提供补偿,则这种分配性冲突是可以得到避免的。然而,即使获益者事前保证愿意给受损者提供补偿,他们也未必能够到时候真正实现这一补偿。另外一种选择就是由政府通过对获益者进行征税然后对受损者提供补偿。根据Katzenstein (1984)的研究,这种方法是那些小型欧洲国家如瑞典、奥地利及荷兰等国家的通行作法。在近期的一项研究中,Rodrik考察了125 个国家的情况,其研究发现,一国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开放程度和其政府规模之间呈正相关关系。[1] 显然,在许多经济开放度较高的国家,为了减小潜在外部风险,政府将采取各种方式掌握更多的经济资源或者将社会保障、福利支出、收入上的转移支付等予以制度化及其他一些补偿性计划。
因此,为了降低分配性冲突并维持国内改革和全球化的承诺,政府必须运用一些能够降低风险的措施以及必要的汲取能力,因为,人们为了承受更高的内外部风险将会要求政府作用的扩大。实际上,人们也已经发现,在那些经济开放迅速的国家,政府作用趋于扩大。[2]
问题是,很多发展中国家政府征税能力存在很多局限。如果没有一个再分配性机制,即使一国的开放所实现的总收益大于总成本(这意味着开放的潜在收益者可以在对潜在受损者提供补偿之后还可以获得剩余),分配性冲突也必定会产生。换言之,当政府的汲取能力较弱时,则政府管理冲突的能力也不会太强。如果政府缺乏管理危机的能力并且社会分化日益深化,则政府在稳定性和增长政策方面进行社会利益协调就将面临较大困难,更不应说在面临外部冲击或宏观经济危机时获取大多数社会群体牺牲短期利益所提供的支持了。
3.政府汲取能力和发言权
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可以增强其汲取能力吗?当然,它们不能对其人民征收比发达国家还要高的税收。毕竟,经济发展水平是提高政府汲取能力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如果一个经济所生产的价值量很小,则该国政府就无法有效地进行征税。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经济力量和政府汲取能力之间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经济发展水平上,由于制度环境的不同,政府汲取能力也会差异甚大。于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何种制度环境下,政府汲取收入的能力会得到促进呢?有人认为,集权型体制要比民主参与型体制更能有助于政府汲取能力的增强,因为集权型体制可以施加更高水平的税收而不必考虑人民的反对(Haggard ,1990)。然而,如果认为税率提高100%,则税收收入也会自动地增加100%,那么这种看法就是一种非常天真的见解,因为税率和税收收入之间并不必然存在相关关系。实际上,高税率可能会导致较低水平的税收收入,如果纳税人进行抗税或税收规避的话。
本文则认为,民主参与型体制更加有利于提高政府汲取收入的能力,因为,这种体制有助于降低纳税人采取顺从行为的成本。实际上,政府的汲取能力最终取决于纳税人的顺从程度。纳税人的自愿性顺从将为政府提供充足的收入来源。如果逃避税收成为全国范围的普遍之举,则政府将会发现很难实现自己的目标。
面对税收的增加,纳税人有两种选择:或“退出”或“发表意见”。此处的“退出”选择意味着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税收规避,而“发表意见”则是指在交纳税收的同时通过政治行动试图改变现行税收法律(Hirschman ,1977)。如果缺乏民主参与机制,则“发表意见”的选择也就实际上被抑制了。因此,在这种情形下,纳税人只有选择“退出”机制。如果公民获得了影响政府决策的权利,则他们对税收的依从程度就会提高。这是因为,在这种制度环境下,政府在没有获得利益将会受到影响的纳税人同意的条件下将无法实施征税和消费。如果公民授予政府以征税和按照公民利益进行支出的权利,那么,公民对于税收的依从程度就会增大(Bates and Lien,1985)。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合法性政府可以消除“搭便车”问题。即使是一个支持政府的纳税人,他也会试图通过获取利益而不支付相应的成本。然而,如果政府能够给予纳税人以更大的政策选择的权利,那么纳税人肯定会更愿意交纳税收。如果能够降低实施成本,则政府所获得的收入水平也就会提高(Levi,1988)。
民主参与将提高纳税的意愿这一论断得到了历史和现实证据的支持。一项关于现代欧洲的政治和财政史(1450-1789)的研究表明了如下结论:
在那些专制主义国家如西班牙和法国,税赋相对较轻。而在那些代表制度较发达的国家,如荷兰和18世纪的英格兰,税赋则要重得多(Hoffman and Norberg ,1994)。
这种对比在当今世界依然可以看到。1970-1990 年间,那些拥有民主代表制度的国家所征收的税收要比没有民主代表制度的国家高得多:平均来看,前者的税收占GDP 的比重为26.7% ,而后者则只有17.8%.即使在考虑到其他影响税收的因素(例如人均收入)之后,前一类国家的税收还是比后一类国家要高(Cheibub ,1998)。
即使是中国也提供了一些关于民主参与有助于降低税收实施成本的证据。研究过中国农村经济的人都知道,对于“摊派”的抱怨随处可见。然而,也有一些例外。在那些基层民主制度较为完善而且农民能够真正“发表意见” 的农村地区,村民们纳税的意愿通常要高一些。而在那些缺乏有效参与制度的地区,财政上的僵化也就是不可避免的。“表达意见”的机制确实起着重要作用,因为它制约着财政需求并将政府的运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Wang,1997a)。
总体来看,一个试图实现更高开放度的国家不应该忽视由全球化所引起的经济不安全和分配性冲突。否则,实现全球自由贸易的前景将趋于暗淡。如果能够在经济体系内部设立良好的补偿机制,则分配性冲突是很容易得到解决的。然而,只有政府掌握了足够的汲取能力后,它才能在再分配中发挥作用。但是,除非政府对“表达意见”的机制进行制度化建设,否则政府似乎很难获得强有力的汲取能力。在中国,政府的汲取能力是相当弱的,而且民主参与机制发展得也不完善。这些都是中国在成为WTO 成员之后所将面临的政治性挑战。
二。从“双赢博弈”到“零和博弈”
中国成为WTO 成员之后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目前的形势。很显然,如果全球化最终将导致结构性重构和外部冲击,则这种变动将对一个平均主义分配的国家产生很多负面影响,包括不平等的扩大和社会冲突的加剧。因此,在考察谁将从中国加入WTO 中获益之前,本文先讨论一下中国改革的收益和成本究竟是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平衡性分配的。
回想一下,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改革有利于所有人。可以说,自1978年以来,几乎没有一个家庭的福利水平没有得到改善。然而,对近期中国改革的仔细考察后不难发现,中国改革实际上经历了两个显著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1993年。在这一阶段里,改革是一个“双赢博弈”(win-win game),即所有社会群体都从中获益。不同之处仅仅在于有些社会群体所获得的收益可能要比其他群体大。[3] 大约从1994年开始,中国改革进入了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就是失业的恶化和不平等的增加。当然,肯定也还有一些社会群体从最近的改革中获取了很多好处。然而,另外一些社会群体第一次成为实际上的“输家”,不仅从相对角度看如此,而且从绝对量上看也是如此。这些“输家”的福利水平实际上是下降的。从有人以其他人受损为获利基础的角度看,这一新的改革阶段已经变成了一个“零和博弈”(zero-sum game )。
中国的精英阶层和普通民众都看到了这一点。自1997年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始每年对政府公务员和城市普通居民进行调查。其中所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那些社会阶层从近期的改革中获益最大,那些阶层获益最小。表 1 显示了文卷调查的结果。尽管精英阶层和普通民众的观点有所差异,但是,他们的一个广泛共识是,农民(包括城市里的农民工)和国有企业职工是最大的受损者。
1.农村的两极分化
农民的贫困和农村的非充分就业有关部门。农村的就业不足一直是中国的一个重要问题。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乡镇企业为农村居民创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工作机会,这进而对减轻就业不足问题起了促进作用。而且,根据胡鞍钢的估计,1995年,中国农村拥有健全劳动能力的劳动力数量达到5 亿人,而实际上只需要3.25亿人,剩余的1.75 亿人属于冗员(Hu,1999)。换言之,如果农村劳动力发挥其劳动潜力,则将有1/3 的中国农民将失业。更为严重的是,自1993年以来,乡镇企业似乎已经失去了就业创造能力。1997年,中国改变了对乡镇企业的定义。因此,1997 年之前和之后的数据可能没有可比性,(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但是,乡镇企业定义的改变却并不能改变如下事实:乡镇企业就业量已经开始下降,1997年的下降幅度为4.8%,1998年为18.7% ,这一下降趋势在1999年依然持续不停。乡镇企业就业量的这种大幅度下降态势以前还从未出现过。
由于乡镇企业的萎缩,农民收入的增长在1996年以后出现了下降。调查显示,80% 的农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换言之,20% 的农村高收入阶层所拥有的收入要比其余的农村人口高得多。低收入和高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日渐拉大(Fan ,2000)。这一趋势在1995年以前已经出现,而在1995年以后则更加明显。不幸的是,我们只获得了1995年以前的农村吉尼系数情况。[4] 数据明显地显示出,虽然并非所有的农村居民成为“输家”,但是,其中的大部分人口肯定是“输家”。
2.城市的两极分化
在农村就业不足趋于恶化的同时,城市失业也逐步膨胀。如果我们仅仅关注于官方的统计数字则可能形势还并不严重。官方数据表明,1985年城市失业率为1.8%,1999年则上升到3.1%,1999年只有580 万城市居民失业(Yang, 2000)。但是,即使是官方机构也承认这种统计存在局限性,因为“失业”的定义过于狭窄,而并未包括大量“下岗职工”。“下岗职工”是一个很特殊的概念。在理论上,这些下岗职工可以回到他们原先的工作岗位,只要这些企业开始扩大就业量。但是,在这一重新雇佣开始之前,这些职工就只能处于失业状态。到1999年6 月,大约有1000 万下岗职工(742 万来自国有企业,240 万来自集体企业)。及时是官方对下岗职工的统计也并不准确。根据胡鞍钢的估计,1998年,国有企业就业职工总数下降了1027万,而集体企业就业人数则下降了474 万,二者加起来表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约有1500万失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这其中包括了那些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以及在别的地方找到工作的职工。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形下,如果我们将下岗职工数量加到官方登记的失业人员数上,则总的失业人数可能会达到1998年为1500-1600 万,1999年可能会达到1800-1900 万(Hu,1999b )。无论采取哪种估计,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从1993年开始,城市失业已经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而且,城市失业在短期内很难有明显改善,因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已经成为一种不能创造就业机会的增长。这一趋势在表5 中的到了较好的说明。在80年代,GDP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将带来0.32个百分点的就业机会的增加。这一时期的增长可以被称为“就业创造型增长”。而到90年代中期,增长型式发生了逆转。GDP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业机会仅仅增长0.14个百分点。90年代末,中国的产出增长的就业弹性呈下降趋势。1999年,中国的GDP 增长为 7.1%,而就业只增长了0.36个百分点,这意味着GDP 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业只增加0.05个百分点。如果这一趋势持续发展下去,中国将无法为那些进加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更不用说吸收那些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重构而丢掉工作的人员重新就业了。
失业形势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表6 显示了1998年中国31个省的官方和实际的失业情况。在首都北京,仅仅有不到2%的劳动力失业。然而,在陕西和青海这两个西部省份,失业率高达10%.在中国的人们都有一种感受,即东北省份(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的失业形势最严重。很显然,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尽管东北三省的失业形势很严重(失业率达8%左右),但是,内蒙古、江西、湖北、四川和贵州这些内陆省份的失业也同样很严重。令人惊奇的是,两个沿海省份(海南和广东)的失业率竟然也达到了7-8%. 但是,从总体来看,沿海省区的失业率要比内陆省份低得多。
由于失业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城市居民家庭的实际收入出现了下降。1996年,40% 的城镇家庭经历了这一实际收入下降过程。1997年,并未产生多大好转,总城镇家庭中有39% 的家庭收入出现了下降。那些贫困家庭所遭受的打击最大。20% 的低收入家庭中约有2/3 的家庭收入下降。另外的20% 的家庭的情况也很差:每两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属于收入下降之列。尽管20% 的城镇高收入家庭同样也出现了收入下降,但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可以重新增加收入。如果贫困人口变得越来越穷,而富者愈富,则他们之间的差距将越拉越大。1990年,20% 的高收入家庭的的平均收入相当于最低收入的20% 的家庭平均收入的4.2 倍,而到了1998年,这一倍数上升到9.6 倍,这明显地显示出了两极分化的趋势。实际上,最富的10% 的家庭是改革的最大“赢家”。这些家庭的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额从 1990年的23.6% 上升到1998年的38.4%.另一方面,20% 的最低收入家庭则是受损最重的“输家”,他们的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额从1990年的9%下降为1998年的5.5%(见表3 )。目前,约有3000万城市居民生活在贫困之中。他们的收入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1/3.
3.城乡差距
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也存在二元经济现象。经济学家们认为,现代部门的扩张将会通过“涓流效应” 而给传统部门带来同等的繁荣。但是,即使是二元经济模型的创立者阿瑟·刘易斯也曾经提出以下警告:没有理由认为传统部门可以从现代部门的扩张中获益,因为,既存在产生收益的因素,也存在导致损失的因素,因此,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净收益(Lewis ,1979)。或许,我们应该进一步指出,即使在同一个国家,现代部门的扩张在不同地区也会产生迥然不同的结果。
当中国在1978年发动改革时,城乡差距已经相当大了: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相当于农村人均收入的2.6 倍(见图7 )。在改革的初期,城乡差距趋于缩小。然而,从1984年开始,城乡差距又开始扩大。一直到1992年,城乡差距还小于1978年的水平。邓小平南巡讲话所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中国现代部门和传统部门之间增长的两极分化。幸亏由于政府对粮食的收购价格的提高,这一两极分化在1996-1997 年有所缓和。但是,由于中国粮食价格已经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因此,很难期望中国政府能够像原来那样通过大量补贴对农业部门进行保护。因此,1998年以后,城乡差距再一次拉大。到1999年,城乡差距已经达到197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改革初期所创造的收益已经被消耗殆尽。
图7 所显示的是城乡之间的相对差距。图8 则显示了绝对差距。通过比较这两个图,我们可以发现,不管相对差距如何变化,绝对差距一直在增大。1978年,一个城市市民的收入比一个农村居民的收入要高200 元,而到了1997 年,这一差距扩大到3000元。或许相对差距这一衡量指标对于理论研究非常有帮助,但是,对于政策而言,绝对差距则更有说服力。因此,我们必须对绝对差距的变化予以格外关注。
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城乡差距尤其突出。在其他国家,城市收入和农村收入之比通常在1.5 倍左右,很少超过2 倍。而在中国,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福利收益,则城市的实际收入对农村收入之比要超过4 倍(World Bank,1997)。
4.地区差距
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伴随着经济增长,市场机制的运作本身就可以消除地区收入上的差距。的确,中国在过去20年间一直实施市场化改革,而且其经济增长绩效被称为是和“东亚四小虎”般的奇迹。然而,中国在过去20年里的发展却表明,地区差距的缩小绝非是可以自动实现的。在近期我和胡鞍钢博士所出版的关于地区差距的研究著作中,我们提出了以下三个结论。
第一,省际之间的不平等趋于扩大。在改革初期,中国经济出现了“趋同”(convergence ),但是,这一趋势很快发生了逆转。中国沿海和内陆省份在人均GDP 上的差距自1983年以来呈扩大之势。更为严重的是,在90年代以后,这一差距扩大态势有加速发展的趋势。[5] 图9 的分析表明了不变价格下各省之间人均GDP 的差异系数权重(CVW ),这是衡量各省之间相对差距的一个指标。上边的曲线显示了一条“U ”型时间路径,即地区差距从1978-1991 年区域下降,而后又区域上升。下面的曲线则是在不包括北京、天津和上海的条件下的情形。[6] 如果剔除掉这三个城市,则CVW 将会出现很大差异:CVW 的变化方向出现了不一致。地区差距在改革初期,确实呈现了或多或少的下降,但是在1983年以后的12年间,相对差距呈现不断增加趋势。其结果是,1995年的CVW 数值比1978年的CVW 数值要高出0.073.
第二,中国的地区差距异常的大。图10显示了1997年中国30个省区的人均GDP 数据。很明显,沿海省区比中部省区要富裕得多,而中部省区又进一步超过西部省区。除广西以外,所有沿海省区的人均GDP 都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的人均GDP 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5 倍。而在另一个极端上,贵州的人均GDP 则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7%.实际上,除了黑龙江以外,中西部省区的人均GDP 没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通过比较7 个国家的数据,中国的地区间差距是最大的(见表4 )。
第三,地区差距是一个多因素现象。不管从哪种因素看,地区差距都很大。富裕省份和落后省份之间并不仅仅在人均GDP 上有所差距,而且,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几乎每一个方面都显示出地区差距的影响。例如,以人类发展指标(Human Development Indicators)来衡量,中国最发达地区和最不发达地区的差距几乎相当于世界上西方工业化国家与那些最贫穷国家之间的差距(UNDP,1995)。
5.总体的两极分化
从上述讨论中不难发现,中国近期的改革已经使地区之间、城乡居民之间、城市和农村内部的富裕家庭和贫穷家庭之间的差距趋于扩大。这些不同形式的差距之间相互交叠和关联。就总体来看,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城乡之间收入上的差距使得当今中国的总体收入分配情况比历史上其他时期更加不平等(见图11)。80年代初期,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其收入不平等程度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到90年代中期,尽管中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仍然低于大多数拉美国家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但是,社会满意水平却较低(World Bank,1997)。正如表5 所示,中国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已经高于大多数东欧转型经济体、西欧的一些高收入国家以及中国的一些亚洲邻国如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这些国家通常被发展经济学研究认为是收入差距很大的国家(World Bank,1997)。
在80年代和90年代,很多国家的收入不平等出现了扩大,但并不是所有国家皆如此。中国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中国的收入差距不仅程度高于别的经济,而且其发展速度也超过了其他国家。世界银行报告认为,根据可得数据,中国的总体不平等程度的增加是所有国家中最大的(World Bank,1997)。从历史和横向比较的角度看,这种短时间内所发生的不平等的急剧提高是罕见的。从发展的角度看,除非两极分化的趋势得以控制或出现逆转,否则,中国可能很快会出现像盛行于拉美和撒哈拉以南非洲那样的较高程度的收入不平等。
不平等的增加使得中国社会中产生了一种普遍的经济不安全情绪(见图12),而这又进一步威胁到对现行改革的政治支持。中国也正是将在这一背景下加入WTO.
三。谁将从加入WTO 中受损?
1.是一个双赢利决策吗?
美国总统克林顿在2000年1 月10日一个特别记者招待会上讲,“让中国加入WTO 是一个双赢决策”。按照克林顿的说法,美国将从中获得很大利益:美国的产品和服务可以获得进入中国经济中几乎每一个部门的广泛的市场进入机会。那么,中国可以从中获得什么好处呢?美国的农业部部长丹·格雷克曼坦言,中国几乎没有获得什么利益。克林顿也认为,中国对美国商品、服务和农产品实施了单方面的市场准入的让步,而美国却没有对中国作新的市场准入的让步。如果克林顿所言是实施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对中国加入WTO 的收益产生疑惑。实际上,中国加入WTO 在短期内所获得的收益是相当有限的。正如尼古拉斯·拉迪所指出的那样,对于中国而言,(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加入WTO 的最大收益就是从WTO 成员国市场上获得最惠国待遇。然而,除了美国以外,中国已经获得了几乎所有WTO 成员国所给予的最惠国待遇。而且,15年以来,美国也一直通过年度审查的方式来决定是否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尽管美国一直威胁要取消对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但是,没有人相信这会是真的。因为,如果美国这样作,美国所遭受的损失将和中国的损失一样大。因此,如果考虑到这些因素,则所谓加入WTO 将带来的收益就会大大折扣。
根据WTO 的规则,中国可能从中获得的另外一个潜在收益就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美国将必须消除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鞋、玩具等的特定的进口配额限制。然而,美国并没有遵循这一WTO 规则的动机。因此,在1999年12月的双边谈判中,美国强迫中国接受美国在2005年取消配额后对美国纺织品部门再实行一个为期4 年的保护期。此外,美国还引进了一个针对特定国家的保护机制,如果进口的增加对美国的特定产业部门产生了威胁,则美国刻有动用这一机制进行保护。这一特定国家保护机制将涵盖所有产业部门并在中国加入WTO 之后12年内维持有效。另外,谈判协议还提出了严格的反倾销措施。中国同意,在她加入WTO 后15年内,美国刻有保留现行的反倾销方法(将中国视为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存在这些保护性措施,克林顿总统不无自豪地说:实际上,我们获得了新的强有力保护措施来防止进口的波动。既然,在2015年以前,任何对美国出口的波动几乎都是不可能发生的,它所带来的劳动密集产品出口的增加将在很长时期里得以维持。
虽然中国没有获得对美国市场新的进入机会,但是,一旦中国成为WEO 成员,则美国以及其他国家都将获得向中国的市场进入机会包括那些以前曾经被中国拒绝的市场进入机会。
农业
中国对农产品的关税将从不31% 的平均水平下降到2004年1 月的14% 左右。中国将建立关税配额以便于美国生产商出口大宗产品如小麦和水稻。与此同时,中国还承诺将采取措施消除所有的出口补贴。为了防止中国政府操纵进口,中美谈判协议中还规定私人公司而不是国有企业将在进口中占据绝大部分份额。
制造业
中国对进口的制成品的关税将从1997年的24.6% 降低到2005年的9.4%左右。外国公司将获得销售、分销和营销制成品(包括钢铁和化工产品)的权利,这些活动都不受政府的干预,而且也不再需要现在的所谓中间商的代理。
汽车产业
在汽车行业,中国将在2006年中期以前,将其关税水平从目前的80-100% 降至25% 左右。到2006年中期,汽车的平均关税水平将降至10% 左右。外国汽车厂商将获得全权的分销和贸易权。向汽车购买行为所提供的信贷融资也将获得许可。
金融
在中国加入WTO 两年之后,美国的银行就可以向中国厂商提供人民币业务,入世五年以后就可以向个人提供人民币业务。外国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财产和死亡险种。此外,在中国加入WTO 三年以后,外国公司还将被允许在所有的证券资金经营方面的合资企业中可以持有49% 的股份。
电信和信息技术领域
中国将加入《信息技术协议》,并将取消所有对电子类产品如计算机、半导体、电信设备和其他高技术产品的关税。在中国加入WOT 后,外国的电话公司将可以持有电信合资企业的40% 的股份,在中国入世两年以后,则可以持有50% 以上的股份。外国企业还可以投资于网络公司包括网站内容的提供。外资在这些方面的经营活动目前都受到限制。
2.输家与赢家
确实有不少中国人将从中国的入世中获益匪浅。例如,获得良好教育的精英阶层肯定将成为获益群体,因为,他们对教育的投资如果是按照国际市场价格而不是按照国内市场价格来进行衡量的话,其回报率将会很高。而且,一些特定产品的生产者(如纺织品、玩具、地毯、鞋、电视、洗衣机、电扇、自行车、便携式照相机或计算机等)以及一些农产品(如茶叶、水果、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可能会从中获益,因为,随着贸易壁垒的减少,这些劳动密集型部门可能会在国际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从长期来看,中国人民将从总体上从入世中获益。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可以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而只需要支付较低的价格。此外,贸易自由化可能会提高中国总体的生产率,从而有助于改善整个国家的福利水平。然而,中国的社会公众是否能够从入世中获益还取决于伴随着更大开放度的收益和成本的均等化分配。人们都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对于那些失业者而言,那些价格低廉、种类广泛的商品是毫无实际意义的。类似地,如果受益者不对受损者提供补偿,那么,即使是一项能够促进生产率的调整也不一定保证会让所有人都从中获益。
正如奥尔森所指出的那样,潜在受损者所遭受的损失是较为集中和透明的,而潜在受益者所获得的利益却倾向于分散化(Olson ,1995)。因此,我们可以预期WTO 中的受损者将强烈反对开放,而那些收益者则只会表明冷静地加以维护。从政治角度看,应当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受损者身上而不是受益者身上。
如果中国一旦加入WTO ,则谁将成为受损者呢?从失业和工资下降角度看,农民和工人群体将承担更大程度的不利后果。WTO 成员国身份要求中国必须消除现存的进口壁垒。这将引起国内部门的重新调整,因为这些壁垒原来是用于保护国有产业部门和农业部门的,显然,这一调整过程将是痛苦的。
一旦加入WTO ,则中国就必须大幅度减少农产品的关税水平。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将从22% 降至17.5%.对于美国的主要农产品而言,关税水平将在2004年1 月前由31% 降低到14% ,牛肉、家禽、猪肉、奶烙、柑桔、水果、蔬菜、坚果、林产品和水产品以及其他商品的关税削减幅度则还要大(见表13)。此外,WTO 成员国地位还要求中国实行关税税率的配额制度(TRQ ),并对一些特定的敏感类商品如小麦、谷物、棉花和豆油等实行限额贸易。在这一体系下,应当允许以某一低关税税率(平均1-3%左右)进口特定数量的产品,而如果进口数量超过规定水平,则就要征收较高水平的关税。此外,除了必须对国有贸易企业的进口保留一定份额的关税配额外,还必须对非国有贸易企业的进口提供一定份额的关税配额。如果在每一年的10月份,提供给国有企业的关税配额没有被完全使用,则就将其转移给非国有企业。私人贸易的引入是保证中国政府不阻碍进口配额得到充分使用的途径之一。
在获得如此巨大的市场进入机会后,外国企业就会向中国销售数量众多的小麦、谷物、大米、棉花、大豆、羊毛、乳产品以及其他产品。例如,中国现在每年要进口近200 万吨小麦,而中美协议将很快允许进口700 万吨小麦,而且还没有关税。中美协议还要求降低有关部门产品的关税,这包括大豆(3%)、豆奶(5%)并要取消对这些产品的配额限制。根据中美协议,中国将对棉花建立一个广泛的关税配额体系,其中的大部分将分配给私人企业。总之,正像美国农业国际关系协会的主任Scott Sheater 所指出的那样,中美贸易协议是美国农业历史上市场机会进入最大的谈判协议。
美国农业机会的扩大意味着中国的农产品进口将出现膨胀。1999财政年度,美国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额达11亿美元。根据美国农业部的保守估计,中国加入WTO 之后,美国对中国每年的谷物、棉花、油料及相关产品的出口额在2005年将达到16亿美元。其他产品的出口也将每年增加3.5-4.5 亿美元。总起来看,美国对中国的出口每年至少可以增加到20亿美元。
中国的以农户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农业部门几乎永远无法和美国的大农场主进行竞争。在过去20年间,国际市场上的农产品特别是谷物的价格一直呈下降趋势。然而,中国的情形却正好相反。除了1984年和1989年之外,中国农产品价格不断上升。其结果是,从1993年末开始,中国主要农产品(小麦、谷物、水稻和棉花)的价格已经超过了国际市场上的农产品价格。以谷物为例。1999年3 月,中国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是1440元/ 吨,而美国芝加哥市场的价格则只有720 元/ 吨。即使考虑到运输成本,从国外购买谷物也是相当便宜的(Wen ,2000)。中国农产品的价格不但很高,而且其质量也很低。此外,这些农产品在中国已经是供过于求。据估计,加入WTO 将迫使中国削减7.7%的谷物产出,削减4.7%的小麦产出,削减4.5%的大豆产出,削减3.8%的棉花产出,削减3.6%的油料产出,削减2.5%的糖料作物产出(Fan ,2000)。中国目前是净谷物出口国,但是,随着加入WTO 以及大量美国谷物的进入,中国将很快变成一个净谷物进口大国。其中,棉花种植者将遭受更大的冲击。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棉花生产者和消费者,约占世界总量的20-25%. 根据中美贸易协议,中国对棉花将建立一个关税配额体系,其中的大部分份额将提供给私人进口者,这将扩大美国对中国的棉花出口。
外国农产品的大量进入将导致中国农民的大量失业。根据估计,2000-2010 年,约有1300-1500 万从事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将失业,其中100 万将被转移到非农部门。[7]
如果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寻找工作,他们就将与大量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形成竞争,而后二者也都受到外国企业的冲击。随着中美贸易协议的实施,不仅工业产品的关税将大大削减,而且,外国制造商也将获得自由地进行贸易和分销的权利——这在目前是受到中国政府严格限制的。随着进口壁垒的消除,外国企业还将获得进入那些中国尚无竞争力的部门,这包括信息产业、汽车、造纸、钢铁、化工、石油化工、机器制造、制药、电信服务等等。在过去20年里,外国对中国的出口已经增长到每年1500亿美元,其中的较大份额是制成品。随着中国加入WTO ,这些数字还将大幅度增加。
由于90年代前半期的投资过度,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工业部门都出现了生产能力过剩。生产能力过剩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通货紧缩。1996年生产价格指数开始下降。1997年农产品价格指数开始下降,更为严重的是,自1997年 10月开始,消费价格指数已经连续30个月下降。根据国内贸易部的数据,93.8% 的商品在1996年就已经出现供过于求。到1997年,这一比例上升到98.4%.1998年以后,中国几乎没有一项产品不是供过于求(Chen,1999)。
开放度的加大将加重生产能力过剩问题的严重性。中国在消除现行的进口壁垒方面持谨慎态度的原因就是它们可以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提供保护。由于缺乏像西方国家那样的保障体系,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也都是通过公共雇佣的方式来降低社会风险。如今,这些国有和集体企业依然吸收了城市劳动力的2/3 强。进口壁垒的消除将迫使众多的中国国有和集体企业破产或压缩规模。据估计,仅工业部门中的在职冗员就高达2000 万。城镇劳动力中的总的冗员大约在2500-3000 万之间。企业重构可能是中国长期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从提高效率角度看,压缩生产规模势在必行,但是,如果企业重构和压缩规模推进速度过快,也将会导致巨额城镇失业。这些失业人群中只有一小部分能够在新兴产业部门、外资部门和劳动密集部门中实现再就业。即使那些免于破产和下岗冲击的企业和职工也无法在提供生产率的同时提高实际工资水平,因为进口的大量增加将对工资水平从总体上产生向下压力特别是对中国的非熟练劳动力。
中国加入WTO 还将对地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过去20年间,中国沿海地区的增长和发展成绩非常突出,内陆地区被大大拉在了后面(Wang &Hu,1999)。伴随着更大开放度而来的外部冲击可能会对沿海省区带来一些阵痛,但是,它们会有能力进行应付的。内陆省区在国际竞争面前就会显得非常脆弱。从历史上,小麦、谷物、棉花和油料作物等一直就是内陆省区的主要产品,而沿海省区则拥有多样化的农业结构,包括谷物和棉花、茶叶、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等。在产业结构方面,内陆省区更加倾向于集中在资源开发、重工业部门,而沿海省区则更加注重消费品生产。由于资源秉赋和资金的限制,内陆省区在进行农业和工业结构调整时,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因此,加入WTO 对于沿海地区而言将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而对于内陆省区而言,则意味着更大的冲击。(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总之,中国加入WTO 的社会影响将是非常深远的。随着外国产品的大量进口,数以百完计的农民和工人将成为冗员,这将加剧城乡之间的差距,[8] 拉大地区差距,加重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紧张关系,从而使总体的不平等趋势更加恶化。[9]
四。中国加入WTO 的政治影响
上述分析表明,中国加入WTO 的潜在受损者恰恰就是那些承担了近期改革成本的社会群体。他们包括农民和工人特别是生活在内陆省区的工人和农民。这一分析的政治意义是什么呢?了解中国国情的人都会知道,这些社会群体恰恰是中国体制的社会基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第一个十年里,农民和工人从土地和财富的在分配中获得了很大收益,并获得了较高的政治地位。早期的经济改革使得他们的生活出现了不稳定,但是,其中的大多数人还是从改革中获得了较大的收入增加。如果说,他们还有什么不满的话,那也是对他们的上级领导如村长和工厂厂长的不满。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改革愈来趋于“零和博弈”,农民和工人开始面临损失。和毛泽东时代相比,他们发现自己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下降了,相反,和他们所期望的小康生活相比,他们的物质生活质量在近些年里并未获得较大改进。看到中国社会所出现的“新富”阶层,他们认为这种“富裕层”和“贫困层”之间的差距是不公正和难以接受的。换言之,当农民和工人们进行社会比较时,他们有一种被被剥夺的感觉。
近期改革的成本和收益的不均等分配已经引发了分配性冲突。这种冲突可以有很多表现形式,包括农村里的对非法征费的反抗、城市领域的劳动纠纷、社会犯罪等。1994年上半年,劳动纠纷案件只有8000件,而到了1999年上半年,劳动纠纷案件则高达5500件,几乎相当于1994年的7 倍。即使在那些仅仅涉及个人的劳动纠纷案件中,也经常采取集体行动的形式。集体劳动纠纷案件已经从1996年的1050件增加到1999年的3955件,在三年内翻了一番。这些数字表明,近些年来的劳动管理关系出现了恶化迹象。如果这些纠纷无法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得到解决,则工人们就有可能采取罢工的形式。事实表明,罢工已经成为分配性冲突的一种常见形式并且有增加趋势。一些罢工涉及的工人人数多达10000 人。农村的情况也大体与此类似。
不平等的增加可能会损害中国政府的合法性。[10]这有两种方式:第一,一个以平均主义为基础的政权体制,如果放任不平等持续扩大,则其合法性将受到影响。如果我们要找出共产党体制下的支持力量,则这就是农民和工人对一个能够提供安全、平等和社会稳定的政府的需要。从经济重构的角度看,中国近期的改革是必要的,但是,从农民和工人的角度看,这些改革将损失他们对安全、平等和社会稳定的需求。政府可能会教育这些人民必须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才能最终让所有的人富裕起来。当时,政府却未能将改革的收益较为均等地加以分配,一旦暴富阶层和受损阶层之间的差距变得不可接受,则整个政权的道德基础就将发生动摇。第二,较大程度的不平等将导致缓慢的经济增长。自从70年代以来,实现高经济增长的能力已经成为评判政府的重要指标。1997年以前,中国政府能够通过经济增长实现其诺言,尽管增长的收益并不是平等分配的。但是,现在,中国经济增长放慢而且人们也不知道何时才能重新恢复经济的强劲增长。最近的一项跨国实证研究表明,不平等程度较高的国家的增长率趋于缓慢。例如,Persson 和Tabellini (1994)以及Alesina 和Rodrik(1994)的研究都发现,如果初始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和物质资本投资水平不变,则不平等和经济增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11]中国自己的发展经历也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这一趋势。当中国还是一个较为平均主义的社会时,其经济增长速度很高。但是,在90年代中期不平等程度达到较高水平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火车头似乎缺少了动力。[12]经济停滞会削弱以经济增长为有效目标的政府的合法性。
如果中国加入WTO 之后,仍然将开放和经济转型所产生的收益分配给少数社会群体,并且不通过再分配进行调节,则民众对于不平等的扩大的忍耐限度就会下降并最终达到爆发危机的顶点。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没有一种政权可以在严重经济不平等的条件下维持政治稳定。中国自己的历史也有不少由于经济不平等而产生的大量动乱、反抗甚至革命的例子。社会紧张状况和不稳定对于市场化改革、贸易自由化及经济增长是不利的。
不平等的扩大决不是市场化改革和扩大开发的一个必然结果。世界上有不少市场经济国家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是较为平等的。此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政府的干预政策。政府既可以缓和一国的不平等,也可以使不平等更加恶化。如果政府对于分配的公正性漠不关心,那么,不平等的消除就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一个政府仅仅承诺要保证分配的公正性,它也还是无法确保不平等消除,或者,如果一国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太弱,则它也很难消除不平等的存在。只有当一个政府消除不平等的意愿和能力都很强的时候,改革开放的收益和成本的分配才有可能是公平的。
所有当今发达工业化国家,在市场作用发挥更大作用、向国际贸易体系不断开放的同时都伴随着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强化。这些国家的政府通过提高其保证相对平等的分配的承诺和能力而防止内部的不确定性和外部的一些风险冲击。而在另外一些国家例如拉美国家,在推进市场转型和对外开放的同时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将国内和国际竞争维持在社会可接受的限度内。这是由于或者缺乏政治意愿或者缺乏能力或者二者都缺乏所致。其结果是,这些国家的自由化改革经常是短命的。
在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政府放弃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分配的理想原则。为了维持快速经济增长,政府也就愿意容忍不平等程度的增加。从这一意义上讲,中国不平等的扩大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有意识的人为设计。到90年代末,实施开始表明,增长本身并不能自动解决不平等问题。相反,不平等的拉大会妨碍市场化改革和未来长期增长。这一趋势迫使中国政府改变原来的政策导向。自1997年以来,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措施缓和社会上的两极分化趋势。
在提出分配公平的政治承诺之后,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中国政府可以在现有能力基础上做些什么。许多研究表明,1978-1993 年间所实施的广泛的财政分权化改革严重削弱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Wang ang Hu ,1999)。其结果是,中国的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已经降低到大多数国家的水平之下。财政上的严重制约了中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资源再分配的能力。1994年,中国政府引入了一套新的财政体制以图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然而,新税制虽然防止了“两个比例”(总的政府收入占GDP 的比例、中央政府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的进一步下降,但是,它并未提高中央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Wang,1997b )。图14表明,1978-1998 的21年间,政府总财政收入对GDP 的比重已经从31% 下降到12% ,下降幅度高达20个百分点。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情形尤其糟糕,1998 年,中央财政收入仅占GDP 的7%. 即使和世界上的低收入国家相比,中国的中央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也是很若的(见表7 )。到9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支出中超过一半是通过债务方式进行融资的(见图15)。由于可支配收入太少,因此中国的中央政府很难发挥再分配功能,从而也就无法将市场力量引导到社会可接受的水平。
一旦中国加入WTO ,全球华发展趋势可能会进一步削弱中国政府汲取税收的能力。外国投资者在对付各国政府方面颇多计策。从这些国际企业的角度看,低税率是良好商业环境的同义语。如果中国政府受到蒙蔽而降低税率,则其财政汲取能力将进一步受到削弱。
五。未来展望
中国近期的改革已经使一部分人获益而使另一部分人受损。随着不平等的快速扩大,受益者和受损者之间的分配性冲突将会进一步激化。中国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加入WTO 的。如果中国政府对此坐视不管,则加入WTO 将使这一分配性冲突进一步恶化。这种冲突将威胁到对目前正在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治支持。除非开放的市场经济能够伴随着消除由其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的制度,否则,就很难维持可持续性的增长。如果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变得让社会不可接受,那么,它自身的存在也将会成问题。“社会保障赋予了市场经济以合法性,因为它使得社会稳定和社会凝聚力成为可能”(Rodrik,1999)。因此,对于中国的改革而言,如何有效解决普遍存在的经济不安全问题将成为一个重要内容。
中国政府似乎已经将这一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这明显地体现在近期所其所采取的一系列决策上。在过去两年里,中国政府已经加速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在1999年纪后半期,政府增加了城镇贫困人口的收入特别是失业和退休人员的收入,总计投入资金达540 亿元,城镇受益人口达8400万人。这是中国所实行的最大规模的转移支付计划(Xinhua,March 5 ,2000)。在即将实施的“十五”计划(2001-2005 )中,中国政府将内陆省区的开发作为重要的优先目标,这是缩小地区差距的一个关键性步骤。所有这些举措都表明,中国政府已经开始摆脱所谓“华盛顿一致意见”的改革战略导向,进而转向了斯蒂格里茨所谓的“第二代改革战略”(Stiglitz,1998b )。由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意愿已经形成,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能力重新调整资源汲取能力,这将是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功能的一个前提条件。
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紧迫性。自1993年开始,政府就开始重塑其财政体系。但是,仅仅调整财政体系尚不足以弥补现存的一些体制缺陷。国际经验表明,那些拥有参与制度的社会能够更好地实现资源的汲取从而满足社会保障之需“(Rodrik,1998)。实际上,如果全体民众中的很大一部分在影响他们利益的问题上缺少有效的参与,则他们通常将会在政府的汲取过程中拒绝付诸努力。另一方面,如果大多数民众在经济和社会体系中并没有一种被排斥的感觉并且认为其中尚有自己的利益所在,则他们就会变得更加具有合作精神。所以,参与制度构建可能是消除中国经济不安全并最终产生稳定的经济结果的一种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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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香港中文大学政府与公共管理系副教授。原文中含有大量分析图表,因编辑篇幅所限,本文中有所省略。
[1] 例如,中欧和北欧的一些高度开放的小型经济体(如奥地利、荷兰、挪威)的政府支出占GDP 的比重是世界上最高的。
[2] 例如,在智利,1990年以后民选政府的一个首要目标就是要恢复对中低收入群体利益补偿并建立新的社会计划以帮助将面临高风险的群体,因为,皮诺切特政府时期的智利贸易开放程度越来越高。
[3] 在这一阶段,改革也曾经出现过类似“零和博弈”的情形。例如,据分析,1988年,超过1/3 的城市家庭的实际收入下降了(Wang,1992)。
[4] 吉尼系数是衡量相对不平等的一个指0 标,其数值分布从0 (代表绝对平等)到1 (绝对不平等)。
[5] 世界银行在《分享增长的收益:中国的地区差距》(World Bank,1997)中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
[6] 和其他省区不同,这三个直辖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较高。结果是,它们的人均GDP 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得多。由于这一原因,如果像对待其他省区那样来对待这三个城市,可能会使我们的地区差距研究出现较大偏差。
[7] www.cei.gov.cn, December3,1999.
[8] 中国的经济学家预测,到2005年,农村居民的收入将下降,而城镇居民的收入将上升,这将进一步拉大已经存在的城乡差距。
[9] 在巴西,经过1/4 世纪的自由化改革,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之间的差距比以前时期扩大了。失业率超过了 9.5%,工人的购买只有80年代的27% 左右。墨西哥的情形也基本上与此同类似。
[10] Lipset 曾经指出,合法性涉及到一个制度产生及维持如下信念的能力:现行政治制度是最适合该社会的(Lipset,1981:64)。
[11] Benabou(1996a )列举了一系列其他对于这一关系的跨国实证研究,分析表明,大多数研究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12]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情形呢?因为“决定资源分配的核心过程——通过资本市场、政治体系和社会环境等受财富分配的重要影响。不平等程度较高的社会倾向于导致较大一部分民众被排斥在其他群体(或者因为较好的教育、或者能够获得信贷资金活保险——所获得的分享利益的机会之外,并进而导致他们无法最大程度发挥其生产性潜能。这些未被充分发挥的经济潜能影响到总体经济潜力进而影响到总产出和增长率。(Ferreira,1999)。
来源:http://166.111.100.14/KsInfo/_Files/公共资料/国情报告/2000年第28期-中国加入WTO的社会和政治意义.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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