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我国民族宗教问题对外报道策略探析】
发布时间:2020-02-17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宗教是世界文明的重要因素。民族宗教问题又是当今世界的热点,是复杂、敏感的问题之一。它的复杂性源于不同宗教文明之间由来已久的冲突,以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呈现的不同特点,宗教的冲突与东西方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霸权主义国家利用民族宗教问题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冲突,这些冲突交织在一起,使得民族宗教问题呈现出异常复杂的特征。
民族宗教问题也是我国对外报道不能回避的重要领域,民族宗教问题对外报道是我国对外新闻传播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敏感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对外报道中要坚持国家利益第一的基本原则,民族宗教问题归根结底是关系到国家利益的重大问题,是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根本性大事。
一、正确处理民族、宗教报道与民族、宗教问题报道的关系。
民族宗教与民族宗教问题既有联系,相互交织,又是具有严格区别的两个概念。民族是指具有共同文化和心理素质的社会共同体,宗教是对超自然力量信仰、崇拜行为的一种体系。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则是指与民族、宗教相关的利益冲突,如果去除民族、宗教的面纱,这种利益冲突与社会其他的利益冲突并没有过多的不同,只不过由于它蒙上了这层面纱,更具有复杂性、敏感性。例如,我国西藏的民族分裂势力和新疆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恐怖势力,都是以宗教为幌子,从事的是分裂国家的活动,去掉宗教的幌子,这种行为与其他妄图分裂国家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他们的利益诉求就是要破坏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根本上与妄图实现“台独”的势力是一致的。
因此,民族、宗教报道是对民族、宗教领域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而民族、宗教问题报道则是指对在民族、宗教掩饰下的利益冲突的报道。我们正确地区分这两组不同性质的关系,就可以自觉地将广大的民族群众、宗教信众与以民族、宗教为幌子企图分裂国家、危害国家领土主权安全的少数人区别开来,将世界各国的宗教信仰者与宗教极端势力、国际恐怖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区别开来,将正常的民族、宗教报道与非正常的民族、宗教问题报道区分开来。
二、充分认识国际霸权主义与国际宗教极端势力之间的关系。
国际上的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恐怖势力是国际霸权主义的伴生物,它们之间既有对立冲突,又有相互利用。这种对立冲突由来已久,历史上的宗教极端势力的“圣战”与欧洲的“十字军东征”是这种对立冲突的开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世界区域性冲突中绝大部分与国际霸权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有关,如两次伊拉克战争、前南斯拉夫、格鲁吉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冲突。这种对立冲突的表象是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文明的对立冲突,但是本质上是现世间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霸权主义与国际恐怖势力又存在着相互利用的关系,基地组织最初就是美国为了制衡前苏联而扶植起来的国际恐怖势力,至今,霸权主义国家仍然在利用宗教极端势力对一些国家和地区进行“颜色革命”或者引发骚乱。
由于国际霸权主义与国际宗教极端势力之间处于一种对立和相互利用的关系,美国以及西方国家在对待我国的“藏独”和新疆“三股势力”的策略上是既利用它们制衡我国,又在具体做法上有一定的差别,我们从美国媒体对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报道中的微妙差异就可以感受到。在2006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纽约时报》的西藏报道有141篇,新疆报道有38篇,在报道的数量上,表明美国对西藏的关注度远高于新疆。在拉萨“3?14”事件的报道内容上,《纽约时报》着意把藏族视为一个和中国政府相对立的形象,是一个具有“主权”的民族。佛教文明与基督教文明基本没有过剧烈的世间利益冲突,对于以基督教文化为主流文化的霸权主义国家来说,西藏问题只是他们制衡正在崛起的中国的一张牌。而在对乌鲁木齐“7?5”事件的报道中,维吾尔族形象是暴力和凶残的,例如袭击警察和与恐怖组织有联系等,被塑造成一个与其他民族有着不断冲突的民族。表明自“9?11”事件后,霸权主义与宗教极端势力的对立冲突占据主导地位,他们对于与国际恐怖势力有着密切关系的新疆三股势力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
美国《纽约时报》的这种报道框架不仅混淆了广大藏族和维吾尔族群众与极少数分裂分子、恐怖分子的界限,更表明美国、西欧对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的态度是采用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的,那就是是否符合基督教文明和这些国家的现世利益。这个问题提醒我们,在民族、宗教问题的对外报道上,要把握好国际霸权主义与宗教极端势力的对立和利用的关系,充分考虑到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对待“藏独”和新疆“三股势力”问题上的这种微妙差异,有针对性地、有区别地对外报道我国民族宗教问题,特别是要区别对待西藏和新疆问题的对外报道,准确地传播我们的立场、主张,报道事实真相,从而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
三、学习掌握民族、宗教政策、知识是提高民族、宗教对外报道效果的基础性前提。
从事对外新闻传播的记者、编辑在熟悉掌握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同时,要熟悉掌握民族、宗教知识,特别是要熟悉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三大宗教的知识,熟悉掌握不同宗教的教义、教规、教制、教派、活动场所、礼仪、习惯、禁忌等宗教的基本知识。不仅要熟悉民族、宗教发展的历史,而且要把民族、宗教问题放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的大背景中加以认识和考察,充分了解同一宗教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异同,呈现出的不同发展特征,从中找到各国在民族、宗教问题上共同的关注点和相同的报道角度。如欧美国家同样面临着宗教极端势力的威胁,“9?11”事件后这种威胁处于更加突出的地位,打击恐怖主义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点。我国有关民族、宗教问题的对外报道要抓住这个共同点,寻求相同的角度切入,引起更多的共鸣,使民族、宗教问题的对外报道更接近外国受众的心理。
四、客观、公正、平衡、谨慎地报道民族、宗教冲突事件和民族、宗教的敏感问题。
对于国内外的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需要如实客观的报道,先声夺人,获取第一时间的话语权,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对外传播媒体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所谓的平衡报道,一是指既要及时报道突发性民族、宗教事件,更要注意报道常态下民族、宗教的新闻;二是既要报道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恐怖主义的反人类行为,又要通过报道揭示当代宗教与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的深层次关系,如霸权主义者利用宗教贬低其他文明,推行西方的价值观、文明观,以达到实现新形态下殖民统治的目的;三是既要及时报道我国发生的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又要及时揭露西方某些国家利用我国的民族、宗教问题打压中国的阴谋。所谓的谨慎地报道民族宗教问题,主要是指在民族宗教问题的报道中既要依据国内法,也要考虑到国际法,依法如实报道这些问题,准确地把握好报道的尺度分寸和时机,对于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的部门沟通,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帮助把好关。
五、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外民族宗教报道。
宗教的成功传播在一定意义上是抓住了受众的情感和心灵需求的渴望,这一点值得我们在对外新闻传播,特别是在民族宗教问题对外传播中借鉴。一般情况下,受众中理性地对待新闻事实的是少数人,多数人是感性地接受新闻事实的,他们常常是被富有感染力的文字、图像所打动,那些具有震撼力或者有细致情节描写的文字、视频、图片常常会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因为这些信息更具有感性的色彩,契合了多数受众的新闻信息接受方式。因此,我们在民族宗教问题的对外报道中,在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不仅要充分地传播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态度性的信息,更要通过对具体的、鲜活的人物和事实的描述,以可感知的细节、情节打动受众。
责编:谭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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