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3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机关接待制度(街道办事处)
1、办事处因公接待就餐安排,均应提前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并汇报接待标准,批准后,按规定的标准就餐,超支自付。
2、实行对口接待,上级主要领导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接待;其他接待原则上由分管部门工作的领导接待或部门负责人对口接待。
3、办事处干部、职工调动、离退休时的欢送招待,由党政办代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牵头安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另行欢送,否则费用一律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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