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不等于好官】 清官不一定是好官
发布时间:2020-02-28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明朝大清官海瑞曾经研发过一套断案标准:“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世事繁杂,海大人不是福尔摩斯,遇到断不了的案子,干脆一律倾向弱者,自以为心安理得。
海瑞绝不是这套原则的唯一奉行者,在他前后,有很多官员都曾这么干过,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号――“清官”。
朱熹在福建崇安县当知县时,有一天接到一件案子,一个小民状告大姓侵占自己的祖坟。古人重风水,朱熹就是风水高手,当时豪门富户占夺小民好坟地的案子很多,朱熹决定亲自去查验。到坟头一看,果然是块风水宝地。大姓申辩说:“这本来就是我家新修的坟头,大人您看,泥土还没干呢,怎么成了他家的祖坟?”小民申辩道:“坟头虽然是新的,那是新盖的,底下还有老土,却是我家的。”朱熹令人拿铁锹挖,果然挖出了一块墓碑,上面赫然列着小民祖先的名字。朱熹一看大怒,墓碑为凭,铁证如山,必然是大姓贪图小民祖坟风水好,恶意侵占。于是判了大姓一个强占田土之罪,将坟地判给了小民。
朱熹断了此案,好不得意,觉得“此等锄强扶弱的好事,不是我,谁人肯做?”却不料真相是另一回事:原来小民知道朱熹一向专门打击富豪大户,憎恶他们欺侮百姓,所以把青石刻成字,偷埋在大姓家墓地,然后来告状,朱熹果然中计。
包拯也是宋朝有名的清官,坐镇开封府时,有人犯法,按律应处脊杖。这人贿赂了一个小吏,想让其帮忙免去这顿皮肉之苦。小吏拿了钱,与他约定:开堂时只管大声喊冤,其他的事交给我。开堂问罪,那人果真呼号喊冤,分辩不已。小吏故作不耐烦,恶声呵斥:“不就是脊杖吗,受就受了,?唆什么?”包拯见小吏如此越权跋扈,大怒,将其杖责,却把犯法的从轻发落了。小吏虽挨了打,却得了钱,犯法者出了钱,免了一顿打,大家双赢,输的是包拯。
朱熹和包拯都是清官,却遭遇了同样的悲剧――被人利用。朱熹认为“世上只有大家占小民的,哪有小民谋大家的”,先入为主,小民正是利用这一点,为他量身定制了一个圈套。开封府的小吏同样利用了包拯嫉恶如仇的性格,自己先嚣张跋扈,故意激怒包拯,使他反而同情该受脊杖的罪犯。这两个故事表面上看是两位清官被人所骗,其实它们揭示了清官根深蒂固的一个顽疾――偏执。
清官总是觉得自己占据着道德的高度,不存私心、不畏强权、嫉恶如仇,是救民于水火的大青天。殊不知,这种心理不断强化,“为富不仁”、“锄强扶弱”之类的心理暗示过强,就很容易走向偏执的地步,以致被奸猾之徒掌握利用。李贽就认为,清官多“执拗”,他们因为自以为是道德君子,问心无愧,所以“胆益壮而志益决”,无所忌惮,格外执拗,一旦走错路,比贪官害处更大。
对这一点,康熙看得非常清楚。康熙四十年湖南按察使空缺,大学士保奏当时的“天下第一清官”施世纶。康熙说:“施世纶朕深知之。其操守果廉,但遇事偏执。百姓与生员讼,彼必护庇百姓,生员与缙绅讼,彼必护庇生员。夫处事唯求得中,岂可偏私?如施世纶者,委以钱谷之事则相宜耳。”康熙四十二年,他又斥责顺天学政杨名时“自督学以来,赋性乖异,纵有精于学业,工于文章者,但系殷实之人,必不录取;其无产赤贫,虽不能文,或记诵数语,亦得进学。”施世纶、杨名时都是当时有名的清官,康熙却从他们清廉的背后看到了道德强迫症,甚至沽名钓誉,可谓明察秋毫。
百姓都痛恨贪官,颂扬清官,却不知清官也容易有“心病”。一旦背上“清官”的声誉,免不了被声誉所累,为道德所绑架,反而有损公道。所以海瑞虽然一生刚正清廉,却很少有人认为他是一个合格的好官。因为清廉容易,好官难当。好官不仅需要清廉自守,能办事,还必须真正公正无私,不偏不倚,决不能为了当清官而当清官。按此标准,真正的好官可真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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