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虚假新闻之操守:虚假新闻案例2018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虚假新闻是新闻媒体特别是地区主流媒体之大忌,其直接结果就是混淆视听、扰乱社会秩序、损伤媒体形象。尽管媒体编办者(制作者)精心审视、严格把关,但因媒体采写(采录)人员的思想、情感及个人能力的偏颇,媒体展示出来的虚假新闻报道还是屡见不鲜。具体表现为:一、新闻内容与事实不符;二、新闻标题与所述内容偏离;三、报道“事实”(场景)为有目的人为制作;四、报道内容非本质情况;五、记述事实不全面;六、新闻报道带有个人感情色彩。
真实是媒体的生命。它之所以能胜出经精心设计、制作的宣传作品,为人们所关注,就因为它及时、客观、公正地报到了周边发生的情况;采写(采录)者――记者之所以为社会、人们所尊重,就因为他(她)辛勤地履行了自身职责,真实地记录反映了历史和现实。作为一个对社会、对受众、对自己负责任的媒体和记者,必须坚守这样一些准则:
一、对新闻事实有一个准确的把握,非主体的、非本质的、不符合实际的“新闻”不去采录,不编辑刊播。不能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只看表面现象,更不能偏听偏信。
二、记者(通讯员)在采录新闻事实时要全面、客观、公正,绝不能片面主观或单方面地获(猎)取信息,更不能随意地进行夸大或缩小。而且得到信息后,还需用联系的眼光进行审视和甄别,防止伪信息参入。
三、如果不是自己亲身经历,有可能的话,尽量将采(录)作品让当地有关方面给以审查、核实,力争将错误消灭在初稿当中。
四、新闻不是宣传,记者或通讯员在采写(录)新闻时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问题,更不能主观臆断,用个人的观点和想象来代替新闻事实,制造新闻更不允许。新闻是客观事实的反映,不是个人情感和观点的宣泄。
五、新闻是新近事实的及时报道,它不是历史的追踪,更不是将来的预测。如果有了新的事实(进展),过去的内容就成了历史和背景,再作为新闻报道就显得虚假;而预测更不实际。这里还需注意的是,切不可以采访的时间来替代新闻发生的时间。
六、新闻工作者需不断强化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对事物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以及对新闻的识别能力,掌握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本领。把关意识、责任意识需常持不懈。
七、不管是新闻采写(采录)者还是新闻媒体,都要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律自尊,坚守新闻良知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不可为达到个人目的弄虚作假,趋小利而误大任,图一时之快而失长远影响。损坏自我形象就相当于自杀。
总之,媒体和从业人员要认真对待自己作为新闻人的天职,以社会责任为己任,以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为维护新闻工作的公信力和职业形象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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