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马拉松

发布时间:2017-02-02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人生的马拉松篇一:人生就像马拉松

人生就像马拉松

忘记了有谁曾说过,敢于跑马拉松的人肯定是一个勇于挑战自己、不轻易言败、有理想抱负的人。马拉松是跑步者的人生欢歌。在漫长的跑道上,是对我生命经历的一次洗礼。这个过程有毁灭性的打击,也有重生的喜悦。有顽强的坚持,也有怯懦的退缩。有莽撞的领先,也有理智的跟随。人生象一场马拉松,或者说一场马拉松更象一次人生的经历。这是很多跑过马拉松的人都有的一种感慨。可是每个人的感慨都会有所不同。这也是马拉松让人着迷的地方。起跑时的万众欢腾不正是人生之初的欣喜与悸动吗?不管未来如何艰难困苦,我自欢歌笑语。人生有太多的艰难和不如意,你在幼年的时候一定不会去想象未来的苦难。否则对不可知苦难的忧心会早早摧毁生命的幼苗。站在马拉松的起点,不必去想象后半程的艰辛,否则马拉松也会止步于起跑线。如果把人生看成一场马拉松,就不会有输在起跑线的担忧了。对于漫长的马拉松旅程来说,起跑并不能决定什么。全程马拉松的挑战远不是在半程中可以体会的。跑完半程是在大多数人身体所能容忍的极限之内。而全程的艰难全在后半程,特别是三十公里以后的距离。那种艰辛和对距离的恐惧,不是亲自参与是体会不到的。

跑马拉松的过程更象生命的历程,你在途中有什么样的付出,你在终点就会获得什么样的感受。马拉松的前半程在意成绩,对时间分秒必争,因为有新奇感的兴奋和刺激,而使奔跑变得愉快。兴奋和刺激在后半程逐渐消失(来自:WwW.ZHaOqt.nEt 蒲公英文 摘:人生的马拉松)而使人变得麻木,这时只想着能坚持下去就很好了,时间在大把大把地流失,却也无可奈何。因为这时最想要的是坚持,不能放弃成了坚持下去的唯一信念。马拉松的艰难全在后半程,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人生的青春期有许多未知数和机会吸引着你,再大的艰难都有探索的动力。但当人过中年,一切尘埃落定时,对时间不再敏感,一天和一年几乎没什么区别。当理想不再照耀现实,活着就是最具体的现实。坚持成了唯一的理由。没有理由的坚持成了继续未来人生旅程的唯一理由。人生的后半程,一切已成定局,你甚至可以象跑马拉松一样,计算出到达终点的时间,只要不出意外。人生的后半程更需要坚持,除非你想中途退出,或者让你的后半生成为垃圾时间。马拉松最精彩的部分应该是在终点。在这里可以看到人生一个个瞬间的生命截面。有狂欢有痛苦有放松有愉快有冲刺有倒地有满足有遗憾。马拉松也没有谁能随随便便到达终点,人生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

如果忘了人生的滋味,就去跑一趟全程马拉松。如果人生正在遭受痛苦,也去跑一趟马拉松,一定会增加你对痛苦的承受力。跑马拉松者中年人居多,那是因为他们饱含了太多人生感悟,而这些人生感悟和马拉松的体验何其相似?乳酸堆积、缺氧等难受的体验是跑步的一部分,正如痛苦和辛酸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体力付出、永远不累的跑步不是跑步。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比马拉松距离远多了,轻松多了,但这不是跑步,更不用说能体会跑步的乐趣。没有经历奋斗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没有尝过苦难的成功不算成功。而生活和成功往往需要关注细节。跑步动作的一个微小调整,可以让一次马拉松的成绩发生明显的变化:可能中途崩溃,也可能得到提升。人生亦是如此,生活中一个细微的习惯,有时甚至可以影响你一生的命运,正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跑步的时候,不要有太高的期待,把握好每个跑步的细节,往往会有好的成绩;人生没有太高的要求,关注到

每个成长的细节,往往会有超出预期的成就。只要不是太过勉强自己,跑步的受伤完全可以避免。而人生可以没有太高要求,但受伤却不可避免。人生在受伤中成熟,而跑步中受伤使人情绪低落。我们不能改变自己已经发生的人生,但我们可以用脚步来品味人生。有时放开脚步去跑,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成绩。人生也是如此,没有放开手脚去干,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潜力在哪里。马拉松的起点大多都是终点。无论途中经过多大的起伏不平,最终都会回归起点的海拔。上坡逆势而行时,不要沮丧,返回时的一定会有下坡的顺势而跑补偿你的速度损失;下坡顺畅时,也不要忘乎所以,一定会有上坡的艰辛等着你。人生没有永远的逆境,也没有一成不变的顺境,逆境时要懂得期待,顺境时要怀有警醒。无论有经历怎样的成功和失败,人生的起点和终点也有一样的生命海拔。

人生和马拉松的不同之处是,马拉松还有下一场,而人生不能重来。

人生的马拉松篇二:人生其实到处是马拉松

我第一次知道马拉松是个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就认定,这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无聊的运动。

那时候我在上高中,体育老师解释了一下马拉松是如何形成的,他一脸悲壮,当时我做了如下思考:

第一,要跑42.195公里。对于正常人类,这意味着要把左脚放在右脚前面,然后再把右脚放在左脚前面,如是,6万多次。

第二,要跑三四个小时。旁观的正常人类总觉得,在阳光下跑三四个小时的同类恍惚像一条狗,还需要补给,还需要吃喝,还口眼歪斜,还想东想西??还真不如狗。

第三,第一个跑马拉松的人,告诉雅典的父老乡亲:“我们打了胜仗。”然后,关键是然后,他死了。然后,雅典的阳光依旧耀眼,狗依旧到处跑。

所以,我在上高中的时候就断定,马拉松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比体育明星、歌唱明星和我的距离还远。

我40岁之后的某一天,忽然遇上一个很帅的瘦子,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他说:“我是阿信啊,我们曾经是同事。”我使劲想,疑惑地问:“你原来不是个胖子吗?”他说:“我跑了很多次马拉松,然后我每次过海关都要解释,护照照片里的胖子其实就是我。”后来,我莫名其妙地反复见到阿信,他每次都说马拉松,我实在烦了,定下一条原则,每次只给他10分钟时间说长跑这件事儿。阿信每次被硬性阻止的时候,眼神迷离,不知道眼睛该往哪儿放,不知道舌头该往哪儿去,我觉得他入了“跑步教”。总结他10分钟说的东西,如下:

第一,慢速长跑能让人快乐,效果类似于吸食毒品,而且丝毫不会违法乱纪。每次跑到不想再跑一步,心里的潜意识都告诉自己,跑到终点,等着你的是比毒品更柔美、更嚣张、更安全的愉悦。

第二,慢速长跑能让人独处,效果类似于参加静修。跑了一阵子之后,你就不想说话了,天高地迥,你就想放下心里的一切,一步一步活着到终点。

第三,慢速长跑是人类最大的优势之一。人是自然界最能慢速长跑的动物,原始人就是靠慢速长跑,捕获了一只又一只大猎物。人类在创造蒸汽机和互联网之前,就是靠慢速长跑、辨认足迹、集体协作和偷喝果子酒,算计了一只又一只猛兽。

2015年的5月,跟我上过同一所中学的朱江师弟赞助了一个要在100天里连续跑100个马拉松的疯子――陈盆滨,他风雨无阻,要从广州跑到北京。师弟说:“好多疯子都陪他跑了,你也陪他跑一程吧。”我想也没想,就说:“好。”我的好胜心作祟,心想,不能丢脸。我不知道陪跑是从3公里到全程都行,以为既然跑了,就是全程。于是对阿信说:“救我,我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告诉我如何训练。”

阿信用了少于10分钟的时间,给我安排了一个训练计划,还通过快递给我送了一块运动手表、几件跑步衣服和一根需要紧贴胸口佩戴的心率带。他说:“时间短了点,但是你天赋异禀,或许不会死。”

我穿了跑步衣裤、戴上跑步手表、勒上心率带。第一个5公里在北京龙潭湖,绕湖一圈

2.7公里,我跑了接近两圈,龙潭湖的西侧有一座供奉袁崇焕的小庙,我跑到那里,静静地想了想,袁崇焕被凌迟前想了什么。第一个10公里在厦门,海边跑道平坦,周围的标语都似乎是为了让对岸能看见,10公里的距离,我竟然跑了一小时,我意识到,我的潜能无限。第一个20公里在纽约曼哈顿岛,我参加完书展,睡不着,便用跑步倒时差,从下城的酒店跑到中央公园,绕湖两周,再跑回下城。第一个30公里在北京奥森公园,大圈跑了3圈,33公里,我瘫在公园门口,一心想死。带我跑的宋海峰说:“你可以跑全马了。”

从河北地界开始,陪陈盆滨跑了半马,跑到延庆境内的山里,他问:“你还跑吗?”我说:“谢谢你陪了我20公里,你放开跑吧,我到最后5公里陪你。”

我的第一个全马是在法国波尔多跑完的,跑完,领完奖牌和一瓶胜利酒后,我坐在马路

牙子上,慨叹生不如死。旁边的一个小孩子拿着手机狂打电子游戏,偶尔斜眼看我一下,我似乎听见他的心里话:“你傻啊!”

我忽然坦然,我心里想和他说的是,我忽然明白了,人生其实到处是马拉松,特别是在最难、最美、最重要的一些事情上。

比如,职业生涯。我的第一份工作是麦肯锡管理顾问,我工作了两年之后,第一次到了升项目经理的时候,没升上去。我的导师安慰我说:“职业生涯是场马拉松。”我知道他和所有失败的人都这么说,但是我跑完全马之后回想起他的话,我认为他是对的。很多时候,短暂的起伏并非人力所能控制,诚心诚意,不紧不慢,做心底认为该做的事情,是最正确的态度。

比如,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从我出生到今天,我老妈没有丝毫改变,下楼买一袋洗衣粉都心怀一副成吉思汗去征服世界般的心情,遛个弯儿都要穿得像一只大鹦鹉那样斑斓。我跑完全马之后意识到,不必让她修道远、离轮回,她愿意炫耀就去炫耀,我不能配合至少不要纠正,我陪她跑到生命尽头就是了。然后挥挥手,让她在另外的世界开好一瓶红酒等我,等我静静地看她,在另外一个世界像一只大鹦鹉一样斑斓地耍酷。

比如,爱情。相遇不易,相拥不易,珍惜不易,但是更难的是相遇之后、相拥之后、不能珍惜之后,还是念念不忘,心里一直祝福。

人生苦短,想不开的时候,跑步;还想不开,再多跑些;10公里不够,半马;半马不够,全马。

人生的马拉松篇三:人生是马拉松

人生是马拉松,胜者不一定是跑得最快的

人们常说,要与时间赛跑,我却觉得自己一直是被时间追着跑,被追得死去活来。 1977年恢复高考,当时的我俨然已到而立之年,时时刻刻都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份。要做的事儿太多,要学的东西汪洋一片,不舍得浪费哪怕一秒钟时间,因为被迫浪费掉的时间已无法追回,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沉没成本,早已无法承受。回想当年,那滋味总令我百感交集,那时候连洗衣服或者哼首歌的时间之于我们都是莫大的奢侈,有电的时间是用来学习的,只有等到熄灯之后,在黑暗中边洗边唱,就算是享受了生活。

为了追求出国求知的梦,就要从零开始学英语。当时的英语学习环境不比现在,没有五花八门的教材,没有录音机。词典也只有一种。背词典不是因为理想远大,而是因为实在我、别无他法。每天手抄一叠卡片,随身携带,但有片刻闲暇就要摸出来背诵。

自己的发音有多差是出国之后才发现的,因为自己说出来的英文要反复多遍才能使教授听懂个大概。而出国前却根本顾不上脸面,走路都在大声地自言自语。都读错了也没有人知道,然而,就是这样摸着石头,渐行渐远,最终也过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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