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06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XX 县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村群防群治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力量,也是深化社区管理工作改革的内容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防群治工作的发展出现了从治安管理领域向社会管理领域拓展,从政治动员方式向社会动员方式转变以及从单一结构形态向多元结构形态发展。基于上诉变化在我国国内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发展也出现了多元化发展,其中以村民理事会主,其次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还建有民兵联防队、妇女联防队、禁毒联防队、居保会、志愿者队伍、治安积极分子等。由于群防群治工作发展的影响,XX 县农村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出现了以村民按规定选举产生的村民理事会,以及由村民根据当地发展的实际需要自发组织的妇女联防队、民兵联防队、青年联防队、老年联防队以及禁毒联防队等多种基层自治组织。这些群防群治组织与村民理事会一起为 XX 的经济发展、新

 农村建设、脱贫致富、社会稳定、禁毒防艾、边境安宁等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一、XX 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发展现状 市上于 XX 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始推行村民理事会试点建设,XX 县是最先推广的一个县(市),到目前为止 XX 县共创建了村民理事会 X 个,全县所有村民小组实现了村民理事会全覆盖。同时,XX 县还根据自身特点,在很多村寨特别是少数民族村寨发动群众,组织成立了妇女联防队、民兵联防队、青年联防队、老年联防队以及禁毒联防队等基层自治组织,共计 X 支,选聘禁防联络员 X 人,让其根据村寨实际开展自治工作,近 X 年累计组织 X 万人次开展治安巡逻 X 余次,制定村规民约 X 余份,协助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打零收戒统一行动 X 多次,举报毒品违法行为 X 多次,处理违反村规民约行为 X 多起。近年来,在县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不断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群防群治组织,他们动员村民、团结村内一切力量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纠正村内不正之风,消除社会面上的不稳定因素,为村民发家致富、安居乐业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这些先进组织在禁毒防艾、产业发展、综治维稳、长效机制等方面成为了全县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样板,在带动和促进全县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XX 群防群治组织发展存在问题 随着群防群治工作和新农村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XX基层群防群治组在日常运作过程中由于缺乏理论引导、政策扶持以及运作经费,导致一部分群防群治组织已名存实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XX 县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发展进入了一个瓶颈时期,急需探索出一条符合 XX 县农村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发展的道路。经深入调研分析,我个人认为 XX 群防群治组织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 一) 运行机制不健全 基层群防群治组织作为新型的民间自治组织,其具有明显的“民间性”,缺乏健全的运行机制。在人事制度方面虽然是农民群众自愿参与或自我推选参加,但是往往会受到传统习俗、家族宗族势力等因素的影响,与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还有一段距离。在规章制度方面,例如会议流程、议事制度、决策制度、财务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缺乏民主科学性和严谨性,很可能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或矛盾。在激励制度上,由于基层群防群治组织是民间自治组织,其资金来源往往是来自于农民群众自身的集资,一般是“一事一议一集资”,而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日常运行和工作的资金来源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如何通过物质、精神等方面去激励村

 民理事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村民理事会基层治理功能更好的发挥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 二) 经费保障不到位 XX 县村民理事会推广建设补助经费按每个理事会市财政补助 1000 元,县财政补助 10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规定其中:1000 元用于制作宣传版块、制度上墙等工作;1000 元用于宣传发动、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组织机构等工作。挂钩单位帮助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村民理事会建设。而其他群防群治组织不止成立时政府没有任何相关经费的补助或支持,也没有任何工作经费来源,全靠群众自筹。在日常工作运行经费缺乏的情况下,群防群治组织越来越困难,参与群众的积极性也越来低,长此以往导致部分群防群治组织形同虚设、名存实亡,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作用。

 ( 三) 参与主体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虽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民主意识,但也相应地削弱了他们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XX 群防群治组织参与人员,多为村社经常在家务农的积极分子,涉及对象过于单一,他们一般都是一边务农一边参与社会治理,他们参与社会治理全靠自己的积极主动,没有任何物质保障和激励措施。因此,他们在社会治

 理上存在参与程度不够,积极性普遍不高,主动性明显不足等问题。如有的群众担心遭打击报复,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一些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只有涉及切身权益,才会主动去制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提供相关线索以及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分子,对于其权益无密切关联的人和事漠不关心。再如,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不少群众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社会责任意识淡化,参与社会治安热情下降,甚至还有抵触情绪。

 ( 四) 在发展方向 上缺乏党委、政府有效引导 XX 基层群防群治组织一般都是有当地村民自发组织成立,组织较为自由散漫,虽然其中的村民理事会是经过村民选举产生 ,但村民理事会一般都是因事而生,专事专项,在法律角度上,村民理事会并没有自己独立的经费,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组织形式也较为松散。同时,群防群治组织在与村“两委”之外的村民代表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经济合作组织等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也比较模糊,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明确的职责分工。虽然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但也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其加以妥善引导和完善,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分清各自职责和权限,明确其与农村其他机构、组织的关系,协调各方,统筹发展。群防群治组织与村“两委”应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和监督,明

 确农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使农村社会更好地发展和乡村治理体制更加顺畅。

 三、解决对策 为使全县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取得长足维稳的发展,并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应有作用,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 一) 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 作为一个基层自治的正式组织,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首先,必须要明确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加强政府对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引导和监督。同时,对它的职责范围进行界定和明确,规范它的运行机制和运作流程,指导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它的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运行规则上,需要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治组织章程、述职考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事物监督规则等议事制度。在激励制度上,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切实调动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使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更有活力和动力,在监督制度上,村“两委”与群防群治组织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贯彻组织事物公开透明原则,发动最广大的

 农民群众真正参与到村群防群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决策、自我执行和自我监督当中。

 ( 二) 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 落实经费保障,直接关系到群防群治能否取得预期成效。为此,一是县委、政府应每年划拨一定的群防群治组织工作运行经费,确保群防群治组织能基本正常运行,工作能有序开展;二是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经济手段,整合、吸引各种资金进人群防群治领域;三是应灵活运用政策导向,以政府率先投人投财,带动群防群治组织发展一些经济产业,每年把产业利润用作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经费,力争实现运行经费自给自足,最终摆脱对国家财政经费的依赖。

 ( 三) 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充分激发参与人员积极性 为了充分调动群防群治组织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群防群治组织能长期稳定的发挥作用,当地党委政府应群防群治组织建立一套公开、公平、公正的奖励机制,让村民群防群治组织之间,组织成员之间展开评比竞赛,充分激发群防群治组织人员的内在动力。每年应把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和新农村建设考核体系中,评选出一批优秀群防群治组织和优秀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可以

 把支那乡实行的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模式在全县范围进行推广,激励群防群治组织积极参与到日常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来,让社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确保全县社会面上的长治久安。

 ( 四) 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的政策引导 基层群防群治组织是群众自治组织,某种程度上仍然存在松散性,这就需要政府的有效引导和规制,但政府也不能过多干预使其“行政化”。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引导群防群治组织科学发展,激励群防群治组织成员鼓足干劲,创先争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公共事务治理,使群防群治组织成员政治上有地位,待遇上有保障,工作上有干劲。同时,由于群防群治组织是一种群众自治组织,在社会主义新村建设和基层公共事务治理中理应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应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工作,包括群防群治组织成立的备案、接受党小组的领导、规范群防群治组织的正常运行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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