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3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渝卫基层发〔2016〕85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政策问答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专题座谈会议纪要》《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阳县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计发〔2017〕83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无证无档的离岗乡村医生。即从1965年6月26日至1990年12月31日,在云阳县辖区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经查证核实,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乡村医生。户籍迁移到县外的也纳入补助发放范围。
二、认定程序及办法
按照“分工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工作原则,实行“组织查证”的认定办法,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的身份及服务年限认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由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申请表》(附件2)和《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证人证词》(附件3),证人证词采取“三同期”原则,即经无利益关系的本村或邻村同期乡村医生、原执业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期工作人员、原执业所在地村(社区)同期干部至少3人以上分别出具。
(二)调查初审。乡镇(街道)成立调查小组,主要由三方面人员组成:一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二是基层医疗机构(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相关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三是村(社区)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调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同步另行调查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执业所在地的同期同村村民3—5人,并填写《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组织查证记录表》(附件4)。
调查小组调查结束后,将拟补助对象报乡镇(街道)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本乡镇(街道)拟补助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并将《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5)和《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统计表》(附件6)及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调查小组的调查材料报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人资料按照一人一档单独成册整理。
(三)复核审查。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街道)调查材料及申请人的情况逐一复核,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访谈、视频连线等多种方式进行复核审查,对复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乡镇(街道),将该乡镇(街道)的所有资料退回重审,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公示审定。经复核审查后确定的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同时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云阳县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后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兑现补助。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发放相关工作,确保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的补助及时兑现。
三、补助标准
经审核认定的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发放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其中,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服务一年补助600元;医疗补贴为每服务一年每月补贴10元,按月发放。
四、参保及发放办法
按《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阳县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计发〔2017〕83号)文件执行。
五、经费保障
(一)本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和乡镇(街道)按8:2的比例负责筹集,并安排给县卫生健康委。
(二)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县卫生健康委将所需资金及时拨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资金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应记入个人账户的,及时划入相应个人账户;应发给本人的,及时予以兑现。
(三)医疗补贴资金。由县卫生健康委将所需资金提前划拨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按月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县财政局足额保障医疗补贴代发所需经费,确保代发工作顺利进行。
六、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4—5月)。
1.制定实施方案。
2.乡镇(街道)成立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小组。
3. 召开全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启动会。
(二)审查公示阶段(2022年6—11月)。
1.身份初、复审(2022年6—8月)。符合条件的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个人到原执业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各乡镇(街道)按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复审,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2.复核、审定(2022年9—11月)。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乡镇(街道)分批次制定复核时间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乡镇(街道)按时间表由具体经办人员配合复核。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报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三)兑现阶段(2022年12月)
县财政局划拨经费,县人力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发放相关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兑现,同时汇总归档相关资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信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协调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各自工作分工,抽调工作能力强,坚持原则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报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责任。乡镇(街道)负责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的查证、复审、公示、监督和信访稳定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审核工作;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补助对象社会保险的参保和补助发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资金监管工作;县信访办等部门做好相关人员信访稳定工作。
(三)严肃纪律。在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在身份和年限认定、审核及参保、发放等各工作环节,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及时纠正,取消相关申请人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维护稳定。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梳理政策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并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预案,加强风险管控,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确保社会稳定。
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18883177229,邮箱:506372250@qq.com。
附件:1.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申请表
3.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
证人证词
4.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
组织查证记录表
5.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人员
名册
6.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统计表
附件1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 桢 云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卓男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苟卫东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 骁 云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潘朝建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覃缘华 云阳县信访办主任
周 喻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委,由苟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薛翔,县财政局社保科姜燕,县人力社保局社保科李玉祥,县信访办接访科旷竹兰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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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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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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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免冠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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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选择打√) |
□农 业 □非农业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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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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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执业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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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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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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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情况 (选择打√)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超龄人员养老保险 □其他 □尚未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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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从何人或学医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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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乡村医生 岗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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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乡村医生 岗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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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时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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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岗位以来的主要经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何村卫生室任何职 |
服务实际 时间 |
原始证明材料 |
证明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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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以上所填内容属实,若有虚假,后果自负。 本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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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审查意见 |
原服务村卫生室村委会(居委会)审核意见 |
经审核,属于发放对象,服务年限 年。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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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经审核,属于发放对象,服务年限 年。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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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
经审核,属于发放对象,服务年限 年。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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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核,属于发放对象,服务年限 年,一次性定额补助金额元,医疗补贴金额每月 元。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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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意见 |
经审定,属于发放对象,服务年限 年,一次性定额补助金额 元,医疗补贴金额每月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 “出生年月”“进入乡村医生岗位时间”“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时间”填写格式为“XXXX.XX”
如:1954年5月填为“1954.05”。
2. “原执业所在地”应填写XX区县XX乡镇XX村卫生室。所填行政村卫生室包括目前尚
在和已撤销、更名或行政区划调整的行政村卫生室。如果为后者,则填原执业期间所在
区县乡镇行政村。
3. 原始证明材料:指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申请人留存。
附件3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
服务年限认定证人证词
出证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住址 。
证明内容:
我与被证明人 (身份证号: )系同期村医(村干部或卫生院工作人员或村民)关系。我证明被证明人于 年 月至 年 月,(连续、间断)在 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从事医疗服务总时间为 年(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可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服务年限。不同时段的实际时间可以累加,累计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4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组织查证记录表
记录时间 |
年 月 日 |
记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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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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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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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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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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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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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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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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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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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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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现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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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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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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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认识申请人 吗?你与申请人 是什么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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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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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年 月你为 提供的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证人证词是否属实(同期村民且未提供证人证词的不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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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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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你介绍一下申请人服务情况。申请人 是何年何月进入村卫生室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村卫生室在什么地方?申请人主要做什么工作(医生、拿药、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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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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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人是个人单干还是和其他人在一起合伙?合伙人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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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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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人是何年何月何原因离开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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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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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承诺:本人对以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本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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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签字(捺印):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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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小 组人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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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5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人员名册
填报乡镇(街道)(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章): 分管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性质 |
户籍所在省市、区县 |
家庭现住址 |
进入乡村医生岗位时 间 |
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时 间 |
原服务 村卫生室 |
现所在行政村(居委会) |
参保 情况 |
服务 年限 |
一次性定额补助金额 |
医疗补贴 每月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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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按“户籍迁移市外”“市内跨区县”“本区县”三类分别填写,每类一式三份,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社会保险机构各一份。
2.参保情况: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超龄人员养老保险,4其他,5尚未参保。填写序号。
附件6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统计表
填报乡镇(街道)(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章): 分管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申 请 补 助 总人数 |
补 助 人 员 情 况 |
补 助 金 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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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补助 总人数 |
户 籍 |
性 别 |
年 龄 |
平均年龄 |
平均服务年限 |
一次性定额补助(万元) |
医疗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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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到市外人数 |
市 内 跨区县 人 数 |
本区县人 数 |
男 |
女 |
60周岁以下人数 |
60周岁及以上人数 |
总金额 |
户籍迁移到市外人员补助 |
市内跨区县人员补助 |
本区县人 员 补 助 |
按月 |
按余命年限12年一次性计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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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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