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核心价值观:赢得社会尊敬的理由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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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观是为特定社群分享的共识观念。一个社会系统不可能是单一价值观垄断的领地。尤其对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而言,往往存在多种价值观的交织。所谓的“核心价值观”应是多种价值观的“交集”,即是“叠加共识”。在媒体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同样存在这种“叠加共识”,但在不同时空条件和社会语境下,媒体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的“叠加共识”会有差异。
  媒体核心价值观:专业共识
  媒体之所以成为媒体,需要有一些核心理念作支撑,从而引领一个行业的价值方向。核心价值观是媒体行业经过长期沉淀、为媒体共同体充分认同的价值链条,体现了媒体专业共同体的核心理念和行为规范。作为媒体系统共同分享的“叠加共识”,它是媒体行业区别于其他社会行业的价值标识和专业路标。因受到不同社会语境和媒体属性的规约,媒体价值观会在不同的时空语境下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但在核心理念方面,不同社会语境或技术条件下,价值“同类项”还是较为稳定的。
  对此,美国学者曾总结出新闻工作者的十大基本原则:①
  1.新闻工作首先要对真实负责。2.新闻工作要忠于公民。3.新闻工作的实质是用核实进行约束。4.新闻工作者必须独立于报道对象。5.新闻工作者必须成为独立的权力监督者。6.新闻媒体必须作为公众评论和妥协的论坛和广场。7.新闻工作者必须让重大事件变得有趣并且与受众息息相关。8.新闻工作者应该使新闻全面均衡。9.新闻工作者有责任按良心行事。10.公民对新闻也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十大原则,较为全面地概括了媒体行业的核心价值理念。这十大原则从真实性、专业性、公共性三个层面支撑了新闻媒体的专业共识。
  虽说不同的社会语境或媒体语境在媒体价值理念上会有分殊,但在这三个层面上,应该是有共性的。比如,媒体对事实真相的要求是媒体的刚性伦理,对于不同社会语境的媒体的要求应是无差别的。媒体的专业性是媒体区隔于其他行业的专业标记。这种专业性不仅表现为技术上的特殊规定性,更表现为一种职业共同体的“默会知识”。②这种“默会知识”是媒体专业场域长期经验积淀的产物。新闻媒体的公共性是媒体价值观的基石,它不容缺失,也不允许坍塌。凭借公共性,媒体确立社会地位和公共影响。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曾指出:“由于对公众意见具有全面而直接的影响,新闻工作不能仅仅由经济力、商业利益和少数人的利益决定。相反,它应表现某种神圣的使命感,从业者要认识到,将如此举足轻重的传播权利委托于你,目的是促进所有人的福利。”③与其他行业比较起来,媒体关乎社会共业。媒体只有把自身的核心价值观传播好,践行好,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效力。如果媒体连自身的核心价值理念都没践行到位,再奢谈社会核心价值观,就有点反讽了。
  媒体核心价值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交集”
  媒体作为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通过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对社会施加影响。美国报纸编辑协会提出的准则是:新闻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向人民提供信息,为大众福祉服务。媒体核心价值观与社会核心价值观之间存在“交集”,彼此之间存在极大关联性。媒体与社会系统中的其他子系统不同的是:媒体的角色关乎社会福祉,不能以狭隘的利益视野来观照社会。媒体应追求最大多数人福祉的最大化。媒体对社会的影响,从来不局限于表面化的信息,而是渗透于更深的理念、价值层面。在那些看上去客观、中立的新闻背后,往往站立着媒体的理念与价值判断。
  在前文提及的新闻媒体十大原则中,多数原则是关乎社会的,由此可见,媒体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何等重要。所以美国政治家托马斯·杰斐逊有言道:“假如让我决定我们应该有一个无报纸的政府,还是有一个无政府的报纸,我将毫不踌躇地表示欢迎后者。”媒体在社会中施加影响若是正面的,乃社会之福;如果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是负面的,则是社会之祸。公众对媒体社会责任的期待应高于其他行业。公众从媒体那里除了要得到信息资讯之外,还要得到对社会、生活的判断和启示。德国学者雅斯贝尔斯说过:“这一具有自身道德标准并且实际上对世界有精神支配作用的特殊阶层之形成,乃是我们时代的特征。这个阶层的命运同时就是这个世界的命运。”④媒体应该成为时代精神的引领者,成为社会风尚的示范者,成为整个社会核心价值的坚守者与践行者。从这个角度来看,媒体平台应成为社会公众仰望的地方,媒体对自身表现的要求应该苛刻。如果媒体出现行为失范、价值失守,对社会来说,是灾难性的。媒体的价值理念来自于社会,但高于社会,媒体对自身的要求应该更高:这种高要求不仅体现在专业技术方面,还体现在专业伦理方面。要求社会坚持的价值理念,媒体自己必须做到。只有做到这一点,媒体才无愧于公众的期待,才有职业尊严可言。
  由于种种原因,媒体的现实表现并不能让公众满意。无论是在专业性还是在公共性的表现方面,皆与社会期待有距离。尤其是后者,也就是媒体在公共责任方面的表现,不太令人满意。媒体越来越多地关注自身的利益,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对公共利益的关怀和追求。在各种压力面前,特别在权力和市场压力之下,媒体更多地选择自身利益,轻忽了公共利益。对此,雅斯贝尔斯的批评可谓一针见血:“这个职业最具灾难性的特征乃在于新闻工作的责任与精神创造性会由于记者们不得不受制于群众需要和受制于政治经济方面的大人物而受到危害。”“追求耸人听闻的效果,描写琐碎的事情,尽量避免他的读者在阅读时费脑筋——这一切都可能使他的写作平庸浅薄乃至低劣。如果新闻界要有所收益,它就不得不愈益服务于政治、经济上的各种权力。”⑤美国学者兰斯·班尼特也批评道:“今天的新闻已经变成了批量生产的消费品。媒体批量生产出来的新闻往往缺乏批判性的视角,也不具备有条理的或有用的组织原则。媒体为了适应不同受众的口味,将形形色色、可能让人产生兴趣的新闻打包向受众出售。”⑥媚权和媚俗成为媒体失去风骨、放弃独立立场和价值判断的两大突出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媒体自身都沦陷为价值盆地,遑论成为整个社会仰望的精神高度了。
  此外,社会化媒体的崛起对媒体行业的冲击巨大。社会化媒体带来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社会化媒体的崛起,无疑可让公众直接获得信息,实现新闻的直接民主,使得公民新闻可为职业媒体纠偏。社会化媒体的主体是无数个原子化的公民。在社会化媒体大面积普及之前,草根民众只能是新闻的看客,他们对信息资讯以及观点的接受端赖于媒体的专业作为。如果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能力强,民众会从中受益;若媒体表现不佳,公众只能遭罪受害。另一方面,社会化媒体的非理性繁荣,会造成信息和价值观的无序竞争,这对媒体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理念构成极大的挑战。社会化媒体并非等同于公民新闻,在这种情况下,恰恰需要媒体坚守专业立场,守护那些作为社会向善力量的核心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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