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和用具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24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工具和用具管理规定
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庆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车间工具和用具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二、 管理职责
工艺设备部为工具和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管理和考核。
三、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 各车间(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工具、用具管理工作。
(二)、 各车间(部门)要建立 “单位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并上报设备部 。
(三)、
对使用的工具要做好“公用工具领用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制定工具管理、发放、回收办法及管理制度。
(四)、 个人工具由使用人员负责进行保管、保养;公用工具由所属班组 或车间进行保养,禁止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损坏,做好工具的润滑、防腐、卫生及电气部分的维护,始终保持工具良好状态。
(五)、 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
本车间(部门)无力修理的工具由设备部负责上报审批进行外委修理。
(六)、 因工作需要领用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上 报申请工具计划,经工艺设备部审核、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七)
根据本单位的工具情况,对达到使用年限且报废的工具,应上报以旧换新工具计划(附带报废证明)。报废的工具入物管处废品库统一处置,工艺设备部将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对计划进行审核,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八)、 对非正常原因损坏及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工具,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九)、各单位领用工具时,须持领料单到工艺设备部审核确认,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发放。对以旧换新工具,领用单位应持物管部报废工具入库单领用。发现领用工具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反馈到物管部。
(十)、
工具随岗不随人,人员调动时,将本人工具或本单位公用工具向原单位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因人员调动引起的工具丢失,由原单位承担损失。
(十一)、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本制度原则下制定本单位的“工具管理规定”,同时应做好自制专
用工具工作。
(十二)、
所有工具均应定置管理,工具存放应摆放整齐,擦拭干净。
(十三)、 工具、用具有增减变化要及时上报工艺设备部。
四、 检查与考核
工艺设备部每半年对各单位的工具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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