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事故拉响安全警报】 校车警报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关键词 “血色校车” 时间 2011年11月 入选理由 甘肃榆林的校车安全惨案造成21条生命骤然离世,家与学校的距离成为这些来不及绽放就已枯萎的幼小生命中最远的距离。接二连三发生的“血色校车”事件为国人敲响了校车安全警钟,以生命作为代价敦促了《校车安全条例》的尽快出台。
事件回放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下沟砖厂门口,一辆大翻斗运煤货车与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学生接送面包车迎面相撞,校车司机与4名幼儿当场死亡,多名幼儿重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6人因伤重不治身亡。事故导致21人死亡,其中19人是幼儿。
这辆超载了54人的校车并非个案,湖南衡南县松江镇搭载20名小学生的三轮摩托车失事,造成14死6伤;河南新野县上港乡一辆超载面包车交通事故,车内十数名孩子伤亡……黑龙江、辽宁、湖南等地相继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数十条幼童的生命断送在回家路上。
监管不力、运营失当,几乎在每次校车安全事故中都有体现,孩子的鲜血在不断拷问校车的安全制度。在人们感叹这些幼小生命的离去的同时,反思成为必然。校车超载,司机超速成为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
2011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要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半月之后,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赋予校车三项优先权:校车运载学生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需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
微点评
中国青年报:
《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入第二周,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管体系、赋予校车“特权”等话题引人关注。但更重要的是,全社会要把敬畏校车、敬畏生命、珍视孩子当作基本准则。否则,校车享有优先权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相关热词搜索:校车 警报 拉响 校车事故拉响安全警报 校车安全事故案例 校车安全事故报道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