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产业:更多是“利好”_高科技产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长远来看,入世对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是有利的。但WTO关于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规定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对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   
  五方面问题
  
  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基础十分薄弱。科研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无论是在基础科学研究还是在应用科学研究领域,都十分落后;科研成果的商品化程度很低,不多的科研成果大部分仍是理论性成果形式,没有进行商业开发利用;科技创新的产业化程度低,科技创新活动还不是按照产业化生产的形式以市场需求导向进行组织实施,而是大多以实验室课题研究形式来进行;高科技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政策体制和配套环境很不完善,在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支持、风险投资市场体系、与知识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市场信用体系、教育及留学生政策等方面,还远未能与发达国家接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少,在未进入WTO之前,一些企业从国外"拿来"的技术将面临专利保护的难题。
  
  对企业生产的直接资助
  转为对创新、开发的支持
  
  WTO规定,在经历过渡期后,中国财政给予企业的直接与间接形式的种种专向性补贴将受到严格限制。尤其是"视出口实绩为惟一条件或多种其他条件之一而给予的补贴"以及"视使用国产货物而非进口货物的情况为惟一条件或多种其他条件之一而给予的补贴",是禁止性补贴。这可能使我国某些既有一定高科技含量又有国际市场先进性的产品,失去先前从政府得到的部分补贴支持。根据对专向性补贴的限制,目前国内一些政府给予少数所谓有潜力的科技企业的个别税收优惠或其他财政支持都将逐渐取消。而根据WTO对不可诉补贴的有关规则,允许政府对公司进行研究活动的援助,或者对高等教育机构或研究机构与公司签约进行研究活动的援助,其援助可涵盖不超过工业研究成本的75%或竞争前开发活动成本的50%。这种援助可以是人事成本;专门和永久用于研究活动的仪器、设备、土地和建筑物的成本;专门用于研究活动的咨询和等效服务的费用,包括外购研究成果、技术知识、专利等费用;因研究活动而直接发生的额外间接成本;因研究活动而直接发生的其他日常费用。另外,对环境保护和落后地区的财政补贴也是支持的。
  上述规定意味着,进入WTO后,我国政府对企业生产活动的直接资助将转为对科技创新、产品开发活动的支持。WTO认为,政府资助主要应用于公共物品的提供,而科研成果被认为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我们相应正确的应对策略应能导致如下趋势:①政府将大力加强对科研和教育的直接方面的投入,包括对农业科技、新品种培育、农民培训等投入,而减少对个别企业的直接资助。②国家将在广泛的基础上,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和教育机构的合作。具体的优惠政策,应是对科研院所和教育机构的研发投入计减所得税或给予配套的财政经费补贴,对于公司所直接进行的基础研究、工业研究和竞争前开发活动的投入也计减所得税。事实上,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每年大公司都要给一些著名院校以专项捐赠,而每家大公司自身每年的科研投入也很大,而主要激励来自政府对科研的财税优惠。
  
  保护专利与知识更新权,认识上有误区
  
  随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我国对于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将提升到从未有过的高度。国家将制定积极的专利战略,加快专利审批速度,通过提高我国原始性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我国科技、经济的竞争能力,并加大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由于中国的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比差距还很大,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一直被认为是主要有利于科技发达国家的政策。事实上,我国以往的科技工作中,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也有过惨痛的教训。浙江宁波的韵声公司是国内目前钕铁硼产量最大的企业。到目前为止,它已向美国有关企业支付专利费几百万元人民币,而实际上该企业独立研制产品的时间并不比国外晚,只是因为专利申请不及时,导致进行产业化时还要向美国企业支付专利费。我国的中医药学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知识宝库,其中有很多医学手段应属于专利和知识产权范畴,但由于长期缺乏保护意识,使国外很多医药企业可以直接无偿地利用我国中医药学对一些中草药效的总结,通过分子筛选技术研制出新药,不仅无需向我国支付专利费用,而且将来我们在使用该新药时还要向其支付专利费用。863计划实施十几年,国家投入上百亿资金,但仅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上千项,其中有的专利本身还很小。
  重视专利和知识产权,将使我国的科研活动逐渐从跟踪掌握国际最先进技术为主转向在借鉴基础上的创新为主。而且,科研管理体制也将改变,科研成果将不只是科研论文的发表和拿奖,而应更加重视专利的申请,即从科研选题开始就重视考察专利状况,鼓励那些确实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说可能拿到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进入WTO后,中国政府将更加重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因为科研理论成果是公共物品,而进一步应用研究将使之转化为企业专有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对我国科技产业发展同样重要。
  
  国外风险基金进入,缓解我弱势
  
  科技产业发展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所以,科技产业发展需要更加高效的金融市场。风险投资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应对知识经济对金融市场的要求而进行的制度创新。科技产业的形成是指科技创新活动的产业化,科技创新得以产业化生产的形式进行,意味着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与产出可以在大数定理的保证下,按一个可测估的概率保持正相关性。科技产业的生产活动要求足够大的风险基金支持,风险基金的成功是靠进行足够数量的科技创新项目投资,只要成功概率有保证,总有投入产出的正相关性和利润实现。近年来,中国在风险投资基金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有成分过重,风险投资蜕化为成熟技术投资;二是资本量小,所投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少,不足以保证基金的经济效益。
  进入WTO后,金融服务逐渐开放,国外风险基金进入中国,十分有利于我国科技产业的发展。
  
  中介服务开放
  又一个有利因素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市场的信用基础不完善。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为了强化市场的信用基础,大量中介信用机构产生并提供各种中介服务,以减少市场交易活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风险。高科技产业的风险由于其信息不对称更加大于其他产业,所以就要求更加完善的市场信誉中介体系。虽然我国市场中介体系的雏形已经形成,但信誉体系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信誉作为主要商品形式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企业自身信誉都很低,会计师作假账,律师欺瞒事实的现象严重,而且中介机构在运作上很少负连带责任,也没有风险分担机制。
  入世后对中介服务开放,将会有更多的中介体系进入中国,并进入此前未被准入的业务领域,引进国际标准,加强竞争,完善市场中介管理体制,加速市场信誉中介体系的完善。这对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十分有利。
  进入WTO后,中国与国际的科技交流将更加充分,但发达国家对其"非市场经济国家"定位的中国在尖端科技领域的限制依然存在,所以,我国应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尖端科技领域的支持。入世后,中国留学生赴海外留学相对容易,而归国创业的环境也将进一步改善;由于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将不能不加快。这些也给科技产业发展带来契机。▲
  《中国汽车业:利弊得失冷思考》2001年23期
  《中国银行业:彻底开放下的出路》2001年24期
  《中国保险业:应对深层次竞争》2002年2期《中国证券业:年轻的行业,巨大的压力》2002年3期
  《农业、农民与农村:沉重的话题》2002年5期《应对入世的政府职能转变》(上、下)2002年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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