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宴请规定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7-12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党员干部宴请规定注意事项
规定一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各直属单位和人民团体:
今年高考将至,一些党员干部子女即将升入高等院校。为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和收礼问题重申如下:
一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借子女升学之机发请贴、搞宴请;不准多地分次设席、在自己家中以及以配偶或亲属名义变相宴请;不准借机收礼敛财;不准参与子女升学的宴请活动。对违反《通知》精神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
各单位要对所属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自律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对有子女升学的干部,主要领导和包保领导要亲自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做出书面保证。如违反规定,对当事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包保领导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并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超前教育,提前预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纪、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和收礼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举报,发现问题要迅速开展调查,从快处理,并将查处情况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各单位要将该举报电话张贴于单位明显位置,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规定二
一、操办婚庆宴请规模控制在 1 个餐次,且不得超过 15 桌(***人)以内;婚庆嫁娶双方在同城同日合并操办酒宴的,宴请规模控制在 20 桌(***人)以内;其他宴请规模控制在 8 桌(***人)以内。
二、宴请标准,每桌菜金不得超过***元;同时,香烟和酒水等不得超过菜金的**%;宴请时不得发放礼金(即福鼎俗称的“桌面红包”)或变相发放同等价值的礼品。
三、严禁多时段、分地点、或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四、操办婚礼等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实行报备制度,凡本人或同胞兄弟姐妹为其(本人)直系亲属办理婚庆等喜庆宴席的,应提前*日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办理事由、时间、地点、宴请对象、宴请规模、酒宴费用等事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备案: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分别备案;科员以下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书面备案。
规定三
某市市作风办曾针对公职人员参与饭局问题,出台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规定,并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带头遵守执行。除上文的 8 种饭局外,以下这12 种饭局仍需公职人员警惕!
1.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2.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释义:市区或同一县
(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3.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释义: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4.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
5.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6.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7.不准参加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
付,不能公款报销。
8.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释义: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9.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释义: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0.不准参加私人或高消费场所的吃请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1.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
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12.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吃请
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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