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干部小说 不作为,信访副局长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身为县信访局副局长的杨善福,把百姓告状当成毒蛇猛兽,扣押百姓信访信件,使问题长期得不到处理。结果,杨善福与同案被告人都被押上了审判台。 百姓告状遇阻
1999年5月,44岁的湖南宜章县白沙圩乡乡长杨善福,调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杨善福一到信访局上班,就遇到白沙圩乡村民黄和明老人带着10多名群众上访反映白沙楠木山电站的问题。问题主要包括:电站建成初期迟迟不发电;后来发电了,又没见到经济效益。群众希望县里干预,搞好电站管理,选个懂技术的人当站长,或者让乡亲们退股。杨善福接待了他们,表示一定向县委反映。黄和明老人见他们的老乡长表了态,便抱着极大的希望和村民走了。
对于楠木山电站,杨善福最了解。1996年,白沙圩乡政府为了发展乡镇企业,准备建楠木山电站。电站投资172万元,由白沙圩乡政府投资86万元,占50%股份,陈茂松、汪少林、于贻才等20人投资86万元,占50%的股份。电站兴建时成立了指挥部,由时任乡长杨善福任指挥长,个体股东代表陈茂松任副指挥长。1999年,杨善福调县信访局工作,电站由陈茂松负责。接着,陈茂松收购了楠木山电站,整个电站便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反映问题的村民走后,杨善福没把村民的意见当回事。他不但没有向县里反映,而且连记录也没有写。
半年后,村民汪少林来到县信访局找到杨善福,杨善福热情接待了他。汪少林递上信后说,楠木山电站问题很多,主要是负责人陈茂松在经济上有问题。如购买水电设备,同样的水轮机,在郴州的价格是每台18万元,他却非要到广东大埔县买,价格高出5万元,每台23万元,难怪电站总见不到经济效益。他希望县里管一管,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听了汪少林的反映,杨善福当即表态说:“我一定向县委反映。”见杨善福并没有做记录,又没有说向哪位县领导反映,汪少林感到杨善福只是在应付打发上访人员早点离开而已。他很生气,压住怒火说:“杨局长,我知道电站是你一手搞起来的,不能出半点问题,否则会影响你的政绩,影响你今后的提拔,对吧?”
汪少林的话可谓一针见血,杨善福确实担心电站出问题,因为电站是他一手建起来的,且他时年只有44岁,还希望在仕途上有所发展,再提个一官半职。因此,对汪少林揭发陈茂松的问题,他不但不向上反映,反而保密。汪少林从2001年1月到2004年5月,先后20次通过来访或写信的方式向杨善福反映电站的问题,而杨善福却从没将案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更让人心酸的是村民于金龙的遭遇。他向电站入股投资的5万元是从银行贷的款,因为电站没有经济效益,银行贷款迟迟未能还上。屋漏偏逢连夜雨。他父亲因为胃出血动手术,要交1万元。无奈之下,于金龙找到杨善福,说他与陈茂松熟悉,求他和陈打个招呼,将5万元股金退还给他。杨善福要他先回去,答应马上打电话。但杨善福并没有给陈茂松打电话。3天后,于金龙的父亲因无钱动手术而身亡。
局长助纣为虐
群众在不断状告白沙楠木山电站负责人陈茂松的经济问题,并且每次都要找老乡长杨善福反映。杨善福虽然表面上“热情”接待,跟群众表示一定尽力解决电站问题,但一直雷声大雨点稀。杨善福心里有自己的“小九九”――对上访群众“热情”,这是因为他怕群众到处“乱说”,给自己造成负面影响;不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是怕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
2002年10月,楠木山电站股东黄冬声来到县信访局找到杨善福说,陈茂松与朋友吃饭,本是1500元的酒席,他却开4500元回去报销,希望上级派人下去,召开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负责人。杨善福当即表示,一定向上反映,马上阻止陈茂松的违纪行为。这时候,杨善福的年龄已经超过46岁,要提拔到县级领导岗位已不可能,再包庇电站问题无实际意义。他拨通了陈茂松的电话,要他赶快来县里一趟。
一个小时后,陈茂松来到了县信访局杨善福的办公室。杨善福没有让座,而是把房门一关,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状告陈茂松的信,“啪”的一声甩在桌上,对陈茂松严肃地说:“你自己看看吧。”
陈茂松顺手拿起几封举报信看了看。过了一会,他翘起二郎腿,掏出高级香烟,吞云吐雾起来:“这很正常,你是知道的,如今的企业难办啊。”说着,陈茂松打开皮包,拿出一张发票让杨善福签字,称这张发票是杨当年做负责人时没签字的发票。杨善福接过一看,这是赊水轮机的发票,他知道该水轮机每台18.5万元,而发票上写的是每台23万元,多开4.5万元。陈茂松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多余的钱是为了弄点辛苦费。杨善福想了想,电站反正不是自己负责了,给点辛苦费也没人知道,即使出了事也不会追到自己头上,就在发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为了便于报账,赊机器那年的时间改为1996年4月15日。
第二天,陈茂松持杨善福签字发票在电站财会室报了账,然后将多领的4.5万元带回县城给杨善福,杨只收了1万元,说其他负责人也应该分一点,出事后大家负责。对法律知之甚少的杨善福并不知道,他们相互勾结侵吞公款,其实就是贪污行为。
有杨善福通风报信,陈茂松更加肆无忌惮地侵占电站的公款。
一天,陈茂松在一酒店招待从郴州来的技术员吃饭,招待费400元,他却打了4000元的白条子到财会室报销,会计说,白条子报账违反会计制度。就这么一句话,月底陈茂松就扣了会计200元的加班费。
2003年9月,陈茂松花5000元为岳父买了一口棺材,他开白条,以招待费为由在财会室报销了。消息传出后,电站职工愤怒了,再次联名上告到县信访局,要求上级保护乡镇企业,不要被陈茂松吃空搞垮。
此时的杨善福由于接受了陈茂松的金钱,与陈已经是“一条线”上的人了,因此,他更不敢将情况向县领导反映,反而马上打电话将群众上访一事告诉了陈茂松。陈茂松得知有人告状后,并没有收敛,而是更加隐蔽地侵占公款。
玩火者自焚
参与楠木山电站建设的农民股东们没有放松同陈茂松的斗争。因为迟迟收不回投资款,又没见分红,群众知道是管理上出了问题,并且主要是负责人陈茂松损公肥私造成的。于是大家继续到宜章县委、县政府上访,要求政府出面管理好电站,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004年10月,电站股东汪少林、于贻才、于金龙等20人来到宜章县政府要求见县长。县长虽然当时在郴州开会,但还是打电话叫县信访局局长要接待好上访人员。信访局局长因为不了解电站的情况,便要杨善福负责接待,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谁料,杨善福刚一出面作解释,群众就起哄了。杨善福面对群众的指责,因为与陈茂松私分了公款,解释起来自然底气不足。他说:“过去我是在电站负责过,后来我调到了县里,情况就不清楚了。这次我一定向领导汇报,解决好电站的问题,你们先回去。”群众还是不满意,这时汪少林突然质问杨善福:“杨局长,请你给我作个解释――从2001年到2004年5月,我先后20次向县委反映过电站管理问题和负责人陈茂松的经济问题,你每次都答应一定向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请问这些信你都分别给了县里哪一位领导,以便我们去查询……”
杨善福万没想到群众还记得多年来告状的信件,他陷入了尴尬,一时无法回答。沉思良久,他又不得不解释说,这些信件都存档了,有记录不会丢失。最后眼看到了中午吃饭时间,杨善福只好掏钱给每个上访者买了盒饭,让他们吃完午饭,然后买了车票送他们回家。因为老乡长态度大变,群众都上了车返回了家。
县委书记在得知白沙圩楠木山电站群众集体上访的事情后,十分重视,弄清上访的原因后,指示杨善福做好陈茂松的工作,把用白条报账的事搞清楚,公布账目。
杨善福来到电站找到陈茂松,希望他不要再发生用白条报账的事情,赶快想办法还款换回白条。陈茂松表示一定照办。可过后,他仍我行我素,想尽一切办法侵吞公款。
时间又过了一年,转眼到了2005年3月,电站股东见陈茂松没有公布账目,还在用白条继续报账。大家气坏了,在律师的指导下,电站的汪少林、于贻才、于金龙等20人以原告的身份,一纸诉状将宜章县政府告到了法院。
法院接到汪少林等人的诉状后,认为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控告电站陈茂松的经济问题,便将案情通报给县检察院。在等到法院的明确答复后,汪少林他们便回家等待。
一个月后,陈茂松因涉嫌贪污被逮捕,同案人杨善福也被拘留,检方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宜章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茂松、杨善福一案。一审判决两人有罪后,陈茂松不服提出上诉,杨善福则服判。2006年4月,郴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了该案。法院认定,被告人陈茂松、杨善福合伙贪污公款4.5万元,被告人陈茂松在无任何原始凭证的情况下,用白条强行在电站报账达24万元,其行为构成了犯罪,为此法院驳回了陈茂松的上诉。法院最后以被告人陈茂松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杨善福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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