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中的男女平等?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 要:带着大家的期待和盼望的《刑法修正案九》在2015年获得通过,其中做出的许多修改值得思考,今天我从男女平等的角度看,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将男性纳入猥亵罪的保护范围。在中国的传统思想里只有弱者需要被保护同时弱者也是被排挤被欺负的首选对象。传统的弱者包括妇女、老人、儿童等。其中儿童、老人,不会面临许多社会压力,典型的是找工作的问题,许多岗位觉得女性弱不愿意给予女性工作,让女性工作艰难,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就是男女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原因。经济的发展外来文化的传播,同性关系日益增多,带来的问题层出不穷,我国立法对同性性关系是一片空白。刑法修正案九打破了男性很强男性不需要被保护人们长期的定势思维,发现不论是男是女还是同性之间都需要法律的保护,让人们从法律的角度认识到新时代的男女平等以及同性也需要同等对待。
  关键词:猥亵罪;男女平等;刑法修正案九;性;同性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097-02
  作者简介:彭晨,汉族,新疆石河子人,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一、男女不平等的原因
  男女不平等一直是社会重要关注的热点问题,实现男女平等是现代社会正在一步步解决的问题。我们从母系社会如何发现到现在男女严重不平等的原因是什么?
  (一)中国古代男女不平等的原因
  1.社会生产力原因母系氏族主要以采集为主,后来以纺织畜牧业为主。而男性以捕猎等体力劳动为主,生活收入来源不稳定,对社会的贡献不如女性,导致女尊男卑。氏族是由女性之间代代相传,子女随母亲的姓氏于是产生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会现象。男性也处在被压迫的地位。
  2.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农业革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男性从捕猎转向了农业生产,高强度的工作,男性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取代了女性的地位,女性则继续做饭照顾家庭和孩子。男性的地位由此高于女性。
  3.思想原因,从父系氏族以来男尊女卑,女性只照顾家庭,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不平等的思想在男女心中根深蒂固,新中国成立以前女性读书的少之又少,女性的思想得到了禁锢,只懂得相夫教子没有开阔的视野和能力只能依靠男性。
  (二)现代社会的男女不平等的原因
  传统文化的根深蒂固相对与古代的男女问题,现代社会相比好了许多。如:古代男子有三妻四妾,现代婚姻法规一夫一妻制度,多取构成重婚罪受到刑罚处罚。重男轻女的社会风气使得女性的地位得不到提高;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不到提高;社会对女性的歧视使得女性自身的自卑感,社会舆论对成功女性评价为有关系或者被潜规则,社会舆论给了我们错误的指引。
  (三)总结
  综上所述,男女不平等的主要原因,人类体制的结构的不同造成了男性力气大等优势,社会生产力的改变,使男性的优势更加的突出,成了财富的创造者,使得男性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进一步的产生了支持这一状态的文化习惯。再加上女性在家照顾家庭和妇女子女,没有物质性的收入,地位不如男性。社会发展是由经济推动的,经济创造了文化习俗。
  二、猥亵罪与男女平等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们对于性的认识越来越多,外来文化对本国文化的影响以及人们越来越开放的思维,男女不仅仅是男性女性还包括同性,平等不仅仅是尊严、人格社会地位、工作待遇等还包括性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人身权利关系到我们生活的点滴,性权利在我们的成长生活中对我们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作用和影响,宪法对其从法律上予以保护。性平等权是指:免于一切形式之歧视,不分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性倾向、年龄、种族、社会阶级、宗教或生理上、感情上之障碍。也就是说,性权利的平等性,不论男女老少,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都是平等的。
  在刑法中性平等不仅仅是体现在对受害人进行保护,还应当在犯罪主体的平等上加以完善,即无论是男女犯罪都应当追责。过去大家的思想没有被西化只是禁锢在只有男性对女性进行侵犯,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交流,女权主义的觉醒,当今社会不单单是男性对女性的侵犯,现在女性对男性、同性之间进行侵犯也是普遍现象。如:发生在河南的案例,三名女子将男子灌醉强奸该男子使其丧失了性能力。中国的强奸罪中却没有对男性的保护。在没修改的猥亵罪中,猥亵不满14周岁的男童算是猥亵,以上不是猥亵,在中国的定式思维中男性是强大的,女性对其不能构成威胁,所以法律只重点规定了男性对女性的性犯罪,看似保护女性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对女性的歧视,把女性从本质上看成是弱者,女性的性行为就只能克制,女性的生理必须有男性主导。就像男孩子的家长教育男孩子发生性关系是要做好安全措施,男孩子是把性当做自然地生理需要的一个过程,而女孩子的家长则教育不能发生性关系,这就是男权社会下的男女不平等,女性为何不能做好防护措施享受生理的需求?同时也体现了立法的缺陷,对男性性侵犯的认识的缺失和对男性性保护的淡薄。男性的性侵犯可以来自女性也有可能来自同性。新闻报道一年轻男子强奸了看瓜的大爷。这难道不该受到刑法保护吗?难道只有女性是弱者才需要被保护吗?显然立法者发现了这一问题,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猥亵罪进行了修改,这也是自流氓罪被废止以后,中国首个14周岁以上男性被性侵应当被保护的法条。猥亵罪中,将曾经的“猥亵妇女”改成了“猥亵他人”这里就不在仅仅只局限于妇女,把妇女当成是保护对象是弱者的男权主义的立法思想了,更注重的是社会的平等稳定,同时也能看出现代女性不再是足不出户相夫教子的传统女性,也充分的体现了宪法中人人平等的精神,男性女性的平等,同性之间的平等,从立法中给予女性地位,也保护了男性,是立法的进步,猥亵罪的修改对中国法律的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新旧猥亵罪的更替划时代的意义

相关热词搜索:男女平等 刑法 中国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