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反竞争情报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摘要]针对企业在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技术信息过程中所存在的秘密信息暴露问题,构建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反竞争情报模型,建立保护需求的定义、反竞争情报分析与风险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等具体实施的工作框架。以指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本企业技术信息,同时减少秘密信息的暴露。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 反竞争情报 模型 策略
  [分类号]G350
  
  近年来,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一些优秀企业通过及时申请专利来应对国际竞争对手的挑战,保护本企业的技术信息。然而,专利信息是一把双刃剑,对于申请者来说,它可以用来保护本企业的技术,占领技术市场,同时,它也将本企业的技术、经营等秘密信息毫无保留地展露在对手面前。面对国际知识产权竞争,如何有效保护本企业秘密信息变得尤为重要。只有建立反竞争情报机制,运用竞争情报技术和资源来监测、分析企业的保密信息,并合理利用知识产权手段对其加以保护,我国企业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生存乃至发展壮大。因此,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反竞争情报研究是值得深入研究的现实问题。
  
  1 反竞争情报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工商等领域,人们基于自己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信誉、经验、知识所依法享有的专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内容。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企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筹码。企业仅靠研制出高新技术还不足以拥有市场优势,只有取得专利保护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但是从反竞争情报的角度看,企业在申请专利的同时,也将本企业的技术、经营信息等秘密信息毫无保留地展露在对手面前。竞争对手通过分析公开的专利文献,可以从中获得企业研发重点、技术政策和发展方向、经营策略及竞争实力等核心保密信息。
  相对于专利保护而言,企业采用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要优点是,无须公开便可获得商业秘密保护。只要某种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和创新性,就能永远受到法律保护,其事实上的专有权就可以一直存在,不受期限和地域的限制。从反竞争情报的角度看,商业秘密保护主要的缺点是,不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他人可以通过独立开发、反求工程等手段合法地获取商业秘密并加以使用。
  因此,企业在寻求知识产权保护,争夺竞争优势的同时,应建立反竞争情报机制。运用竞争情报技术和资源来监测和分析竞争对手针对本企业所进行的竞争情报活动,并开展一系列对本企业秘密信息的保护活动,尽量减少本企业秘密信息的暴露。
  
  2 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反竞争情报工作框架
  
  2.1 反竞争情报模型
  Phoenix是专门从事企业反竞争情报的咨询机构,提出了著名的反竞争情报模型――商业情报保护模型,如图1所示:
  
  该模型认为反竞争情报活动是一个循环过程,由任务、定义保护需求、评估弱点、制定对策、分析和发布等六个环节构成。
  其中,以下四个环节较为重要:
  定义保护需求。定义保护需求是指确定哪些信息是企业需要保护的信息。企业必须把敏感的计划、策略或者项目等让企业各职能部门进行确定,明确哪些信息是竞争对手需求的信息,并综合考虑各职能部门的意见,从而确定需要保护的目标。
  评估弱点。这一环节的工作主要是寻找自身存在的弱点,确定企业最容易泄露信息的环节,最容易通过哪些部门或哪些员工泄漏。
  制定对策。针对自身存在的弱点,提出弥补弱点的反竞争情报对策,并对这些对策进行比较和评价,最后选择一种最好的实施对策。
  分析。主要是对策略实施的有效性、需要改善之处、竞争对手情报手段发生的变化等进行分析,并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实施反竞争情报对策。
  
  2.2 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反竞争情报模型
  Phoenix的商业情报保护模型基于客户公司领导的特殊任务,能够对业务进程的所有问题做出回答。在Pheonix模型中,仅考虑竞争对手需求的信息来定义保护需求是不够的,应从企业自身和竞争对手两个角度来定义企业需保护的信息;在反竞争情报工作中仅对自身弱点的分析与评估也是不够全面的,这里的评估与分析应包括自身及对手的评估;在对自身及对手评估的同时,应引入秘密信息安全的风险评估,及时对影响信息安全的风险要素进行排序及计算风险值的大小,以便将对策的成本同核心信息保护的价值对照起来,从而判断对该信息进行相关保护是否值得。
  基于以上的考虑,笔者在Phoenix商业情报保护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反竞争情报模型,其具体工作环节如图2所示:
  
  
  3 定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在反竞争情报工作中,定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也就是定义企业需保护的知识产权秘密信息。秘密信息的确定要从企业自身和竞争对手两个角度来进行考虑。
  从企业自身考虑,秘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保持竞争优势的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保持竞争优势之“根源”也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因此,有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信息应是企业最需保护的秘密信息。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是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培养和发展起来的能使企业保持持续优势的知识体系,其对内表现为各种能力的综合,对外表现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核心竞争力的识别步骤中,要把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与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区别开来,其特征主要体现在:①价值性。只有能持续不断地创造价值的知识产权才具有核心竞争力。这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不仅体现在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生产率与更高质量的产品,还体现在对企业低成本优势的保护作用上。②异质性。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在知识产权集聚形成后产生差异。企业在产品研发时,利用研发产品与众不同的特性,形成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使得企业能突破竞争对手原有的市场优势。③延展性。只有具备延展性,才能获得核心专长以及其他能力,使得企业获得的一系列能力和竞争力能为企业多种产品打开市场提供支持。④整合性。单项知识产权的强大不足以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必须能与企业的其他能力相互配合才能实现企业的整体协调。
  从竞争对手的角度考虑,秘密信息也即是竞争对手需求的信息,竞争对手能从中获得竞争优势或对其作出重要反应和决策的信息,也即是企业应保护的秘密信息。相反,如果竞争对手对搜集到的信息不作反应,而且从中未能获得竞争优势,这说明这些信息不是秘密信息。对竞争对手知识产权情报需求的分析可以从以下的角度来分析:①通过自身情报需求来推测竞争对手方的情报需求,因为竞争双方同处一个特定的竞争环境,决定了双方的目标市场和竞争策略可能趋向一致,情报需求也具有高度的相似性;②通过对竞争对手长远目标、现行战略和R&D能力分析专利及版 权的情况,企业内的研究与开发能力,研究及开发人员的创造性、素质、可靠性等方面的技能及知识产权策略等,从而挖掘出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报需求;③通过企业竞争情报活动来监视和分析竞争对手的情报需求。企业在运用竞争情报活动的收集功能监视和发现竞争对手常用的情报源和情报收集手段的同时,还可以发现竞争对手对何种情报最感兴趣。这有助于分析其情报需求,从而监视并发现竞争对手的行动计划、大致运作方向等极为重要的竞争情报内容,推测其可能已经获得了己方哪些情报、还需要哪些情报。
  从企业自身和竞争对手的角度出发,进行核心竞争力分析和竞争对手需求分析后,企业明确了自身需要保护的信息对象,并以此为依据审视自身信息安全漏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反竞争情报保护措施。
  
  4 反竞争情报分析及风险评估
  
  4.1 反竞争情报分析
  反竞争情报分析主要包括企业自身和竞争对手的反竞争情报分析。对企业自身的反竞争情报分析,主要是分析企业自身弱点及面临的威胁。确定企业最容易泄露信息的地方,最容易通过哪些部门或哪些员工以何种渠道泄漏,企业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及竞争对手利用该信息将给本企业造成多大影响,原有安全措施能多大程度的减少威胁;对竞争对手的反竞争情报分析,主要是分析竞争对手的竞争情报能力。通过竞争对手情报能力强弱的分析,可以了解其对己方展开竞争情报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的把握、对己方的威胁程度、可能获得己方情报的情况。影响竞争情报能力因素主要有企业文化、竞争情报技术及竞争情报管理水平。
  对企业自身及竞争对手的反竞争情报分析,可以得出影响企业信息泄露的主要因素,包括企业自身弱点、面临的威胁以及竞争对手的竞争情报能力等。企业只有对保密信息的风险性进行科学评估,发现影响保密信息安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才能为后期反竞争情报策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信息泄露所带来的威胁。
  
  4.2 影响反竞争情报信息安全要素
  通过对企业自身及竞争对手的反竞争情报的分析,得到影响反竞争情报信息安全要素。具体评估指标如图3所示:
  
  4.3 评估万法
  对反竞争情报风险进行评价可以采用AHP层次法确定权重值,运用专家调查法评定各个影响竞争情报信息安全风险因素的成绩。s=W*R,其中W为影响反竞争情报风险因素的权重集,R值为专家评定的影响反竞争情报风险因素的成绩值。
  通过层次法和专家调查法的分析运算,可以根据指标权重值的大小,确定影响企业反竞争情报风险各因素的重要程度,以及各因素对于不同竞争对手、不同保密信息的风险值。这些评估为后期的反竞争情报策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信息泄露所带来的威胁。
  
  5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反竞争情报策略,主要是从策略管理的角度阻止对手获取企业信息。从被动防御角度讲,要模仿竞争对手监测和分析本企业商业活动的行为,从而保护本企业的重要秘密信息,防止被竞争对手以任何方式窃取。从还击的角度讲,主要是发布一些歪曲信息或误导对手的虚假信息。
  
  5.1 防御性反竞争情报策略
  策略1:申请专利保护。专利信息作为重要的信息源,反映了企业90%左右的技术信息。无论从技术角度、市场角度还是法律角度都是很有价值的。专利信息是一把双刃剑。对于申请者来说,它可以用来保护本企业的技术,帮助占领技术市场。通常申请专利应从以下角度考虑:①经济价值。对于那些开发周期长、开发费用远远大于专利申请费的专利,为防止竞争者可能得到有价值信息,就要从反竞争情报角度来保护自己,采取适当的反竞争情报的专利申请战略。②竞争状态。如果是相对于竞争对手仅有的优势,那么就应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这一优势。若该发明创造为基本发明或重要发明,竞争对手难以绕过,那么也应申请专利。③技术难度。对于那些通过反向工程分析易于研制出来的技术,应尽量运用专利保护方式。
  策略2:专利申请时机。从竞争情报的角度看,企业及时申请专利,可获取竞争优势。但是过早申请意味着技术信息过早地向竞争对手暴露,这样容易被竞争对手发现自己的技术细节和竞争战略。这将有助于竞争对手在短时期内赶上甚至超过自己,使自己的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就被淘汰。同时,过早申请往往考虑不完善,容易造成外围专利以及改进专利申请不能跟上,难以形成有效的专利保护网络,从而可能给对手可乘之机。国内外有很多公司实施一种“封杀”专利战略,通过监视和分析竞争对手公开而尚未授权的专利说明书和专利要求,从中发现不具备专利性或不符合专利法要求之所在,及时向专利审查部门提供证明,给该专利申请的最终授权设置障碍或延缓对方专利授权;过早申请也等于未来专利权的过早结束,因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对专利权的期限计算上都是以申请日为起算日的。因此,应将专利申请时机的选择上升到战略高度。对于那些别人一时研发不出来的、自己也不准备马上实施,同时希望取得较长时间独占权的发明创造就不宜过早申请专利。
  策略3:专利与技术诀窍相结合。专利说明书是竞争情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利说明书,对手可以很好地了解一项技术细节,甚至可以模仿并利用。因此,在技术保护方面可以采取专利和技术诀窍相结合的策略。对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分析,判断哪些技术特征是完成任务的必要技术特征,哪些技术特征是完成任务的附加技术特征。完成任务的必要技术特征必须在说明书中充分公开,不得作为技术诀窍保留下来。可以把一部分与发明点无关,但影响技术效果的工艺、较佳或最佳条件、优选配方的附加技术特征作为技术诀窍保留下来。这样既能够保证别人无法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又能够得到法律的独占性授权。
  
  策略4: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本身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依法得到保护。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其他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无形资产相比,它具有保护范围更加宽泛、无需向有关管理机关申请或交纳年费、程序简单、保护期限和地域不受限制、非公开性等优势,同时又有难于认定、不具备绝对的独占性等缺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只限于对非法获取的秘密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泄漏的秘密加以禁止使用。如果秘密是意外发现的或由平行工程或反向工程发现的,则法律不予禁止。
  对同样的一项产品或技术,到底是申请专利,还是将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来严格控制?通常应从竞争对手实力考虑。对于那些技术含量特别高、制作难度特别大、竞争对手难以在短期内完成或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高新技术产品就可以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因为该项技术或产品对同行业竞争对手来说只是可望而不可及。
  策略5:限定知悉范围。尽可能地限制技术秘密的知悉范围,控制知悉技术秘密的人数,并对技术秘密实行分段控制,即把技术秘密化整为零。可口可乐公司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叱咤风云上百年,其对配方实行的“限定知悉范围”原则是关键。对于可口可乐的关键配料,公司总部的三位高级职员各管一样,而且这些人互不知道另外两样配料是什么。分设在世界各地的生产厂使用的原料是公司总部提供的“浓缩液”,根本不知道配方秘密。
  
  5.2 还击性反竞争情报策略
  还击性的反竞争情报策略主要是制定一些歪曲或误导对手搜集的虚假信息。
  策略1:散布虚假信息。虚假信息是指企业为了赢得竞争优势、克服不利因素而散布的关于企业产品计划、研发方向、财务状况和生产能力等方面的不准确信息,其目的在于诱导竞争对手作出错误判断,导致竞争对手情报分析乃至企业决策发生错误,从而赢得时间、机遇和市场”。
  策略2:申请人分散策略。专利竞争情报中,最常用的信息源是专利检索工具,包括工具书和电子版检索工具。在这些工具中,有专利申请日期、专利申请号、分类号、申请人、发明人等著录项,其中专利申请人项是竞争对手开展竞争情报活动最有效的入口。为了给对手的竞争情报活动增设障碍,专利申请时申请人项的意义不可觑,在实际操作中可将专利申请人分散到各个分公司或以个人名义申请。
  策略3:申请内容分散策略。在所申请的专利中,专门申请一些与自己的研究方向完全无关或相反的专利,以误导对方,转移竞争对手的视线与注意力。这些策略的使用目的是给竞争对手造成假象,诱导竞争对手作出错误判断,导致竞争对手情报分析乃至企业决策发生错误,保护企业秘密信息不被发现。
  策略4:专利申请数量误导策略。专利申请数量也是竞争情报中相当重要的切入点。数量的变化反映出企业的动态情况,例如,通过最新专利的申请数和授权数研究竞争对手的市场开发方向及技术研制的成熟程度;对某企业专利申请类别和数量的构成进行统计,不同类别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可向竞争对手提供有关本企业的发展动态等保密信息。因此,企业在申请专利时,要对自己专利数量的变化可能给对手提供的信息加以考虑,并利用竞争对手对数量变化的研究,提供一些虚假信息,误导竞争对手作出错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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