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 2018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8-10-30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2015年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5人)》已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本次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165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 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长寿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须已取得招聘所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
7. 报名参加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的考生,须是长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任其他专职干部满6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
8.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1日,工作经历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9. 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参加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属于招聘范围: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担任职务后因各种原因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
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本次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被确定聘用后不得再参加本区2016年7月30日前其他各类招聘考试。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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