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由的感悟
发布时间:2017-01-14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对自由的感悟篇一:密尔自由观感悟
密尔自由观及感悟
《论自由》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近代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约翰·密尔的著作。可以说该书是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系统论述,也是研究自由主义思想的重要著作。
《论自由》共5章,以公民自由为中心,对自由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阐述。
第一章为引论,指出全书要阐述的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探讨社会对个人施用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认为干涉社会成员行动自由的唯一目的应是“自我防卫”──防止对他人的危害。宣布自由是在不剥夺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道路去追求自己的好处的自由。第二章论述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认为人类应当自由形成意见,自由发表意见,否则便是人类理性与德性的毁灭。第三章阐述个性的自由发展,认为这是人类幸福的首要因素,会使人对自由、对他人更有价值。主张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反对社会习俗的专制。第四章讨论社会对
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提出个人对社会的义务源于社会对他的保护。社会成员的行为只要互不损害利益和权利,只要为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受损害与妨碍而承担责任,就不受社会强制。第五章重申两条基本原则:个人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也不得对之干涉;个人行动若有害于他人利益,个人要向社会负责,要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正如每个章节的标题,密尔的中心论题有三个:1.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2.论个性自由;3.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而自由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简单来说: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
第一次读哲学类书籍,很是晦涩,密尔的论证,结构清晰,不断的延伸拓展,自我提问反驳与再次得出正面的论断,举例分析说明,抽象简洁的理论概括,看起来确实费劲,自然对我来说很难分析出其中所以,只能根据其中某些章节和片段,提出个人看法感悟。
自由理论与功利主义。结合相关的导读,密尔的自由理论是有功利主义的影响的。第一章密尔便提出了对自由的概括,自由是在不剥夺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道路去追求自己的好处的自由。更直白的说,即个人要勇敢的追求自
己的利益,但不能够侵害到别人的利益。就此看来,自由似乎是成了一种道德限制下的功利主义,也是追求幸福,只不过是要考虑到他人的利益而已。一如在《论自由》中所言:“应当说明,在这篇论文中,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的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不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
意志自由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对社会自由是有影响的。第一章引论开头 “这篇论文的主题,不是所谓的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曰社会自由,也就是社会所能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也就是密尔谈论的自由是言论自由、个性自由等。尽管书中并未论及意志自由,但是意志自由与社会自由必然是有所关联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哲学意义上的意志自由我并不了解,我对它的定义是意志自由是无所禁忌的,通俗的来讲一只是个人只存在于大脑的想法念头,一个人怎样想,想怎样,他的任何想法在意识空间形态上是不会有人约束或者谴责限制的,但意志自由是否就与社会自由脱节了呢?很显然是不会的,简单的说就是意识会影响言行的,公民的个人言论自由以及个性自由都是意志自由的一种表现,那么实际上社会权力之于个人的限制,也就是社会权力对个人意志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的限制。明晰的法律条文也好,严厉的道德谴责也好,无非是为了让人不再有类似的不正当的行为,尽管意志是自由无边的,并不意味着它不会受到影响,所以它仍然能够思考选择达到社会所需求的效果。
书中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的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而第四章也是论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但我觉得个人某些行为是无法划分的。加缪在《西西弗的神话》中说过: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一个人执意自杀,就个人自由来说,他完全能够选择这样,但假设他从楼上跳下,坠落时旁边正好有人经过,很明显他的这一行为会对路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影响,同时他的逝去也会给至亲带来一系列情感波动。换句话说,他的这一行为是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那自杀是属于个人自由行为,还是应属于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范围?密尔在第三章涉及到些相关的观点“一个人做出的自我伤害行为,可能会通过心理同情和厉害牵涉,严重影响与他有亲密关系的人”“这种超出涉己行为的范围,而成为必须接受道德谴责的恰当对象”,如果社会控制个人的自由行为,禁止个人伤害行为,那个人便失去了生存选择的权利,但如果不加以规定,这一行为的影响是存在的,却不存在惩罚措施或者即时制止的后期
措施。那这一行为违反了之前所说自由,这不应该属于个人所有的自由权利。
《论自由》涉及内容广泛,对不同形式的自由有讨论,而且论断精辟,但每次被这些论断惊叹同时,我也在想密尔强调的自由,带来的后果问题。我认为,对自由的追求本身是缺乏一种控制的,即如果真正的放任自由,对自由带来的后果是处于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盲区的。当下,各种平台都极力呼吁自由,新闻自由,教育自由,言论自由等等,任何被和谐掉的东西,都被些许人盲目的人认为是正义的,似乎拥有自由,我们便能够消除各种社会矛盾,尽管我们在疯狂的谈论自由,但我觉得我们仍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运用自由。试想一下,一个极度贫困的人,他周围的各种拮据与遭遇,必然对他的心理言行产生影响,即便有天他获得头彩的惊喜,拥有足够的财富,那么他能够幸福或者,达到富人的生活状态,生活节奏么?我觉得不能,因为没有合理驾驭这些财富的能力。可能我的试想并不贴切,但当下社会言论中充斥着对自由的极度需求,认为自由一到,我们所需求的社会便真正到来的想法的偏激是存在的。我们把自身看的渺小,羡慕着憧憬着强大的权利---自由,足以满足自己的一切幻想,但这个转变是缓慢的。改变的前提是认识,迈进的前提是基础,而在全社会对自由理解并不全面,也没有真正的实践效果下,不具备充足的条件下,盲目的追求自由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对自由的驾驭也是以实际决定的。
《论自由》我只是进行了初读,其中的很多观点我并没有读懂,或是受本身哲学知识的匮乏,或是自己的思考辩证不够,但不可否认自由主义思想对我们的影响,而我也会继续阅读和思考。
“现代西方哲学思潮评介”期末论文评阅表
对自由的感悟篇二:2014年高考作文:感悟自由与幸福
2014年高考作文:感悟自由与幸福
2014年高考作文:感悟自由与幸福
十二年苦读,不敢拥抱童年与少年的欢乐,干涸的心犹如久旱的沙漠,渴望着自由飞翔,期盼着幸福的雨露。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渐渐看清了“自由与幸福”的素颜。
“自由”不是抽象的。自由是具体的,是有条件的,需要有能力,同时受限制。自由好比鸟在天空,要有飞翔的翅膀;犹如鱼在水中,离开水就失去自由。一个人要到达的目的地,隔着沙漠,可以自由选择穿越的道路和方式,不穿越不能到达。要到达目的地,就没有不穿越的自由。人可以有对生活、学习、工作选择的自由,没有选择出生与死亡的自由。活着是自由的前提,范围限制在活着时段。人从一出生,就不自由,不能自由走路,不能自由说话。因为那时还没有走路、说话的能力。长大后,还不能自由地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因为没有足够的金钱支付条件与主宰一切的能力。要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由,就必须有相应的能力、必要的条件。努力奋斗,就是为了得到尽可能的最大限度的自由。
“自由”必须受约束。你要自由,别人也要自由,世界不是你独有的。你的自由,不能影响他人的自由;一个人的自由,不能影响多数人的自由,自由必须守规矩。规矩就是法律、制度。法律与制度是限制个人自由的强制性工具。好比:任何人都没有随便杀人、放火、危害公共利益的自由。当你拥有人身自由的时候,并没有明显地幸福感,当你丧失人身自由的时候,你才会感到自由的重要。
“自由”是幸福前提?自由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幸福是理想的自由。“饥寒交迫”的生活不幸福,因为威胁到生存的自由。拥有高档别墅、豪华轿车、巨额存款,“富可敌国”,整天花天酒地、也未必就幸福,因为精神丢失了升华的自由,堕落不是幸福。幸福是感觉、是追求的目标,是自我价值的实现。是花开满园春,我在春天里,大家幸福我才幸福。幸福体现在创造人类财富,提高精神品味的过程;体现在奋斗的路不论多艰难,多么不平坦,历经崎岖仍乐观的心态上;体现在脚踏实地向前走,千难万险不回头,经历磨难不动摇的信心上;体现在流汗、流血、不流泪,咬紧牙关,向前冲的坚强意志上!幸福属于认准目标,丢弃许多个人爱好,舍弃小自由,争取大自由,为理想不止步,不停步,打造出精彩人生的人!
自由与幸福不在空想中,在现实的生活中,在每个人的心理感受,在激情的浪花,给生活带来的美好!
对自由的感悟篇三:关于萨特存在主义自由观的感想
龙源期刊网 .cn
关于萨特存在主义自由观的感想
作者:潘碧兰
来源:《文化产业》2014年第12期
摘 要:萨特可以说是现代西方存在主义的集大成者,他一生致力于人生意义的终极探讨,满怀着对生命对自由的无限激情,毕生关注的人的自由,讴歌人的自由,他甚至把人的自由提升到与人同等的高度。在萨特看来,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的,人是绝对自由的,他在《存在与虚无》中指出: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使人的本质成为可能性,即后世广为流传的“存在先于本质”的理论。他说:假如上帝不存在了,那么世间至少有一种存在物可以证明是“存在先于本质”,那就是人自身。
关键词:存在主义;自由观;绝对自由;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2-00-01
前一段时间看了与这种思想相类似的电影《老枪》,故事发生在法国
绝对自由 影片打破了时间、空间、地点的界限,把时间和空间交叉起来,几乎完全是按照主人公于连的思想意识推进故事情节发展的,这也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因为人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是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的,思考的内容亦是缺乏逻辑性和规则的,而这才是真实的人或世界的。萨特曾说过:“人的存在先于人的本质都是根源于人的意识的主观能动性,根源于人的内心世界,他不是建立在对客观规律性、必然性的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与文学领域的意识流小说有几分相似,意识流小说所关注的正是人物的内心世界,不仅仅是理性内容即理智的思想,还有非理性的内容,如幻想、幻觉、情感波动等,更注重的是人内心世界的独白。而萨特的自有哲学是从人的主观能动性出发的,更为确切的说是从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出发的,情绪是意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体现。《老枪》中于连思想的一次次的“闪回”,可以随意的想象,想象妻子和女儿被残害的情景,回忆女儿接受洗礼仪式时的温馨场面,回忆与妻子克拉拉以前的甜美生活等等,因为于连是自由的,他的思想自由的,站在横尸遍野的家乡,他可以用他的思想来自由地造就属于自己精神世界。萨特存在主义自由观主张的是一种人的绝对自由。他说,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的,不容有决定论,自由并不意味着达到目的和是否成功,而只意味着选择的自主。存在先于本质,这里的存在不是指客观存在的物质个体,而专指人的存在,本质在存在主义那指人的规定性。人自己规定自己可以成为什么,一个人要成为一个劳模,还是堕落成为一个社会上小混混,是流芳百世抑或是遗臭万年都是自我选择的结果。影片中于连起初是意味就救死扶伤的医生,尽一切力量救助战火中受伤的士兵,而后来在妻子克拉拉和女儿弗洛兰丝遇害之后,毅然决然,放下了这拯救生命的职责,拿起了尘封多年的老枪,智取了一个又一个的德国纳粹分子的性命,为全村父老乡亲报仇,之所以能够做出这样的决定,因为于连是自由的,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计划,不断地自由选择,不断地向未来的道路自我造就自己。于连在当自己的生活违背生活所侵扰是他选择了安分恪守的履行医生的职责,自由的救人,而当自己亲人死于敌人的枪下时,他自由地选择了反抗,自由地选择了复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