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仁寿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服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11480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单
一
来
源
文
件
项目编号:RSGZC(2018-147) 项目名称:
仁寿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服务
采
购
人 :
仁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仁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共同编制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2018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 3 第二章
采购须知 ................................................................................................................................. 5 采购须知前附表 ..................................................................................................................................... 5 一、 适用范围 ............................................................................................................................... 6 二、 采购文件 ............................................................................................................................... 6 三、 响应文件的组成 ................................................................................................................... 6 四、 签到、评审和成交 ............................................................................................................... 7 五、 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 7 六、 支付货款 ............................................................................................................................... 8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9 一、 项目采购清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产品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9 一、项目报价表 ........................................................................................................................... 13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4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15 三、资格性证明资料 ................................................................................................................... 16 承诺函 ........................................................................................................................................... 17 四、技术要求响应表 ................................................................................................................... 18 五、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 19 六、同类项目合同 ....................................................................................................................... 20 七、成本构成说明 ....................................................................................................................... 21 八、其他材料 ............................................................................................................................... 22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23 一、评审程序 ............................................................................................................................... 23 二、成交原则 ............................................................................................................................... 24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5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受仁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采购人)的委托,拟对 仁寿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 已由采购人在指定媒体进行了公示,兹邀请广东铭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仁寿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服务 2、项目编号:RSGZC(2018-147) 3、最高限价:
182400 元 其他内容详见文件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盖鲜章); 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承诺函。
三、 单一来源文件的获取及缴纳保证金
1.单一来源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 9:00 至 2018 年10 月 17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单一来源文件的获取方式:(1)已注册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在报名时间内使用账号密码(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msggzy.org.cn)报名后下载磋商文件;(2)未注册的供应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报名下载磋商文件(注册程序详见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下载栏目操作指南)。下载单一来源文件后即表示报名成功; 3.缴纳保证金:保证金 1800 元,保证金使用中国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高版网银(公司网银或供应商授权的个人网银均可)缴纳,本项目保证金,系统显示“已缴纳”即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咨询电话:028-38169007;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仁寿县仁寿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 、本采购邀请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msggzy.org.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仁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36201512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民广场 28 号
采购代理机构: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地
址:仁寿县仁寿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620500 联 系 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028-36296476
传
真:028-36293922
2018 年
10 月 12 日
第二章
采购须知 采购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 182400 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会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后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3 评审办法 详见第五章 4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承诺函。
5 保证金 (1)金额:1800 元; (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网上提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高版网银(企业网银或供应商授权的个人网银)缴纳保证金,系统显示“已缴纳”即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未按以上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3)供应商如遇系统问题不能缴纳保证金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8-38168815 38162233。
6 需要递交的资料及密封 (1)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密封袋应按第四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7 交货期限、地点及付款方式 (1)交货期限和地点:
a.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 b.交货地点:仁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付款方式:
在合同中约定 。
8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响应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响应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响应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响应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列出清单后附截图
一、 适用范围 1 1 .单一来源文件的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的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
二、 采购文件 2. 采购文件的构成
2.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采购须知、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评审办法、合同主要条款组成。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
3.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之前, ,以更正公告形式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中不合理或者有误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没有书面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文件。
3.4 供应商不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 响应文件的组成 4 .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4.1 项目报价表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3 资格性证明资料 4.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4.3.2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承诺函; 4.4 技术要求响应表
4.5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4.6 同类项目合同 4.7 成本构成说明 4.8 其他材料 四、 签到、评审和成交 5 5 .签到
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递交地点,并进行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系统自动显示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
5.3 供应商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情况检查,并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5.4 采购执行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表格移送至评标室供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及谈判。
6 6 .评审程序
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7. 成交通知书
7.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监督部门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 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8. 合同签 订
8.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3 采购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8.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 2 份送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9. 履行合同
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验收。
六、 支付货款 11.1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11 .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仁寿 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界面风格设计 根据各县标志性风格,对系统界面风格进行设计、开发。
部署环境 服务器、网络等环境的了解、以及基础软件等的安装部署。
数据处理 与县人大、县财政沟通确认数据范围、数据格式、数据规范等; 数据采集、清洗、转换、汇总; 数据接口的开发;含预算系统、指标系统、支付系统等。
分析展现 对结构化数据(含:预算草案、财政月度执行)进行分析、整理分析体系、以及分析方向; 将数据(含:预算草案、财政月度执行)以图形方式进行展现、配置图表; 对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清理、导入。
预警规则 分析数据与相关政策设置预警规则的设计。
服务 系统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 培训:对系统使用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维护:系统自上线起提供一年非驻点运维服务:电话,远程技术服务,季度巡检等。
服务要求:该项目服务时间为一年。
第四章 响 响 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封面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目
录
一、项目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资格性证明资料 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五、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六、同类项目合同 七、成本构成说明 八、其他材料
一、项目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 元) )
金额( ( 元) )
备注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注:
1. 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报价包含产品费、运输费、税费等费用。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过程、签署合同、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适用。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过程、签署合同、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适用。
三、资格性证明资料
附: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承诺函;
附:承诺函格式
承诺函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我公司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理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 5 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及声明,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号
货物( ( 设备) ) 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响 应文件的实际参数
响应情况
注:
1. 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
2 2 .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响应文件的实际参数。
3 3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五、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根据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和服务措施。
六、 同类项目合同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同类项目合同(1 至 3 个项目),用于商定和公示。
七、成本构成说明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标的的成本构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于商定和公示。
八 、其他材料 附: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 1. 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评审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评审报告等。评审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义务相同。评审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 资格性审查
2.1 以下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或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1)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资料; (2)供应商的报价是否符合采购文件中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产品是否符合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规格标准等要求。
2.2 评审小组应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3. 协商及最后报价
3.1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协商后进行报价。
3.2 谈判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评审小组。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3.3 协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协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审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并终止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独立填写报价单,进行报价,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递交评审小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并盖手印。
4 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4.1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2 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 成交原则 1.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3.结果公告还应公示供应商在商定过程中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XXXX。
签订地点:
XXXX。
签订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 ( 元) )
总价
( ( 元) )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要求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
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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