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德述廉报告7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2019 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2019 年度, 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实效。

 一、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一年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秉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时刻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科学理论为先导,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并及时转化,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合格党员的真章。通过自学、聆听专家辅导报告,参加院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第四检察部党小组学习活动,注重树立勤学、好学的浓厚氛围,以支部专题学习为先行,党小组组织集中学等多种学习形式为补充。

 (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政治学习注入新的思想活动,同志之间增强了凝聚力,形成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团结的局面。

 (二)积极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为鉴”、“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三个以案”

 警示教育等活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检视问题,撰写学习心得,认真地反省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醒。

 (三)做好协管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队伍,通过谈心交流等,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切实防微杜渐。

 (四)积极溶入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疫情带班期间到岗在位,与值班人员一同巡查,不留死角。居家工作期间,认真梳理积极撰写案件审结报告。在保证自己做好疫情防范的同时,告诫家人及亲朋好友不外出,不聚集,尽了一名共产党员检察干部的责任。

 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一年来参加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 10 次,议案 16 件,议事 10 项,业务学习 7 次。议事时能围绕检察工作中心提出建议;议案时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发表意见。

 作为员额检察官,一年来办理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 11件,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提请省检察院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对法院不规范执行活动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对法院正确生效判决裁定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注重当事人权利保障和权益维护之间的平

 衡,认真做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服判息诉工作,积极化解案件衍生矛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认真履行协管民事检察工作 一年来,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各类申请监督案件 301 件。经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48 件,法院采纳 10 件,再审改变 10 件(含积存);提请抗诉 49 件,其中市院向省院提抗40 件,省院已支持 20 件(含积存),省院抗诉后市中级法院审结 9 件,法院再审改变 3 件;县区院提抗 9 件,市院审查提出抗诉 10 件(含复查 2 件),法院再审改变 2 件。对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 30 件,已被法院采纳 20 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61 件,法院采纳 62 件(含积存),行政机关采纳 2 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 12 件,已支持起诉 8件,采纳 8 件。终结审查 21 件;不支持监督申请 85 件。

 (一)多种监督并举,加强生效裁判监督。一是加强宣传,拓宽案源。通过召开律师座谈会,走进律师所、司法所,结合扫黑除恶、美丽乡村检察行等宣传活动,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174 件(含跟进监督、复查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抗诉案件分别上升 269.23%、68.96%、400%。市院向省院提请抗诉 40 件,比去年 21 件上升 90.4%。二是重点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对虚假诉讼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42件。在 3 起“套路贷”刑事案件中发现并深挖虚假诉讼线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37 件。

 (二)加强执行监督,维护生效裁判权威。按照上级院的部署,积极开展执行监督强化年活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加强执行监督工作。一是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积极与法院沟通,加强双方联系协作。XX 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法律监督有关问题的意见》,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协调解决监督问题。市检察院和 xx、xx 等 6 个县区院在同级法院设立了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工作室,由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到现场接待当事人咨询和申诉,重点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同时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设立民事执行检察工作室,受理生效裁判执行监督 80件,同比上升 23.44%,积极接待群众来访,贴近了群众,加强了与法院的沟通,进一步拓宽了案源,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二是充分运用调查措施。承办人除了调阅法院执行卷宗外,还主动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状况,查找有关线索,在取得有力证据前提下,再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执行,共调查核实 48 件。

 三是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一方面积极与法院联系沟通,通过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类办理。另一方面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和仲裁机构进行工作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四是专题报告执行监督工作。7 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到市检察院调研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9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并研究落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

 (三)上下联动审查,监督程序违法问题。受理审判程

 序违法监督案件 36 件(含复查 1 件)、提出检察建议 30 件、已采纳 20 件,同比分别上升 140%、150%、81.82%(去年 15件、12 件、11 件)。涉及法院受理立案环节、送达程序违法、财产保全不当、未通知列席审委会、无委托手续、合议庭组成及回避问题等。在审查所有二审生效裁判中,采取一体化办案方式,交由县区院调取一审全部卷宗材料,并仔细审查一审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或瑕疵,由此给县区院拓宽案件来源。

 (四)服务民生大局,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两级院在办理民事监督案件中,注重服务民生,关注贫困和弱势群体诉求。今年受理支持起诉 12 件,支持起诉已获判决 8 件,涉及抚养、赡养费纠纷 5 件、交通事故赔偿 1 件、农民工工资 2件。市院对建筑工程中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提请省院抗诉 9件,提出抗诉 1 件。

 (五)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营企业利益。两级院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检察开放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等活动,宣传检察机关民事监督职能,扩大民众的知晓度。针对民营企业申请监督的案件审查后向省院提请抗诉 7 件,省院抗诉 4 件;对民营企业申请执行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 9 件,已被采纳 8 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1件,已采纳再审;提出审判违法检察建议 1 件,已采纳。对于当事人一方为民营企业或双方为民营企业的监督案件,两级院承办人员注重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听取当事人意

 见,释法说理并尽力做好和解工作,从而化解矛盾,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

 (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督能力。一是抓党建促抓队建。民事检察部门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办案工作中,促进业务发展。二是有效开展对下指导和调研。内设机构改革后,由于人员的变动,急需提高办案能力,市院对各县区院全面开展调研,掌握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市院举办了 2 次全市民事监督业务培训,通报工作和上半年案件评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和点评;组织全市民事干警参加省院、高检院的业务培训;还通过编发典型案例,加强业务指导;对县区院请示的案件,全体干警听汇报并发表意见。对疑难复杂案件,借助外脑,听取安师大教授、法院法官及律师代表的意见,为开展监督拓宽思路。三是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针对文书制作及卷宗整理不规范的问题,选择较规范的卷宗扫描后发至各县区院作为参考。市院还注重每月在业务系统巡查案件或审查提请抗诉案件时,针对再审建议、检察建议、提请抗诉书制作不规范,及时督促改正,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

 四、切实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确立服务大局思想,摆正自己位置,对领导部署的工作和其它业务部门需要的支持都认真对待,不推不拖,不说有损机关形象的话,不做有损机关形象的事。

 没有放松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从不利用自己工作环境

 的便利,打探消息,干扰正常的办案工作。

 严格遵守法律,遵守上级院、市院制定的各项规定,不利用检察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检相关规定,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如实填报工作。

 2019 年以来个人在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性主动性系统性不够;二是协管工作方法简单,情绪管理不够好;三是日常社会交往有所放松。

 2020 年将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严格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协管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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