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从八月份开始,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相关部门建议办理情况的介绍,征求了相关乡镇街道人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联系走访了相关代表,广泛听取办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向区政府提出建议171 件。截止 8 月底,171 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问题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 103 件、占总数的60.2%,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限期解决的 41 件、占总数的 24%,因政策原因或暂时难以解决的 27 件、占总数的 15.8%。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 171 件、占总数的 100 %;对承办结果表示满意的 169 件、占总数的 98.8 %,表示基本满意的 2 件、占总数的 1.2 %。回顾今年的建议办
理工作,主要体现了三个“新”的特点:
1.工作推进展现新气象。在今年召开的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口头意见答复办理,区委书记陶关锋亲自部署,区领导带头答复,这是今年人代会的一项特色工作,为全年建议办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3 月 13 日,区政府召开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建议交办会,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交办会上提出工作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区府办和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卫计局、公安分局、曹娥江度假区、文广旅游局等相关承办部门单位一把手亲自主抓,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经办人员,细化办理方案、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区人大常委会总结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十步工作法”,从收到建议后的梳理分解、
及时交办、媒体公示、确定重点,到承办单位专题研究、与代表沟通,再到集中督办、会议审议、绩效评估,到最后的总结评优表彰,十步流程和每一步的要求目标都作了明确。这“十步工作法”,既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建议督办的工作办法,也是各部门和单位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南,为面上建议办理作出了规范。各承办部门单位根据《规范办理和加强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十步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在听取代表意愿、开展现场调研、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回复承办结果等环节,形成了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可奖惩的考核制度,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如区建设局积极推行“三走访”“四转变”的办理工作新模式,分专题组“一对一”召开建议承办工作意见咨询会,增强了办理实效。区交通运输局实施“五定五不”开门办理制度,提高双满意率和建议问题解决率。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建议办理考评机制,不断完善办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3.工作成效实现新提升。今年 307 件代表提出的口头意见建议均已做了反馈,其中的 284 件已口头答复反馈给代表本人,其余 23 件口头建议列入到了书面建议。区人大
常委会在《上虞日报》上对 171 件书面建议进行了公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把 6 月份明确为代表建议督办月,由人大常委会 6 位副主任带队,各工委对口对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171 件书面建议及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复结果 B 类的52 件建议进行督查,提高了建议问题的解决率。今年确定的10 件重点联系督办建议均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牵头协调会商和领办落实,确保了问题的妥善解决。各承办部门把办理工作与推进 “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与“三服务”活动、与提升政府工作效能相结合,工作落实率和实效有了显著提升。10 件重点联系督办建议办理结果为 A 类的 9 件、B 类的 1 件,特别是区经信局承办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减负增效的建议》、水利局承办的《关于要求提升山区农民饮用水标准和管理的建议》等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复结果 B 类的 52 件建议中建设局承办的《关于迁移花鸟市场的建议》、公安分局承办的《关于恢复设立永和派出所的建议》、民政局承办的《关于改变城区丧葬习俗的建议》等 15 件建议得到有效解决。对 B 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一跟到底”、持续督办,逐件督查,逐一落实,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督查闭环,效果较好,相关代表满意。
二、存在问题
1.对办理工作认识还有不足。仍有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工作措施不扎实。个别单位具体承办人员变换,但承接工作没有做好,“建议”“提案”概念不清,“代表”“委员”称呼混乱。
2.离代表真正满意还有距离。部分代表对建议办理内容与质量并未完全满意,有个别代表指出办理单位担当意识不强、服务企业不力,但最后碍于情面仍给了“满意”,代表“满意率”的实际意义值得商榷,建议“落实率”必须进一步得到重视。
3.后续工作跟进有待加强。不少承办单位都宣称“承办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存在办理工作概念上的混淆,把与代表见面、完成答复当成了办理的终结,把工作重心放在了书面答复上,在后续落实上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和单位把下一步打算解决的 B 类建议问题当成已经解决的 A 类建议,导致今年 A 类建议办理结果明显偏高。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建议下一步办理工作要重点抓好三个“再提升”。
1.工作认识再提升。办理好代表建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积极落实区委“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工作部署的应有之义。希望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把“每一项建议都办成精品”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种自觉要求,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最终衡量尺度,落实好人民意愿和期盼,推动我区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2.办理质量再提升。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继续重视办理工作的“回头看”,对计划解决的要践行承诺、抓好计划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要集中梳理,和下一年的政府投资项目、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对接,并及时开展调研,
创造条件着力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实现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十步工作法”,继续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的督促,并开展好建议办理绩效评估、优秀建议和办理先进单位“双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
3.业务水平再提升。建议办理是项常规性工作,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办理人员的选择,挑选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善于和代表沟通并相对固定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承办工作制度,具体办理工作的原则、方法、时间和交办、催办、审查、答复、走访、复查、总结诸环节的工作程序,在法定程序、法定时限、法定答复格式和办理质量上严格把关。对建议办理结果到底是 A 类还是 B 类,各承办单位要再次核实,确确实实弄懂弄通业务,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真正实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双满意”。
以下是附送一段心得,仅供参考。下载可自行删除:
人是悬挂于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的动物,如果离开了这一张意义之网,人其实与动物没什么区别。只是,与其他人
不同的是,我们这些人读了太多的书,思考过了太多的问题,到了最后却再也无法像其他人那样照搬一个或是宗教教义、或是普世价值这样的一个东西来做自己的意义之网。对于生命的意义,我们寻找着、怀疑着,像一只小猫一样,在地面上轻柔地探出自己的脚步却警惕地盯着四周时刻准备收回。于是,有着无数个夜晚,我们在孤灯下寂静地思考着,却很难确定自己找到了正确的方向,这就是我们这些人的痛苦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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