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文件(30)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7 年 9 月 26 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卢炳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罗娟同志委托,现将我省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禁毒工作是关系国家和民族兴亡、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康的大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一项重要监督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副主任罗娟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参加。6 月 21 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贯彻“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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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李玉妹主任在会上就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7 月至 8月,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惠州、汕尾,广州、清远,中山、江门等市开展检查。8 月 30 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此次执法检查共召开了 8 场执法检查汇报会,深入实地察看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禁毒检查站、港口码头、物流寄递企业、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以及禁毒重点地区的工作情况,查阅了相关部门的档案资料,并走访了个别吸毒人员家庭。同时,委托深圳、汕头等 6 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经 9 月 12 日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一、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为核心,以创新完善禁毒工作机制为动力,全面实施各项工作措施,努力破解禁毒工作难题,有力遏制了毒品发展蔓延,有效减轻了毒品社会危害,推动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完善禁毒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认真履行禁毒职责。省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全省禁毒工作专题汇报、研究禁毒工作。各地政府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把禁毒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全省共

 有 7 个地市及户籍吸毒人员超千人的 104 个县级禁毒委主任均直接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兼任,各重点镇街禁毒机构也相应作了调整加强。

 二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禁毒条例,省政府、省禁毒委先后出台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禁毒工作责任制、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制约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不断破解。

 三是加大禁毒投入。各级政府增加禁毒队伍力量,加强戒毒场所、查缉站点和教育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投入禁毒经费逐年增加,市、县两级财政经费投入创历史新高。

 四是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各地把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广东建设、法治建设、文明建设、综合治理考评等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

 (二)开展禁毒严打整治,着力堵住毒品违法犯罪源头。

 一是提高禁毒执法能力。各级禁毒执法部门持续开展“雷霆扫毒”、“堵源截流”、毒品集散地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雷霆扫毒”行动三年来,共侦破毒品案件 7.4万宗,刑拘犯罪嫌疑人 8.7 万名,缴获各类毒品 70.1 吨,打掉制贩毒团伙 3958 个,查处吸毒人员 37 万人次,缉毒执法连续三年综合排名全国第一。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毒品案件 6.4 万件、批准逮捕 7.8 万人,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6.1 万件。

 二是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茂名、江门、云浮等地市推动重点县对毒品问题严重的镇、村进行挂牌整治,汕尾陆丰、广州白云、揭阳惠来持续深入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制贩毒犯罪规模持续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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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贩毒形势逐步可控。

 三是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监管。各地积极推进物流寄递实名制工作,广州、深圳等市强化物流寄递行业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佛山市政府出台了我省首部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地方政府规章。各级职能部门开展重点部位涉毒隐患排查,加大对娱乐场所、旅业、网吧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涉毒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控,依法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从源头上堵住流向制毒渠道和消费市场。

 (三)加强禁吸戒毒工作,努力提升禁毒管控效能。

 一是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2016 年是国家部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5 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政府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就业扶持、社会救助措施,不断推进“8·31”工程。今年,省政府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省财政投入 2700 万元扶持 90 个经济欠发达县区,每县区建设一个示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多数地市已建立本地的禁毒志愿者队伍,全省禁毒志愿者超过 80万人。截至 2016 年底,全省登记应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3万名,已执行 2.34 万名,执行率 78%。

 二是加快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省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加快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目前已有 15 个地市完成场所建设或者正在建设中。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场所管理,努力做到依法收押收治,应收尽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感染艾滋病的戒毒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累计收治 HIV 感染人员 6483 人。

 三是

 加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截至 2016 年,全省共设立 64 个美沙酮戒毒维持治疗门诊、12 个延伸服药点,基本覆盖了艾滋病疫情较为严重和吸毒人群较为集中的地区,累计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约 36000 人。

 四是加大收戒工作力度。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专项行动,推行“重嫌必检”工作措施,重点推进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2016 年全省共查处吸毒人员 16.15 万名,强戒吸毒人员 6.3 万名,全省平均强戒执行率为 84%。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一法一条例”列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网络推送解读等形式,广泛宣传、学习禁毒法律法规。各地利用“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二是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各级政府把预防教育作为治本之策,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建设,将毒品预防教育融入课程教材、社会实践、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省禁毒办联合省教育厅在全省社会毒情形势比较严峻的 11 个县区选取 33 所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试点工作,聘请 451 名专家学者及禁毒骨干组建广东毒品预防教育智库,购买超过 35 万册毒品预防教育读本发放至全省每一所中小学。

 三是创新毒品预防教育模式。各地借助“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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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禁毒”宣传新模式,推进禁毒教育内容和方式创新,拓展网络阵地,省禁毒办率先在全国启动首个省级禁毒微信平台,覆盖人群超 100 万。全省 11 个地市和 56 个县区建成禁毒教育基地,6个地市建成禁毒网络宣传中心,16 个地市建立了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2016 年新发现吸毒人员比2015 年新发现数减少 1.5 万人,新发现的 35 岁以下吸毒人员的数量呈下降态势。

 二、我省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毒情近年趋于总体平稳并持续向好,但受国际国内毒情相互作用的影响,我省作为国际国内源头性、输出性毒品犯罪以及毒品危害大省的地位短时间内还没能根本扭转。

 一是制毒活动仍然活跃。2016 年捣毁制毒场点 190 个,今年上半年又发现41 个,虽同比减少 40.9%,但仍占全国 21%。

 二是毒品滥用规模仍然庞大。截至今年 6 月底,全省在册吸毒人员 66.4 万名,户籍吸毒人员千人以上县区 104 个,占全省县区数的 87%。近三年新发现吸毒人员年均约 6 万多人,今年上半年新发现吸毒人员 2.54万人。

 三是毒品集散仍然点多面广。尽管境外破案源头指向我省的案件同比连年大幅下降,但数量仍为全国最多。

 四是境外毒源仍然多头入境。2016 年广东关区查获毒品入境案件数占全国海关的 57%,今年上半年查获数占比为 34%,全球几大毒源地均有涉及。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物流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毒品犯罪手

 法的多样性、复杂性、专业性更加突出。面对严峻、复杂的禁毒工作形势,我省在禁毒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贯彻“一法一条例”重要性认识不足,禁毒工作责任有待落实。部分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未能充分理解和认识实施“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对毒品问题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县区没有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粤东西北地区的禁毒宣传、社区戒毒康复、缉毒办案、举报奖励等经费普遍不足。一些地方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禁毒工作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目前仍有 5 个地市、74 个县区禁毒办没有专职干部,禁毒办“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的问题仍未解决。不少地方仍片面认为禁毒工作就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情,对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基层禁毒警力普遍不足,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编制配备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社会管理力度有待增强,禁毒执法协作机制亟待完善。一是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存在漏洞。近年来新发现的吸毒人员大多数为 35 岁以下青少年,流动、闲散人员占有很大比例。

 二是对重点行业场所管理存在漏洞。近年来各职能部门加大对涉毒场所的综合治理力度,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基本得到控制,但吸食毒品场所开始向出租屋、工业园、流动交通工具等转移。物流寄递实名登记、开箱验视、X 光机安检三个 100%措施在一些基层网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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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不到位。基层邮政管理部门执法力量普遍薄弱,如中山市有 600多家邮政快递网点,负责全市监管业务的科室仅有 3 人。

 三是对网络的管理存在漏洞。当前,利用互联网传播制毒技术、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聚众吸毒等违法活动发展迅速,并与网下涉毒违法犯罪相结合,发现和查控难度大大增加。

 四是禁毒执法协作体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协调和指导禁毒工作的力度不够,难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未能形成有效的禁毒执法协作机制。例如,有的地方公安、司法戒毒分段执行机制没有完全落实,诊断评估机制不畅顺,所外就医标准和程序未能统一,两家还尚未建成统一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网络平台。

 (三)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有待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尚需加强。

 一是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乡镇街道没有很好履行“一法一条例”规定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没有认真履行戒毒康复职责,社会力量组织动员不够深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尚未形成整体合力,2016 年我省执行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全省 1265 个吸毒人员超 100 人的镇街中仍有30%未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经费保障投入不足,工作制度不够健全。

 三是特殊人群收治、处理问题亟待解决。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的吸毒人员“场所收不进,社会管不了”的问题依然存在。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尚未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效衔接。

 四是戒毒康复失业人员就业存在困难。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歧视现象,在招聘时以各种理由拒绝招收

 戒毒康复人员;部分康复失业人员对就业缺乏正确认识,就业技能不足,造成就业难和就业不稳定。

 五是社会参与不足。全省禁毒专职社工与戒毒康复人员比例远未达到国家 1:30 的要求,帮教工作严重滞后。禁毒协会、基金会、社工组织、民间戒毒机构等禁毒社会组织发展缺乏引导、规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禁毒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禁毒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

 一是宣传预防教育效果不理想。不少地方预防宣教工作仍以集中式、突击式为主,教育形式比较陈旧、刻板,鲜活性、创新性不够强。对新型毒品的危害性,对毒品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影响和严重危害,如何了解、识别和远离毒品以及防范和抵御毒品侵害等知识宣传不够深入、具体,缺乏入脑入心、铭记终身的效果。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等在校生的禁毒宣传还不够,对外来务工青年、失学失业青年等预防教育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一些地方尚未建立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社会发动力度群众参与度不高。

 二是禁毒基础建设仍然薄弱。根据司法行政戒毒所统计,目前我省大部分戒毒场所已经满员收治,特别是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持续爆满(在所 2.1 万人,床位仅 1.6 万张,超容 31.5%),病残收治床位也远不能适应目前病残吸毒人员的需求,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人员伙食标准仍按 2003 年标准(每人每天 10 元)执行。部分地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和市级禁毒教育基地尚未开工建设,我省至今没有建成独立毒品实验室和毒品情报信息技术中心,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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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击制毒犯罪仍缺乏科学技术支撑。基层戒毒康复工作站点覆盖面小,美沙酮替代维持治疗全省仅设立 64 个门诊点,远不能满足众多吸毒人员的需要。

 三、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加强我省禁毒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省禁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推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强禁毒工作,治理毒品问题,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毒品危害的危机意识和禁毒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一法一条例”的职责和义务。省政府要督促各地各部门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禁毒经费保障水平。各级禁毒委和禁毒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定期向禁毒委报告本部门禁毒工作履职情况。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意见,尽快推动解决 74 个县区禁毒办没有专职干部,禁毒办“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的问题,尽快实现户籍吸毒人员百人以上的 1265 个乡镇禁毒工作有部门管、有专人做,切实解决禁毒办“空心化”运作问

 题。要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和社会综治考核。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适时开展禁毒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禁毒建议跟踪评估反馈机制。

 (二)进一步打击涉毒犯罪,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

 一是严厉打击制贩毒活动。进一步扩大和巩固“雷霆扫毒”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解决制毒、境外人员在粤贩毒、毒品在粤中转集散、网络涉毒等突出问题。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协同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坚持对毒品犯罪活动“零容忍”,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

 二是加强查缉堵截。要建立健全跨省区堵源截流联查联控机制和禁毒合作机制,加强运输监管、执法联运和信息通报。公安、海关、海警、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在重点机场、港口、车站、码头和场点配备先进查毒设备,全面堵截毒品。要严格落实物流寄递的实名登记和收寄验视制度,建立毒品查控奖励和责任倒查制度,严防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进行贩毒活动。三 是深入推进重点地区整治。对被列为重点整治的地区,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实现摘帽目标。省、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建立对禁毒重点整治地区督导帮扶制度和履职考评制度,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要落实问责。四是加大重点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加强对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有效监管,加大对娱乐场所禁毒管理的力度,消除涉毒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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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

 一是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常态化宣传教育相结合,既要在国际禁毒日前后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也要谋划好日常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六进”活动,最大限度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最大限度营造浓厚的禁毒声势和舆论氛围。二是提高宣传针对性。要加强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的研究,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学手段,不断增强禁毒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对在校学生、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待业人员等涉毒高危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大型企业、城乡结合部等,采用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加强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的公益性建设,建立禁毒宣传教育阵地,强化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兴媒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定期发布禁毒公益广告。要重点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特别是职业和技工院校工作,建立青少年涉毒和滥用药物问题的监测处理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治挽救工作,帮扶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一是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一法一条例”规定,以国家“8·31”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民政、财政、卫计、药监、公安、司法等部门齐抓

 共管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吸毒人员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力争实现三年内吸毒人员超百人的镇街全覆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执行率不低于 90%。二 是加强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各地要部署开展常态化的清查工作,做到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吸毒人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体系,实现精准管理。深入研究动态环境下戒毒康复人员异地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执行规范,防止失控脱管。积极推进自愿戒毒服务工作,加强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与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衔接,最大限度地防止吸毒人员流散社会,努力让更多的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戒毒康复场所,推广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社工介入戒毒康复的新模式;积极培育禁毒社会组织,大力发展禁毒社工队伍。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注重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层次和水平。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公安、司法要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分段收治、诊断评估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建立统一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戒毒人员出所衔接,防止出所戒毒人员脱管失控。

 五是推进戒毒人员安置就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依靠基层组织、企业单位和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出台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切实巩固戒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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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进一步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禁毒工作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要研究解决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设施陈旧老化、改造扩容和建设滞后的问题,充分利用公安、司法戒毒场所资源,进一步提高吸毒人员收戒管理服务水平。要尽快适当调整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食医疗费标准,制定完善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规定,督促部分地市加快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切实解决病残人员收治难题。

 二是加大保障力度。省禁毒办要组织制订禁毒科研规划,建设省级禁毒智库,加快推进省级毒品实验室和毒品情报信息技术中心建设,完善禁毒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禁毒信息的综合利用。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将戒毒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落实社会救助工作,帮助戒毒人员正常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三是加强禁毒工作研究。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毒情预警防范机制,及时跟踪毒情动态、研判毒情走势、评估毒情影响。要加强吸毒检测、戒毒治疗、毒品检验等方面的科技研发应用,不断提升禁毒科技含量。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提升主动发现、精确打击能力。要加强对涉毒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建立毒品犯罪侦诉规则和证据审查判断标准,更好地发挥预防和惩治犯罪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常见毒品的种类和危害;

  2.有关案例说明;

  3.有关数据图示。

 附件 1

 常见毒品的种类和危害

 传统毒品

  1.海洛因:化学名为二乙酰吗啡(俗称“白粉”),一般为白色或灰色块状、粉末状物质,也有棕色较潮湿粉末状物质,还有一些因掺入其他物质后呈浅黄色、灰色等。大多数海洛因毒品均有醋酸气味,吸食海洛因极易成瘾,且难戒断,长期吸食者,瞳孔缩小,说话含糊不清,畏光,身上发痒,身体迅速消瘦,容易引起病毒性肝炎、肺气肿和肺气栓塞,用量过度会引起昏迷,呼吸抑制而死亡。

 2.可卡因:它是一种最强的天然产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是从古柯属植物古柯灌木的叶中提取出来的一种生物碱。此类毒品主要有古柯叶、古柯膏、可卡因等品种。可卡因是具有高度精神依赖性的药物,可造成吸服者精神变异,焦虑、抑郁或偏执狂,身体危害表现为眼睛反应特别迟钝,耳聋、口腔、鼻腔溃疡,丧失食欲并导致营养不良,大剂量使用会造成严重合并症甚至死亡。

  3.大麻:源于大麻科属植物,主要含有四氢大麻酚,俗称“迷幻烟”。吸食大麻过量可发生意识不清、焦虑、抑郁等,对人产生敌意冲动或有自杀意愿。长期吸食大麻可诱发精神错乱、偏执和妄想。滥用大麻可使大脑记忆及注意力、计算力和判断力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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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人思维迟钝、木讷,记忆混乱,还可引起退行性脑病。

 合成毒品

  4.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又名甲基安非他命、去氧麻黄碱,是一种无味或微苦味的透明结晶体,形似冰,故俗称“冰毒”。滥用方式:烫吸、静脉注射。成瘾性高于海洛因的 50 倍。服用后极度亢奋、精力旺盛、饥饿感及疲劳感减轻、话多、易激惹、坐立不安。长期滥用冰毒,人的正常生理活动和平衡遭受严重破坏,免疫力下降,表现为厌食,体重明显下降,伴有精神错乱,思想障碍,类似妄想性精神分裂,多疑、幻听、被害妄想,有攻击性暴力行为,甚至自残自杀倾向。

  5.麻古:实际是缅甸产的“冰毒片”,外观与摇头丸相似,其主要成分是“甲基安非他命”和“咖啡因”等多种兴奋剂成分,属苯丙胺类兴奋剂。吸食后很容易将自己的秘密和隐私通过交谈等方式随意告诉他人、不知不觉受人支配、出现狂想等症状,极易被人利用,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该药又被称为“唠嗑药”、“抢劫药”、“强奸药”、“迷奸药”。长期滥用会出现偏执观念、幻觉或被害妄想,恐惧症言语含混不清或持续言语。行为上表现为刻板动作和自发动作。

  6.摇头丸:是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的片剂,属中枢神经兴奋剂。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和精神依赖性。服用后会导致活动过度、感情冲动、性欲亢进、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出现

 幻觉和暴力倾向等。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主要在迪厅、卡拉OK 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口服形式被一些年轻人滥用。

  7.氯胺酮:俗称 K 粉,临床用于手术麻醉剂或麻醉诱导剂,属于静脉全麻药品,具有一定精神依赖性。服用大量 K 粉通常会引起自发性脑出血或脑血管阻塞、毒性肝炎及肝衰竭、急性肾衰竭、引发血管内凝固病变、急性或慢性妄想型精神病,甚至导致服用者死亡。

  8.“开心水”:是由冰毒、摇头丸、K 粉等合成毒品混合而成的,滥用者会出现较强的亢奋与幻觉反应,其危害与冰毒相当。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及“拓展”毒品消费市场,常常将这些毒品包装外观伪装成“口服液”、“奶茶”、“咖啡”等,以掩人耳目。

 9.“红五”:主要成分为尼美西泮(又称硝甲西泮、甲硝安定),俗称“开心佛”、“一粒眠“,属于苯二氮杂卓类镇静催眠药。如果滥用就会产生对这种药物的依赖性和耐药性,并且对人的记忆力、注意力造成障碍;若与其他药品或者酒精并用,更加增强危险性;情形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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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有关案例说明

 1.“2013-17”蔡某制贩毒团伙专案。2013 年 12 月 29 日,省公安厅调集 4000 警力对制贩冰毒犯罪突出的陆丰市博社村进行彻底清缴,一举摧毁特大制贩毒团伙 18 个,抓捕团伙成员 182人,捣毁投毒工场 77 个,缴获冰毒 2.93 吨。“雷霆扫毒”—汕尾行动得到了习近平、孟建柱、胡春华、郭声琨、马兴瑞等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其中,蔡某系列团伙的“2013-17”专案被列为头号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 45 人,查明涉案毒品冰毒 2.66 吨、氯胺酮 300 多公斤,制毒工厂 14 处、涉案毒资高达 5 亿元。

 2.“部目标 2015-877、944”特大制贩毒品案。2015 年 6 月,阳江市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禁毒局的组织指挥协调下,横跨 5 省9 市跟踪追击,在广东广州、东莞,广西柳州,湖南长沙、永州、益阳,四川成都,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公安机关及香港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先后侦破“部目标 2015-877”、“部目标 2015-944”特大制贩毒品案件,打掉一个由台湾人出资、惠东人提供技术、本地人租场地,盘踞在广州、惠州、清远、云浮、阳江等地的制贩毒团伙,切断销往台湾、香港、东南亚等境外的贩毒国际通道;共抓获嫌疑人 27 名,在云浮罗定、阳江阳春捣毁 3 个制造氯胺酮的

 工场,缴获液态氯胺酮 1.38 吨、成品 24.6 公斤、制毒原料 3 吨、枪支 2 支、子弹 9 发、车辆 4 台、毒资人民币 60 多万元以及吸贩毒工具一批,冻结资金 700 多万元。

 3.“11˙24”特大走私毒品案。2015 年 11 月 24 日开始,省公安厅在公安部禁毒局驻粤办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汕尾等地市公安机关,与海警、边防、海关及香港警方、海关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开展 6 次收网行动,打掉一个以陆丰、香港籍人为首的特大贩毒团伙,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 77 名,捣毁投毒工场 3 个、制毒前体原料合成工场 1 个,缴获冰毒成品 3.34 吨、半成品约 1.9吨、摇头丸 5.2 公斤、制毒原料及制毒工具一大批,查扣涉案船只 11 艘,截断了多条由广东通往东南亚地区的海上大宗走私贩运毒品通道。

 4.“飓风 15 号”制贩毒品案。2016 年 8 月 7 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部署下,广东联合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内蒙古、河南、广西等省对“部目标 2016-455”暨“飓风 15 号”专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摧毁一个横跨 11 省 21市的特大制贩毒团伙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 106 人,捣毁位于湖北荆州、安徽安庆的制造毒品原料盐酸羟亚胺工场 2 个,位于汕尾陆丰、广州花都、韶关新丰、江西赣州制毒窝点 4 个,藏毒窝点 4 个,缴获毒品氯胺酮 165 公斤、邻酮 1 吨、枪支 7 支、涉案汽车 26 辆、毒资人民币 57 万元、制毒原料和工具一大批。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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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 4 个月经营,共开展 6 次收网,全案共缴获氯胺酮 627 公斤、半成品 520 公斤,制毒原料 1.8 吨,抓获 126 人。

 5.“1501”特大涉互联网贩毒案。2015 年 3 月,佛山市公安局在工作中获取线索:有一伙广西崇左大新籍人员在佛山市贩卖海洛因,该犯罪团伙从“金三角”购买毒品后经过越南从广西走私入境,再从广西崇左市流入佛山及其他珠三角城市进行贩毒。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在贩毒过程中经常使用 QQ、微信等通信工具与上、下家进行沟通,毒资主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团伙成员涉及面广,毒品贩卖到广州、东莞、中山、肇庆一带,佛山市主要涉及南海、顺德、三水等区,其主要骨干 20 多人,侦查难度较大。2016 年上半年,佛山市公安局展开收网行动,专案组共抓获网络贩毒犯罪嫌疑人 9 名,缴获毒资人民币 12 万元,缴获毒品海洛因 8 千克,毒品加工及分包工具一批,扣押作案车辆 3 辆。

 6.东莞市公安机关侦破劳某有特大团伙贩毒案。2017 年初,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在工作中获取一条重大线索:张某业等人涉嫌贩卖海洛因,且该团伙涉案人员较多。1 月下旬,专案组在东莞市中堂、石碣等地抓获张某业等 4 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海洛因 850 余克、毒资 65500 余元。通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初步掌握张某业上家劳某有的基本情况。3 月初,专案组发现劳某有准备交易毒品,决定开展抓捕行动,先后在东莞市万江、中堂、望牛墩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劳某有等 5 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海洛

 因约 18 千克,冰毒约 6 千克、毒资约 1200 元及作案汽车、摩托车、假币一大批。专案组顺藤摸瓜、乘胜追击,于 3 月中旬抓获劳某有的下家何某湛。至此,以劳某有为首的贩毒网络主要骨干人员全部归案。

 7.警民齐心助力物流管控,白云快递小哥再建奇功。2016 年2 月 16 日,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某物流公司,“快递小哥”阿文(化名)正按照规定对 1 名办理托运业务的男子进行实名登记。白云警方的信息采集系统发出预警,显示该男子为在逃人员,警方迅速到场将该男子抓获,并根据规定对阿文予以奖励。

 2 月 25 日,白云区石井街的一间快递档口里,“快递小哥”阿杰(化名)在验视包裹时,发现毒品 100 余克。此后白云警方据线侦查抓获涉毒嫌疑人 1 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对阿杰进行了奖励。

 2017 年 3 月,白云警方根据 1 名“快递小哥”举报的涉毒线索展开侦查,及时侦破一宗利用物流运输毒品至外国的案件,联合某国警方成功打掉一个跨国走私毒品作案团伙。根据有奖举报的相关规定,4 月 20 日,白云警方对提供线索、协助侦破该案的“白云快递小哥”予以现金奖励人民币 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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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有关数据图示

 图 1 1 :

 2015 、6 2016 年新发现吸毒人员吸食毒品种类情况

  图 2 2 :5 2015 年、6 2016 年新发现吸毒人员数量

 6.577.588.599.52015年 2016年9.137.63万人

 图 3 3 :

 2015 、6 2016 年新发现吸毒人员年龄结构

 占当年新发现吸毒人员数比例示意图

  图 4 4 :

 2014- -6 2016 年全省公安缉毒执法情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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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5 5 :

 2014- -6 2016 年全省公安缉毒执法情况(二)

 图 6 6 :全省检察机关毒品案件批准逮捕的件数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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