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海良: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
发布时间:2020-05-24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教育部不久前发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是一个重要的文件,是推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和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强调学术规范建设,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必然结果,只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才会有学术规范建设的呼声,才会提出学术规范建设的要求。这就像其他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规范和规则总是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任一事物如果在有了一定的发展后而没有规范和规则的话,该事物就不可能得到进一步的健康发展。应该看到是,我们现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来谈论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等等问题的。我不认为现在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因为存在着太多的学术失范、学术道德败坏或学术腐败现象等等。
学术规范建设是个大课题。在这里,我只对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中的他律和自律问题谈一些陋见。
一、学术规范中的自律与他律
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属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制度建设,从长远来讲,可以看作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创新是以理念和理论创为基础的。一个时期以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界对加强学术规范建设已经呼唤多时,有关学术规范建设的文章也已经见过多篇。我大致统计了一下,有份量的有关学术规范的理论文章至少有40、50篇。这些文章从理论创新的高度,提出了很多极有价值的见解。正是有了理论上的这些创新见解,才有现在的制度建设上的创新。我相信,这一制度创新将对今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产生深刻的长远的影响。
学术规范建设涉及面广,可以看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项系统工程中,制度建设是根本。学术规范制度,需要通过学术规范机制来具体实施,学术规范的实施机制是体现学术规范制度的基本环节。在学术规范的实施机制中,最主要的是学术规范的外在约束机制和内在自律机制。学术规范在根本上是一种外在的强制性的约束机制,学术道德则是学者内在的自我修养的机制。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对学术规范制度的运行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所提到的学术规范制度,并列地包含了这两种机制。学术规范作为外在的约束机制,明确地规定了学术过程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具有极大的强制性。在这一意义上,学术规范机制是对学术失范现象的有针对性强制约束,它是通过社会评价的方式实现的。学术道德修养是个人学术品德、品格和品质上的一种体现,所要表明的就是学术过程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在学术制度建设中,没有内在的自律机制,也就不可能有学术规范的实际的实施。不管学术规范的他律机制具有多么大的强制性,学术道德的内在的自律还是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学术规范制度建设中自律与他律关系示意表
学术规范的运行机制也可以按其作用分为两类:一类是形式性的,一类是内容性的。所谓形式性的,主要是指形式上约定的规范,讲得比较多的如引文注释的规范、引证别人的学术观点要加以说明的规范、申明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的规范等等;
所谓内容性的,谈得比较多的就是学风问题,如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坚持正确的学术批评等等。形式上的学术规范是初步的,但也是基础性的规范。内容上的规范具有更高的原则性,实施起来也更为复杂。这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学术规范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强调学术规范,特别是强调内容上的学术规范,并不是要追求学术观点上的同一性,相反是要维护学术观点上的差异性,从而为不同的学术观点的交流、争鸣提供适当的学术空间和宽松的学术环境。在这一方面,经济思想史上有一事例能作为以上说法的佐证。
上个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学术观点林立,一些著名的学者支撑着不同的学术门派。那一时期,最有影响的几大学派有四位最为著名。一位是因为1936年出版《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而名声大振的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883─1946),作为凯恩斯主义的创立者,成为那一年代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另一位是皮罗·斯拉法(1898—1983),1926年就以《竞争条件下的收益规律》的论文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1960年更以《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震撼了西方经济学界。斯拉法是一位新李嘉图主义者,有时也被称作李嘉图—马克思主义者,他无疑是那一时期经济学泰斗式的人物。再一位就是莫里斯·多布(1900—1976),从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一直是英国乃至西方国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领军人物。还有一位就是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夫人(1903—1983),是凯恩斯主义的最重要的继承者,是新剑桥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这四位学者实际上也是那个年代西方主要经济学流派的最重要的代表,他们能友好地相处在剑桥大学同一个学术环境中,同剑桥固有的学术传统有关,也同这些学者都遵循着严格的学术规范直接相关。多布是西方学者中最早客观地介绍苏联经济的经济学家,他在1928年出版的《1917年以来俄国苏维埃经济》一书,就是西方学者撰写的第一本系统而公正地评介苏联社会主义经济的著作。凯恩斯读了这本书,给予高度赞赏,认为是他能读到的“最好的、最有价值的著作”,尽管凯恩斯本人是苏联社会主义经济的极力反对的。后来,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初成规模后,多布对凯恩斯在冲破马歇尔古典经济学藩篱上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的评价,尽管他们的学术观点是不同的。多布还对罗宾逊夫人在20世纪70年代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第二次危机”的论述表示赞赏。他还和斯拉法合作编辑了洋洋10卷本的《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斯拉法在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做编选《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的准备工作,日积月累,到50年代已经有了很大的成效。多布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才正式参与这项工作的,但他在最后的编辑工作中却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在每一卷书的前言和注释的撰写中起着独特的作用。剑桥大学出版社在1951年到1973年间分卷出版了《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是这两位经济学家成功合作的产物,也是以优良的学术规范为基础而形成的巨著。
这一事例表明,具有不同的学术观点甚至在我们看来相互对立的学术观点,如果有了可以共同遵循的学术规范,而且也能身体力行地执行这些学术规范,是可以有助于真正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学术环境营造的。当然,我不会认为不同意识形态下的学术观点在基本价值观上的对立由此而消失;
我是认为优良的学术规范的建立和执行是有助于和谐的、宽松的学术环境的形成,最终有助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
外在约束的作用还在于通过社会评价、社会舆论以及同行学者间的批评这样一些主要的方式,纠正或遏制学术失范现象。内在自律也很重要,但它靠的主要是学者的自我的道德修养。在社会评价和道德修养的共同作用下,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学术同仁按学术规范的要求行事,从而形成比较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氛围,进而推进学术规范机制的完善和发展。
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氛围,我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制定学术规范及其制度,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创造好的学术氛围和学术环境;
反过来,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氛围也会进一步影响到学术规范制度的实施和发挥更好的作用。
二、学术规范制度建设的三个重大转变
制定学术规范就涉及到学术规范和学术的关系问题。我认为有三种情况,即学术传承、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与学术规范的形成有关系。学术传承是学者做的基本工作,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方面;
但是学术传承主要的还只是使原来的学术发生量的增加,丰富了原来的学术,直接的结果就是学术积累。学术创新是在原有的、现有的学术传承和积累上的质的变化。学术传承、学术积累、学术创新,反映的尽管是学术活动的三个主要的但也是不同方面的活动。从事这些方面工作的学者,都希望这些活动的进行和发展是有规范的、有秩序的、有道德的。学术规范起源于学术本身,学术本身的发展呼唤着学术规范。
由此我认为,现在加强学术规范,必将使学术界发生三个根本性的转变:
第一,从原来的学术无序、学术无规范向学术有序、学术有规范转变,这是保证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我认为,现在的学术规范尽管主要的还只是形式上的,但是,形式上的规范一开始就使内容上的规范有了交流和对话的平台,否则内容上的规范就不可能有新的发展。
第二,由学者个人道德性的学术修养向学界学人们的共同性约束转变。现在有很多学者撰文呼吁要有学术规范,大多出于学者的良知,基本上是学者个人道德修养的体现。现在,不同的是,要从原来个人的道德修养、自我修养向学界、学人们共同的学术规范转变,要是学术规范成为学者们的共识,成为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有了共识性的、基本的规范,个人的优良的学术道德也能得到提升,反过来也会进一步加强学术规范建设,净化学术环境。
第三,从个人自律为主向共同的他律为主,达到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这是以上两个转变的概括。
我认为,这三个转变是我们在学术规范制度建设中出现的极其重要的变化,将对今后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三、学术规范制度建设要从纠正学术失范现象开始
加强学术规范不仅要成为学术界的一种强势舆论,而且要有针对性地对当下学术失范现象给予根本性的制止。治理当下学术界的学术失范现象,是实施学术规范的第一步,也是加强学术规范制度建设的基础工程。我认为,当下有十二种学术失范的现象应重点加以制止。这些学术失范现象,涉及的基本上是形式上的学术规范现象。
第一,学术成果的粗制滥造。对学术成果的粗制滥造斥责,几乎是所有的呼唤加强学术规范建设的人的共同见解。如何制止学术成果的粗制滥造,是当前加强学术规范建设的首要任务。
第二,学术成果的低水平重复。没有任何学术传承、没有任何学术积累、更没有任何学术创新的所谓“学术成果”,却可以堂而皇之地“活跃”在学术界,而且这一类成果在数量也很惊人,甚至有人还以这类成果“等身”为自豪。
第三,学术成果东拼西凑。有自称已经是“著名”学者的人,由于经常性的学术成果的东拼西凑,连自己都“拼”得晕头转向,出的书居然连“序言”和“结束语”都一模一样,可能是从自己发表过的文章中重复地“克隆”造成的。
第四,隐匿学术缘流。这是指对自己的学术论点的渊源有意加以隐匿,参考书目列了一大堆,但涉及自己的关键性的学术论点的参考书有意不列出。
第五,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在提到学术规范问题时,对当下学术界抄袭成风议论颇多、鞭鞑深刻。
第六,抄袭国外学术成果的核心观点。这种现象在学术界尤其是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中并不少见。由于是国外论著,有的读懂了,就窃取别人的核心观点,作为自己的学术成就;
有的没怎么读懂,就以这种似懂非懂的理解为基础,再加上自己的学术想象,就形成了所谓的新的学术观点。
第七,无偿占有学生的学术成果。这里谈的是无偿占有,学生有自己的思想和观点,但是有些老师强行甚至欺骗性地摘取它,占为己有。
第八,学术研究成果的“老板化”、“主编制”。所谓“老板化”,就是凡是参加课题的,参加者所有的成果的署名,都以“老板”为第一作者。所谓“主编制”就是把别人的学术成果作一些形式上的编排,自称为“主编”,堂而皇之地形成了个人的学术成果。
第九,攀附著名学者,自我包装低劣学术成果。形式上约请一些有影响的学者做顾问、名誉主编等等,而后的整个过程与这些被约请的学者不再有关系,结果炮制的是一些低劣作品,最后真正获得名声的是这些低劣作品的杜撰者。
第十,自我炒作、自我宣传。
第十一,一稿多投。
第十二,跑奖、要奖、骗取学术名誉等等。
所有这些都是当前学术失范的突出表现。我认为,这些现象实际上已经是学术规范建设的大敌。加强学术规范建设,首先就要以制止这些学术失范为起点,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使这些失范现象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由此我们才能走上学术规范的健康发展之路。
四、学术规范制度建设的三个要义
概括以上谈的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要义,这就是:学术规范,先在建设;
学术规范,重在践行;
学术规范,贵在自律。
一是学术规范,先在建设。我们制定的学术规范条例是学术规范上的一项建设性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没有建设,就没有基础,就没有而后的行动。
二是学术规范,重在践行。学术规范建设,着重在于每个学者的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学术规范。
最后就是学术规范,贵在自律。这就是说,要把自律当作学术规范的重要方面,决不能以为有了学术规范,学术就规范了。重要的还是要学者们树立高尚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确实贵在自律。
[这是作者在2004年11月杭州“全国高校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的报告。载《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1期,收入教育部社政司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发布时注释从略]
(作者为武汉大学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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