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的可行性调查研究 我国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需求及可行性调查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摘要 通过结构化问卷调查,分析我国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需求情况和建立竞争情报作战室的可行性,探讨在我国建立竞争情报作战室应该注意的问题。调查结果表明我国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接受及需求程度高,竞争情报作战室在我国具备研究的必要性和现实需求,具有极强的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我国建立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和进行理论探讨也是可行的。
  关键词 竞争情报作战室 竞争情报 问卷调查
  分类号 G350
  
  1 引言
  
  竞争情报作战室系指企业为进行战略和战术决策,而研究、分析竞争情报的特定场所,或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该功能的虚拟场所。在竞争情报作战室内,与竞争有关的所有信息以高度逻辑化、便于理解的形式组织并显示,完成环境监测、竞争模拟、危机预警、对手分析等竞争情报功能,通过团队决策、聚焦问题,有效地实现应急响应及企业知识的交流和创新。竞争情报本身具有动态性、综合性,重视及时作出反应,因此高度灵活、灵敏的反应能力又有安全保障的作战室理念和制度非常适合竞争情报工作,有利于企业应对动态竞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的概念无疑对将作战室作为一种机制和竞争情报工具加以推广非常有益,竞争情报作战室被赋予了更具战略职能的功能。
  竞争情报作战室依托先进的技术、流程和团队设计,在竞争情报工作中真正注入了战略要素,实现了竞争情报工作地位的提升,突出了团队决策和解决方案的形成。同时,作战室使得竞争情报工作充分融入企业,融入每一个员工,以竞争情报人员为主导,整合了企业全部力量。决策者、管理者和员工既是竞争情报作战室的服务对象,又成为活动的参与者,有效解决了信息资源开发、沟通、情报需求表达及服务等问题。在这种广泛参与的模式下,竞争情报作战室能快速及时响应情报用户需求,方案可操作性强,准确度高,也能获得广泛的信任。可见,竞争情报作战室是一种能满足决策者对竞争情报的需求、也有利于解决当前竞争情报工作困难的竞争情报创新工具。但这一工具的研究和使用价值能否得到认可,还需要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对我国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需求及可行性进行结构化问卷调查。调查研究的目的主要为:①了解我国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需求情况;②分析我国企业建立竞争情报作战室的可行性。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调查问卷初稿,利用初稿对南开大学商学院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教师进行预调查,征求了国内竞争情报领域有关专家的意见,修改形成正式调查问卷。考虑到竞争情报在中国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研究目的,调查采用“方便抽样”与“目的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选择样本,选择具备竞争情报工作基础、工作实绩较突出的企业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企业的管理者或竞争情报工作者。调查主要采用电子邮件发放,少量当场填写。本调查共发放问卷320份,回收222份,回收率为69.4%。其中,有效问卷181份,有效回收率为56.6%。被调查企业范围涵盖我国东、中和西部地区,很好地保证了样本的代表性和调查的外在效度。有效样本基本涵盖了国内各行业、各类型、规模及市场范围的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符合研究目的要求,能够较真实地反映我国企业竞争情报现状,可以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2 我国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需求调查
  
  2.1 企业对竞争情报工作的需求
  被调查企业显示了对情报交流和知识创新的迫切需要。有72家企业(占39.8%)和24家(占13.3%)企业选择了较迫切和很迫切需要情报交流;与此相似,共有65.8%的企业对知识创新的需求程度达到较高和很高。竞争情报作战室强调在信息共享的情况下实现知识的创造,其知识交流和创新机制受到重视,为满足企业需求,应该在竞争情报工作中强调知识要素的开发和利用。情报交流和知识创新是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功能中较为重要的两个功能,通过竞争情报团队的合作和情报交流实现知识创新,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持,是当前企业竞争情报工作极为需要的。
  此外,本次调查选择了反映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根本特点的几个要素:团队精神、协作合作、集体决策、知识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以了解企业对这些要素对企业竞争情报活动的重要性的看法。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
  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包括网络技术、可视化技术、显示设备等,提供一个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物理或虚拟的空间,在此空间中,竞争情报人员发挥团队精神充分共享知识和情报,分工协作,实现团队集体决策。如能将这些企业认为对于竞争情报工作很重要的要素完美结合,竞争情报作战室一定能获得企业的认可,并在企业情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满足竞争情报用户的需求。
  而对于企业情报交流和知识发现的条件,被企业最看重的分别是高层领导支持(129,71.3%)、员工有共享的意识和氛围(116,64.1%)、相应的激励机制(111,61.3%)、有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109,60.2%)和制度保障(108,59.7%)。作为会议交流场所的配备专门设备的会议室或类似的物理场所对于企业来讲不一定是必备的,仅有25.4%的被调查企业选择此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人、机制的因素在情报交流中非常重要,而场所或手段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多样化的趋势,随着内部网、网络通讯等技术的发展,这些现代方式构建的虚拟交流场所正在受到重视。
  
  2.2 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需求
  对于企业是否需要竞争情报作战室,45.3%的被调查企业选择“很需要一个作战室但尚未建立”,表明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有所需求;明确表示“不需要作战室”的企业仅占所有样本的29.3%。18.2%的企业选择“需要时临时建立一个作战室”,说明这些企业对作战室并无持续需求,也未建立常规的作战室,如图2所示:
  值得重视的是,有13家企业(占7.2%)“已经建立了作战室”。这些企业认为竞争情报作战室对企业具有一定的效果,非常适用于企业竞争情报工作;是一种有效的市场分析方式,对高层决策有很大帮助,对于企业内部机制优化调整也非常有效,在实践过程中可以采用。
  2.2.1 竞争强度与竞争情报作战室需求对已经建立了作战室和很需要建立作战室的企业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需求与其竞争强度具有一定程度的正相关,即企业所处的环境竞争强度越激烈,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需求越迫切,而竞争不激烈和竞争强度一般的环境下,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需求较低,如表1所示:
  
  我国企业普遍认为竞争环境激烈,87个认为竞争环境非常激烈的企业中,66.7%的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有需求。企业在激烈的环境中,应对竞争对手和竞争环境的快速变化,急需竞争情报的支持,竞争情报作战室对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非常必要,已经引起企业的重视。   2.2.2 竞争地位与竞争情报作战室需求不同市场地位的企业对竞争情报的需求并无特别明显差异。其中市场挑战者和市场追随者需求程度稍高。市场挑战者和追随者为了获得期望的市场地位,往往需要依靠强大的竞争情报攻势,竞争互动较为频繁,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需求较为强烈。但调查显示,这种差异比起市场领导者、利基者以及行业新进入者的需求并不显著,如表2所示: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我国企业存在着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需求。这种需求明显受到竞争环境的影响,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越激烈,越促使企业寻求竞争情报的支持,竞争情报作战室成为他们迫切需要的用以提高其竞争能力的有力工具。
  
  3 我国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可行性调查
  
  竞争情报作战室建立的可行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重要性认识、接受程度和理解。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态度和看法,很大程度上将决定企业是否会采用、如何建立及使用竞争情报作战室。本文主要从命名、认识和理解三方面进行分析。
  3.1 竞争情报作战室名称
  对于是否采用或能否接受“竞争情报作战室”的名称,约半数被调查企业(81,4J4.8%)认为“该名称可以接受”;28家企业(占15.5%)明确表示“该名称有侵略性,不敢用”,如图3所示:
  有些被调查者认为竞争情报作战室比较新颖,在竞争非常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建立作战室非常必要也非常迫切。竞争情报作战室这一概念具有推广价值,应有针对性推广,并表达了希望学习和了解其模式和机制的热情。来自于军事战争领域的“作战室”名称本身就带有高度的对抗性,但现代竞争环境使得企业开始意识到,商战的激烈程度绝不亚于军事战争。企业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要面对竞争,参与竞争,因此对于“作战室”这个明显具有竞争性、甚至带些侵略性的名称的接受程度较高,远远高于调查者的最初预期。
  3.2 对竞争情报作战室名称的认识
  很多企业认识到作战室这一名称不论从意识上,还是从工作效果上对于企业竞争情报工作都有所帮助。如图3所示,超过一半的被调查企业认为“竞争情报作战室”这个名称能“增强企业竞争意识”,其它作用依次为:能促进企业领导对竞争情报工作的重视,强调了竞争情报的对抗性,能显示竞争情报工作的作用和贡献。竞争情报作战室作为一个物理实体空间或虚拟空间,将竞争情报工作流程和成果完全可视化,特别是积极争取领导层的参与(如采用竞争模拟方法进行竞争情报分析时),使得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特点和意义完全显示、可目视化,企业竞争情报工作不再默默无闻,可有可无,这都有助于获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高竞争情报工作的地位。此外,17.1%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该名称有助于反情报工作,这得益于该名称所体现出来的对抗性,“作战室”作为战时的指挥中心、决策中心和情报中心,不仅有攻,也有防,攻防一体,才能实现其战略意图,打赢战争。
  3.3 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理解
  如图4所示,认为如果建立竞争情报作战室,其更接近于“战略研究中心”的企业(38.7%)最多,说明企业比较重视作战室的战略地位。此外,27.7%的企业认为接近于“情报信息中心”,18.5%的企业认为接近于“决策中心”。数据显示出的这种理解上的差异并不显著,由于多数企业尚未建立作战室,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思考不多,很难判断本企业未来对作战室的建设,因此也不太容易对其进行准确的把握和全面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这种选择体现被调查者对竞争情报作战室所发挥功能的期望,对竞争情报作战室概念的理解将决定其在企业的地位以及企业将如何建设作战室。
  
  4 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显示出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这一名称的接受和需求程度较高:44.8%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作战室的名称可以接受”,74.6%的被调查企业对作战室有所需求。我国企业对竞争情报作战室的广泛接受及需求无疑对于竞争情报作战室这一竞争情报创新工具的推广极为有利,表明了竞争情报作战室研究具备必要性和现实需求,具有极强的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同时也表明,在我国建立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和进行理论探讨也是可行的。
  但研究中发现,被调查者对竞争情报作战室概念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造成结果中“已经利用作战室”的企业比例可能比实际情况偏高。作者虽然在问卷中界定了竞争情报作战室的概念,但被调查者对此可能没有或难以详细区别。与本研究的概念最为接近的就是项目管理活动中所运用的“作战室”,这种作战室在我国有些大型企业、特别是某些行业中有一定程度的应用。此外,还有一些企业本来设有类似于竞争情报作战室的“战情室”“机要室”等机构,但出于被调查者的理解或保密需要而没有选择。作者在与有关企业深入接触中,很容易感受到企业对于竞争情报,特别是作战室、战情室等概念的戒备心理,很多企业对于泄密有着相当严格的处罚措施,导致被调查者不愿意触碰这一敏感概念。
  
  5 我国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建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5.1 作战室命名
  我国企业建立竞争情报作战室参与市场竞争,应充分考虑中国国情。虽然有近一半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可以接受“作战室”名称,但无法接受者也大量存在。归纳被调查者对开放式问题的回答,无法接受“作战室”这一名称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认为“作战室”名字很吓人(过于刺眼),不适合在企业中公开宣传,具有不良影响。虽然竞争情报作战室具有良好研究前景和推广价值,但是组建如此名称的部门在有些企业往往有很大阻力,需要有变通的方法,并且要使企业充分认识其价值才能比较可行。第二,认为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的名称过于战争化、敌对化,具有侵略性,容易让人产生对抗和战争的错觉,影响竞争情报用于合作的目的,中性化的名称也许更容易接受。
  事实上,在我国的市场环境中,对情报、竞争情报这些字眼本身极为敏感。比如,在北京举行的一次有关“竞争情报及其高级经理人”的研讨会上,多家与会的大型企业特意要求活动组织者不要对外透露其公司名称。国内多数企业对竞争情报讳莫如深,不肯透露自己如何运用了竞争情报。这表明国内对竞争情报还存在着广泛的误解。竞争情报作为一种可以提高竞争力的战略管理工具早已被世人公认。但在我国的竞争环境中,也许是由于宣传不够,也许是由于我国传统的崇尚中庸而非张扬、对抗的文化,“竞争情报”这一名称已经显得有些另类,更何况是竞争情报作战室。在我们接触的案例中,一家合资公司来自韩国的主管希望建立作战室并以此命名,但遭到董事会成员的反对,认为作战室具有攻击性,会引起竞争对手、合作伙伴甚至顾客的误解,因此命名为“案例室”。
  本研究认为,作为一种竞争情报工具,竞争情报作战室的命名应该以大家(包括企业各级主管、员工及其利益相关者)能接受为标准。作战室不仅是一个名称, 更是一种竞争情报工作的技术、方法和机制,而后者才是真正重要的本质的东西。采取一些较为温和的,如“审计室”、“工作室”、“会议室”等名称未尝不可。
  5.2 领导支持
  在我国,多数企业领导仍然将竞争情报看成是可有可无的活动,而不是企业必不可少的部门和职能,不应当在企业经常性、战略性决策中占有重要位置。是否成立竞争情报作战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是否需要。因此获得领导支持对于建立竞争情报作战室非常重要。能否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很大程度上还需要竞争情报作战室团队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付诸实施的方案,能与决策者平等地坐在一起讨论战略问题。竞争情报作战室是否真正参与到团队决策制定的环节中,决策者是否真正使用了这些情报,才是判断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标准。
  5.3 制度保障下的各部门配合
  企业竞争情报作战室本质上是通过交流、沟通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团队合作。本研究认为,在我国的企业环境中,能否成功实施竞争情报作战室,发挥其功能和价值,一个根本保障就是制度。企业通过制度约束和激励相关的部门或人员,保证企业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协调。这一制度应该建立在整个企业自上而下的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特别是获得决策层支持。
  5.4 针对性和变通性
  作为一种创新模式,竞争情报作战室的建立采用某种模式并非对于所有企业和行业都适用,是否建立也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行业特点及企业文化等因素而定。企业要在考虑市场环境及企业自身需求的基础上,以市场动向为出发点,设计符合企业的、具有针对性的竞争情报作战室。竞争情报作战室团队工作模式也要具有变通性,切合实际,不断创新。
  5.5 合理定位
  在竞争情报实践中,我国企业竞争情报活动多偏重于市场调查,而对信息的分析和策略研究做得很少,这使得竞争情报工作仅停留在一种资料提供的地位上。而竞争情报专家B.Breeding先生认为:在理想的框架下,竞争情报部门应该把25%-50%的工作时间花在提供决策支持上,这是竞争情报部门增值最大的地方。竞争情报作战室应该定位于一种战略工具,以满足企业决策者的战略需求为目标。竞争情报作战室应该不仅成为企业的情报中心,而且成为企业的指挥控制中心。
  5.6 情报共享文化
  竞争情报作战室的建立有赖于共享的情报文化,没有信息共享观念和协作意识就无法实现竞争情报作战室的有效运作。情报共享是以企业全体员工的工作参与为依托,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以激励等制度和规则为保障。这种文化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竞争情报作战室团队化的工作机制中慢慢形成的。人人为团队而奉献,而人人又都能从团队中获得,从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合作、友爱、奋进的文化氛围和心理环境。通过不断协调人际关系,自动调节和规范成员的心态和行为,通过成员对这种共享和协作文化的心理认同,使其逐渐成为企业的主体文化,最终成为竞争情报作战室顺利运作的根本保证。
  
  5.7 与知识管理相结合
  调查中发现,知识管理在我国企业的认知度和应用程度高于竞争情报。竞争情报作战室本身是一种知识共享和创新的场所和机制,将作战室作为企业的知识中心,与企业知识管理活动相结合,竞争情报作战室将更容易开展,也更容易被管理者和员工所接受,能更好地实现竞争情报与知识管理的整合。
  总之,竞争情报对于任何企业都至关重要,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所处阶段和企业类型的多样性,对于竞争情报如何导入、如何提高效率还是争论的焦点。效率的低下导致我国本土企业对竞争情报不重视。竞争情报只有充分发挥作用,才会受到企业领导层的重视,而只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才能使竞争情报成为企业一种关键职能,获得必不可少的投入和支持。这些都对企业竞争情报提出了要求,如何借助现有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竞争情报的作用,将是我国竞争情报工作者和研究者都需要思考的重要课题。竞争情报作战室作为一种具有战略价值的竞争情报工具,存在着研究和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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