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安全生产法规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浅析建筑安全生产法规
浅析建筑安全生产法规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最基本、最关键的因素。没有一个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没有一个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一套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
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它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效性及高效性,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最终目标的实现与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认真履行各级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方可保证安全生产;只有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方可进一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最终保证生产安全,保障企业及职工的利益。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必须明确、具体,针对地方、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性强、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全面、具体、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兼顾体现行业、地方、企业的总体先进水平,避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过高过大或过低过粗,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进步及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更不利于保障企业和职工的生命与财产,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也违背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安全检查整改目标,持证上岗指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目标,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交底目标,责任制落实目标,奖罚目标等。
3、持证上岗管理
持证上岗包括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持其任职岗位的岗位证上岗管理,具体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管员、材料员等;特种作业、尤其是对他人及周围设施有重大危险的作业必须贯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工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索工、信号工、起重工、机械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卷扬机提升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岗位证必须按规定按期参加复检,未按时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长期不再从事本岗位工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每一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由施工企业审核审批合格后,报项目总监批准方可实施。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爆破、卸料平台,以及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都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此外,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5、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安全教育是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新工人入场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和考试应有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代签。教育时间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转岗、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操作技能、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教育、考试应有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安全教育需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⑴.加强对职工经常性、专业性,尤其是季节性、阶段性安全教育。
⑵.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安全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
⑶.加强对重要安全设施(设备)、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重难点部位安全技术措施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
⑷.加强班前安全活动教育。
6、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
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电器元件,以及其他安全用品等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性能检测报告。定期检测重要设施、安全用品的性能;制订各专项检查、验收、维护、拆除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的管理;加强对检查、验收、维护等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管理;加强对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管理。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工伤亡事故的管理
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制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定期演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结案的管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安全检查管理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确保安全生产,这也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生产这全,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同时这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安全检查管理工作重点如下:
⑴.重点加强对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中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的落实、执行情况。
⑵.重点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整改,整改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检查、整改、反馈、复检工作。
⑷.安全检查不能局限于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同时还应检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与费用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职工遵章守纪情况等。
⑸.加强对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停复工前后的安全检查。
⑹.加强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9.安全标牌
安全标牌包括:企业标志牌、五牌一图、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安全生产
责任制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操作规程牌、责任分工牌、施工机械准用证牌、荷载标志牌,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图、文字符号标牌等。
安全标牌管理工作重点如下:
⑴.加强对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安全性、适用性、针对性、警示性等进行审查。
⑵.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布置。
⑶.施工中如因生产等原因必须移拆安全标牌时,必须有项目经批准书,并采取其他安全可靠措施。
总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相结合,以事先控制为主,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持证上岗、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教育等的管理;重视事中控制,加强对安全检查验收及整改;辅以事后控制,按“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同时坚持全面、全过程、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结合项目、企业、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生产管理,方能确保安全生产。
浅析建筑安全生产法规
1 引 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企业不断的得到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实体主要是以对建筑的承包、施工为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它的生产经营特点是建筑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下,对人、财、物进行特定的组合以满足企业日常的运作。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其他的相关行业相比起来就显得较难于管理。由于不安全因素在建筑施工过程当中是时常存在的,而
且对于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来说,其所占的比重还是比较大的,如果在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得不够,将会给建筑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转带来很大的困扰。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2 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较以前相比,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整体的安全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目前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中还多多少少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伤亡事故多
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 2010 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 2678 起,死亡 3***人,同比增加 56 起,上升**.*%,死亡人数增加***人,上升**.*%。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总数的**.*%和**.*%。可见在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当中,伤亡的事故逐渐地增加。
2.2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目前,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管体制正在处于一种新旧交替之际,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模式还没有实现统一化和正规化。目前在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当中,相关的施工安全机构被削减或撤销的现象比较严重,甚至出现有的建筑施工企业把安全生产管理处和工会合并在一起,导致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重脱离了实际。
2.3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不高
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结果表明,企业现场安全达标率低。建筑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装备质量不高,而且实际发放到建筑施工人员手中的配备严重不足,远远没
有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在对建筑工人进行配备安全鞋、眼镜、防护罩等方面也没能够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3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大,建筑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随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建筑企业已经成为了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建筑行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已经成为建筑企业第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传统的三大目标分别是进度、质量和费用。对承包商来说,三大目标的实现是和自身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承包商主要是围绕这三大目标进行项目管理。结果是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长期得不到重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并没有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头等大事来抓,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通常会重生产轻管理,重质量轻安全,重突击轻长效,重经营轻安全,当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的质量、效益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企业的做法往往是安全生产管理放在一边,并没有把它当成一个很重要的事摆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上面。
3.2 安全生产方面投入的资金不够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投入也是非常大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投入:
①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②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和推广;③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防护服装和设施;④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费用;⑤应急救援的演练支出及其他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以经费不足为由,大量的砍掉了安全生产管理的费用支出,这就为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同时也导致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低下。
3.3 人员素质低,缺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自身方法的局限性,并不能完全有效的达到保障劳动者的安全。这主要表现在:
①传统的安全管理没有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基层,事故控制效果差;②侧重于追究工人的操作责任,忽视创造本质安全的物质条件;③建筑施工企业把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追查处理上面,而对事故发生前所潜在的危险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上一直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④只侧重已经形成伤害后果或经济损失后果的“事故分析”,没有按事故发生的规律着眼于对“前级事件”诸如间接原因、基本原因等的调查。没有意识到事故是这些事件从量变到质变发展的最终结果。
4 主要对策措施与建议
4.1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企业全面、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4.2 加强相应的监管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对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相应的“建筑事故约谈机制和备案制度”。
按照依法严格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强化社会监督的思路,切实加强对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探索和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和红牌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审计制度,对拒不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
费,造成职业危险的,必须依法予以处罚。事故救援、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的必要费用以及险情处置费用应由生产经营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努力营造“违法成本高、守法成本低”的社会氛围。
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进行查找原因,并吸取其中的教训,强化督促整改措施和落实。
4.3 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为了防范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相应的监管,关键在于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相应的责任。建设施工企业各方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动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5 结 论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形势依然非常的严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企业各级各部门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实实在在做好安全工作,同时政府部门应做好相应的安全监管工作。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不断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浅析建筑安全生产法规
一、遵循建筑法规防范建筑事故及违法建筑概念分析
(一)建设及建筑法规的概念初步形成
“建设”一词最早始于《墨子尚书同》中的“建设国都”,有树立、设置的含意。如今建设的意思经过时代的变迁就包括了思想文化和现实三个层面的意思,而建设最容易联想到的就是建设工程和建设建筑。然而如何让建设工程变得更加安全、更加有效、更加符合现代化跟上时代步伐就需要规则的引领和约束。而现
阶段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筑法规。
(二)建设及建筑法规的近现代发展历程
如今,现代化高楼大厦取代了古代的单一的木制低层房楼建筑,建筑工程作为一代代建设者们的努力下的共同结晶,不仅在材料上,在工艺上、运输上乃至经济上都显著突破,而这些突破标志着建筑工程也出现了质的飞跃,建筑的成本和规模也是与日俱增,这些都标志着建筑行业这古老的行业依旧在发光发热。
(三)违法建筑失败案例分析
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其中建筑安全隐患也是随之而出,其造成的破坏力度也更迅速更直接更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例如:2018 年 5 月 29 日,海南省住房建设厅于 2018 年 5 月底至 8 月底发布了“海南省住房及市政工程在建隐患百日调查工作计划”,决定对住房和市政项目中潜在的安全问题进行 100 天的检查和大修。该文件的发出正是因为5月发生了一起塔吊坍塌较大事故(死亡4人)。这件死亡事故虽然只是工程事故中的沧海一粟,但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按照建筑法规内容迅速做出反应和批示,在本人看来这体现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建设是建筑工程内容的重中之重也是建筑法规设立的意义所在,不仅是保证行业规定对行业的严格性,也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人民安全负责。在安全生产方面,首先做到高度注重增强组织安排,依据建筑法规中各项流程的要求,联合施工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再根据本地区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来制定计划。
二、建筑法规对安全生产的意义
(一)建筑法律法规运用行业范畴及具体内容
遵循建筑法规法律也可以运用到安全生产,为了分明权义,在经济框架下,工程建设合同不可或缺。在合同里,建设人明确指出关系的同时,各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并为其承担。在项目中,承包商的责任是进行项目建设,有权获得
项目价格;承包商的义务是支付项目价格,以及按照规定获得完整的建筑产品的权利。在建筑工程承发包与招投标上,应当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选择好的,讲信誉的承包商。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活动发包中不能以小动作和小心思,贿赂他人或者给予他人财物等不正当的违法行为来承接工程。
(二)建筑工程承包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对于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不得将工程分解发包。发包商可以把一个工程一项工程或多项发给一个承包商,但不可以将原来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的分部分项工程重新分给给其余承包单位。发包人将工程发给没有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肢解分包的,应当勒令修整,给以必要罚款。在工程承发包中不能以为了赚取红利等或者说对工作人员实施贿赂或者给予其他财物等系列行为,如若出现这些行为者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以项目工程的最高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建筑企业施行工程期间的部门分类及注意事项
具体从事建筑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组织上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人员上应具备相应技术设备及从业资格人员,对于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责令改正,处***万至***万的罚款。若有超越本资质揽接工程者应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应当吊销证书。例如就工程监理而言,我国建筑行业出现在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查时,施工单位为了偷工减料,贿赂现场监理人员。此举只会破坏工程的安全,违反建筑法规,因此从源头抓起且各部门互相监督与约束,只有行之有效的准则,才能持之以恒的将安全生产刻入灵魂,刻入每一个工程施工中。
三、结语
總而言之,为了尽量避免建筑安全隐患造成的人祸,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对于安全生产应加倍重视,通过规范的建筑法规来有效促进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进
行,以《建筑法》为中心,整饬隐患,规范工程市场法制秩序,不断强化建设法规的建设力度,这样才能促进建筑业的安全发展与稳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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