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富权力寻租样本] 权力寻租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0-03-12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10月10日,在公众视野里消失了整整一年的沈长富,这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移动”)原董事长、总经理,一身西服正装现身重庆市五中院―但这次,他是戴着手铐,以罪犯的身份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
  
  一年前的10月19日,沈长富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在北京机场被纪检部门“双规”,两月后的12月29日被公安机关刑拘,2011年1月12日被逮捕,7月25日移交起诉至法院。
  
  沈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在今年出庭受审的第五位中高层管理人员。此前,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中移动原党组成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施万中,四川移动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华相继被判死缓。
  
  检方指控,1990-2010年期间,沈长富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移动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设备供应、股份转让、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
  
  贿赂主要来自爱立信、国内某通信设备商和四川冠达等通信制造商以及设备维护商。沈长富与这些涉案公司之间的利益输送,无疑向社会公众撕开了“垄断”色彩浓厚的电信行业的隐秘一角。
  
  沈长富其人
  
  在电信领域,沈长富可谓资历深厚。
  
  他出生于1951年5月,重庆垫江人,曾下乡当过知青,1971年3月被抽调至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任机务员。1982年,他到北京邮电学院深造,在该校载波系攻读高函载波通信专业。此次中移动腐败窝案中的另一落马者―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为沈的同系师兄。
  
  1986年回到重庆后,沈长富在电信系统仕途亨通,1988年起先后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收发讯台副主任,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直至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第一轮电信改革中,移动业务从中国电信中拆分出来。1999年9月重庆移动成立,沈长富先后担任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至案发在“一把手”的位置上竟稳坐了11年。
  
  据中移动内部的人事规则,一般高管任职四到六年就要交流变动。但这个规则对沈长富失效了。在中移动系统,像他这样在同一地任期超过十年的省级公司高管,还有昔日的四川移动“一把手”李华。
  
  近年来,沈长富先后获得邮电部“有突出贡献专家奖”,重庆市政府授予的“重庆直辖十年建设功臣”、“重庆市60年影响经济60企业家”等称号。2004年,他还当选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常委,2005年和2008年分别当选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沈长富长达11年的强势主政下,重庆移动的发展是一路风生水起:率先完成重庆“网络全覆盖”工程,建成中国移动通信农村信息网,并修建了国际领先的重庆互联网数据中心,使得重庆成为全国四个互联网骨干核心层之一。
  
  2009年始,重庆移动开始瞄准新兴的物联网。这一年9月,沈长富与清华同方签订合作协议,以联手打造重庆的物联网。2010年10月13日,他亦现身重庆移动与重庆邮电大学打造物联网战略合作协议的签字会场。
  
  这是沈长富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6天后他被“双规”。此时他年届退休,刚卸任重庆移动总经理一职,转任重庆移动党委书记。
  
  沈长富的落马,并没有让外界感到突兀。一位熟悉他的重庆通信业人士说:“作为垄断行业的地方诸侯,他在重庆移动任职11年之久,权力集中而监管缺失,陷落是迟早的事情。”
  
  沈长富在重庆移动的影响的确至深至广,具体业务的方方面面,从基站维护,到设备代理和数据业务,甚至连基础设施建设,几乎全由他说了算。
  
  事实上,司法文书显示,从1990年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起,沈长富就走上了长达20年的贪腐之路。
  
  导火索毛节琦
  
  在这次中国移动反腐风暴中,沈长富“落马”的导火索,是香港长远贸易株式会社总经理毛节琦。
  
  1985年,香港长远贸易株式会社与瑞典爱立信公司总部签订合同,由前者担任爱立信在中国的代理商,毛节琦还受聘爱立信高级顾问,担纲其中国市场的公关。
  
  2010年6月,李华在成都被纪委带走,四个月之后沈长富亦落马。纪检机关查出,李华案与沈长富案拥有共同行贿者毛节琦。
  
  四川和重庆都是爱立信中国的重要基地。用金钱公关便成了毛节琦进军这两个地区的“武器”。
  
  司法机关认定,2000-2010年,李华收受毛节琦160万美元及4万英镑,人民币7万元,价值10万元的宝格丽手表一只,总计1173万余元。
  
  重庆检方指控,1997-2010年,沈长富共7次收受毛节琦所送美元141万元、港币600万元,人民币26万元,共计1747万元人民币。纵观沈长富受贿史,毛节琦涉嫌行贿的时间最长,金额最大。
  
  庭审信息称,毛节琦和沈长富是在1997年认识的。当时正值重庆移动通信系统升级换代,毛节琦找到时任重庆电信局副局长沈长富,希望重庆能采购自己代理的爱立信设备。沈长富在庭审中回忆:“当时他说将按‘国际惯例’给我2%的返点提成。”
  
  起诉书显示,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沈长富安排其姐夫汪晓诚,先后4次分别在北京、深圳等地收受毛节琦通过地下钱庄以汇票方式送出的美元共计141万元。
  
  2008年1月,沈长富更是授意毛节琦在香港为其开设港股账户,并通过毛节琦注入资金,于同年1月、7月两次收受毛的贿赂,共计港币600万元。
  
  2010年3月,沈长富携妻子去香港游玩。之后,毛节琦在重庆金科大酒店附近送给沈长富6万元,以报销沈长富夫妇在港购物开销。
  
  2010年4月,沈长富以资金紧张为由向毛节琦索要现金。为此,毛节琦又在沈长富重庆移动办公室内送出人民币20万元。
  
  毛节琦涉案后,2010年12月,爱立信中国公司曾发出一则声明:“我们已经获悉一名爱立信员工近期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询问,以协助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我们将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这一调查工作。鉴于调查还在进行中,我们不便在此进行评论。”
  
  而在结识毛节琦之前,沈长富认识了金邦贸易公司、华通国际电讯有限公司总经理薛汉明,早尝到了“权力寻租”的好处。
  
  1990年,薛汉明和沈长富谈成了一笔“买卖”:由薛汉明的公司向重庆电信局供应寻呼机,沈长富利用职务之便提供帮助,每台给予沈回扣5元钱;后来因为寻呼机业务太好,每台回扣又涨至10元钱。
  
  同时,薛汉明和重庆市电信局合资成立重庆981寻呼台。后在薛汉明转让所持981寻呼台股份给重庆市电信局的过程中,沈长富同样为薛提供帮助。检方指称,1990年至1998年,沈长富从薛汉明处收受人民币共计162万余元。
  
  此外,1998年,香港友邦电讯公司与重庆市电信局达成协议,前者转让持有的重庆澳斯通讯语声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份给后者,但多次谈判不成功。后在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沈长富的协调下,双方很快达成了交易。为此,1998年下半年,沈长富安排其朋友蒲德超在广东佛山先后两次收受友邦电讯公司法人代表陈树畅所送人民币180万元。
  
  上阵父子兵
  
  跟爱立信共同涉案的,还有国内某通信设备商。
  
  自2004-2010年,该公司始终以挂名领薪方式,为早不在该公司上班的沈长富儿子沈俊成发放工资和福利、内部分红等,以此“回报”沈长富利用担任重庆移动董事长、总经理的便利,为这家通信设备商销售设备、技术提供帮助。
  
  2003年7月,沈长富22岁的儿子沈俊成(又名沈力)从英国大学毕业回国。此后不久,沈长富在跟国内某通信设备商重庆代表处代表谈业务时,提出将自己的儿子安排到该公司上班的想法。“选择这家公司,是因为它发展势头好,管理规范,正处于上升期。”沈长富说。
  
  2003年11月,沈俊成如期到这家公司的深圳总部入职,参加新人培训;当年12月到该公司成都办事处报到。沈俊成坦承,当时不选择到重庆代表处上班,是为了给父亲避嫌。
  
  多位该公司员工和高管的证言称,刚到成都代表处的沈俊成,即享受了代表处中干待遇。但工作两个月后,沈俊成并不安于这种按部就班的工作。从2004年1月,沈俊成离开成都代表处,开始自己创业做生意。
  
  尽管如此,这家公司依旧为沈俊成发放足额工资,同时还按年发放丰厚的奖金。到了2008年9月,该公司又将沈俊成的工作关系转到沈阳代表处,仍然在他未报到的情况下,继续为其发放工资和奖金。检方指出,沈俊成2004年1月起即一直不在岗,却直到2010年10月30日,沈长富案发落马后才被这家公司作自动离职处理。
  
  据检方调查,这期间该公司给沈俊成续签的合同就有六份之多。2004-2010年,为不在工作岗位上的沈俊成共发放工资和福利等共计131万余元。
  
  沈长富在口供坦承自己明白该公司这样做,“就是维护与我的关系,请求我在业务上给予支持和关照,让重庆移动更多地采购他们的产品”。
  
  沈长富亦称,在2004-2010年间的确给了该公司特别关照,为该公司向重庆移动供应设备、技术提供了帮助。
  
  “我对这家公司非常关照,其产品在重庆移动的增长我起了关键作用。”沈长富供述。据统计,2004-2010年重庆移动购买该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总额达到了27.745亿元。
  
  邀标与寻租
  
  2004年1月离开上述公司成都代表处后,沈俊成即与成都东讯电子工程公司负责人刘卫创办四川冠达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冠达”),由刘卫垫资,沈俊成占有55%股份,起初股份由沈俊成持有,后来他找来沈长富的姐夫汪晓诚代持。
  
  刘卫以前是成都电信局职工,和沈长富是旧交,两人早在1993年就相识。上世纪90年代刘卫下海从事通讯工程,和沈长富在公私方面都有来往。
  
  沈俊成留学归国伊始就想做生意,沈长富便介绍儿子去成都找刘卫,“要他好好带一带儿子沈俊成”。2003年7月,刘卫和沈俊成携手成立成都市冠新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沈俊成在该公司中占有价值66万元的55%干股。
  
  成都冠新销售的是无线电话机,但因话机质量不好,公司运营一两个月后,沈俊成离开。后被父亲安排进入了前述公司。
  
  四川冠达的成立是刘卫和沈俊成两人的二度合作。据刘卫口供,2004年四川冠达成立后,他即告诉沈长富,自己跟沈俊成组建了新公司,业务包括移动通信基站业务维护等。
  
  此时,重庆移动正好对万州片区基站搞试点维护,沈长富便直接指定四川冠达承担万州的基站维护。
  
  随后试点变成邀标,重庆移动要求应标公司须有经验。刘卫再次找到沈长富,表示公司刚成立尚无业绩,希望在邀标方面给予关照。沈长富当时回答:“好!我知道了。”
  
  沈长富透露,在中移动,自上而下都采取项目邀标制,而不是招标制。而这实际为权力者留下了寻租的空间―他们利用手中的邀标权力,将涉嫌行贿的公司纳入邀标范围,然后最终让他们中标获利。
  
  庭审期间,沈长富就多次表示,“邀请谁参与、不要求谁参与,是我的权力。”现任重庆移动董事长、总经理秦大彬向警方作证时表示,沈长富不止一次在公司董事会上跟他们打招呼,要求关照四川冠达。冠达最终获得中移动万州地区1000多个基站的维护工作,业务量超过了2000万元。
  
  此后继续如此操作,到2007年四川冠达在万州片区获得的基站维护数已达2500多个。在2008年和2009年,该公司陆续接手重庆市主城片区白市驿及长寿片区共360多个基站的代维工作。
  
  2004年起至2010年案发,沈俊成与刘卫通过四川冠达,承揽了重庆移动的基站维护业务,获得丰厚利润,经审计高达2400万元。检方指控称,沈俊成先后三次分得刘卫以红利的名义所送人民币1309万余元。
  
  这笔巨资被沈俊成用于购买商铺和在香港买房。检方指出,事后刘卫将沈俊成分红的事实告知了沈长富,沈长富表示认可;而尝到甜头的沈俊成亦多次向沈长富要求,多支持刘卫。
  
  “刘卫如果直接给我拿现金,我不见得一定要收。他把沈俊成拉进来,就是围绕我转一圈,避免我的身份被揭破。”沈长富供称。
  
  但检方目前仍将1309万元纳入沈长富受贿款中,沈俊成亦被作为其父的共同受贿者,于10月11日,自己30岁生日这天,站在重庆市五中院被告席上受审。
  
  目前,沈长富父子案均尚未宣判。来自法庭的信息说,沈长富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已将赃款悉数退还,退赃额高达4800万元(含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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